公路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我局公路信息工作,更好地发挥信息对建设、管理、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上级有关信息工作的各项规定和我局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全局信息网由各分局、××公司、××公司、文秘资源网 公司、××公司、××公司和机关各科室组成,具体工作由局属各单位的办公室或相应部门负责。
第二条 全局信息网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报送本单位、本部门的建设、养护和管理信息以及其他业务信息,为本单位和上级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第三条 全局信息网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位办公室或相应部门的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工作的负责人,并指定一至两位具有相应文化素质的同志为兼职信息员,市局机关各科室应确定一位兼职信息员。
第四条 市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信息网成员单位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和指导,主要是收集、整理各单位报送的信息,编写并呈送有关领导审阅,负责信息工作的总结和表彰。
第五条 公路信息的收集。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收集。其主要来源是:重要文件、会议材料、领导批示、电话记录、工作总结、基层情况、调研报告、事故报告、群众反映、信访材料及下级报送的公路信息文件、材料和报表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至一线采访、调研、收集第一手材料。
第六条 信息的报送。报送的信息需经本单位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过目。各分局、原则上每周至少向市局办公室至少报送信息1条,合计每月至少报送信息4条;、××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及市局机关业务科室每半月至少报送信息1条。重大突发性事件从收集到上报应不超过2小时,如情况紧急可以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口头直接上报,但必须随后尽快补报文字材料。
第七条 在《信息》上刊登及对外报送一般性的信息,由局办公室主任把关;在《信息》上刊登及对外报送反映问题等重要信息,由局分管领导把关;在《信息》上刊登及对外报送综合性信息,尤其是向交通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由局主管领导把关。
第八条 信息资料的管理。信息资料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和保管。要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的先进手段,建立信息数据库。
第九条 重要信息必报制度。以下内容为重要信息:
一、省、市、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上级相应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重要指示;
二、省、市、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上级相应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到本单位、本部门视察工作的情况及讲话要点;
三、对省、市、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上级相应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各级政府出台的有关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五、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计划、立项、审批情况)、建设完成情况(进度、质量、资金、安全、施工环境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管理、生产过程的重要情况;
七、重大事故和突发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情况。
八、工作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九、各单位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举措; 12
十、具有特色的党建、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做法,职工的思想动态;
十一、市局机关各科室主管业务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和基础统计数据;
第十条 信息保密制度。在公路信息材料的收集、使用、传递、保管、移交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信息稿酬制度。
一、所报送信息由《信息》采用每条发稿酬10元,简讯每条5元;
二、所报送信息由、出版的信息刊物采用每条发稿酬20元,简讯每条10元;
三、所报送信息由市级信息刊物或出版的信息刊物采用每条发稿酬30元,简讯每条15元;
四、所报送信息由省级以上非主管部门出版的信息刊物采用每条发稿酬40元,简讯每条20元。
第十二条 信息工作考评制度。公路信息工作考评实行计分制。计分办法如下:
一、所报送信息由《信息》采用每条计2分,简讯每条计1分;
二、所报送信息由、×局出版的信息刊物采用每条计4分,简讯每条计2元;
三、所报送信息由市级信息刊物或出版的信息刊物采用每条计6分,简讯每条计3分;
三、所报送信息由省级以上非主管部门出版的信息刊物采用每条计8分,简讯每条计4分。
第十四条 信息工作奖惩制度。
一、市局每年召开一次全局性的信息工作会议,总结年度信息工作;
二、全局信息网成员单位每年要于年度信息工作会议前报送本单位年度信息工作总结,并推荐本单位优秀信息员;
三、市局根据各单位年终信息工作考评计分总分排序情况,并综合考虑各单位开展信息工作实际,确定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在年度全局信息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
四、重要信息一年漏报或扣压不报2次,除给予通报批评外,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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