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议案的例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议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x年和x年先后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于贯彻对外开外的方针,吸收外商投资,促进中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这两个法律在实际执行中日益显露出不够完善,有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促进对外开放,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财政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讨论修改,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这个草案,国务院已于x年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十八次会议审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国务院对草案又作了一些修改,现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关上,请予审议。
国务院总理
x年3月28日
××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渔港建设的议案
×府[]××号
省人大常委会:
我省共有渔港117个,其中国营渔业基地3个,一级渔港13个,二级渔港16个,三级渔港85个。到目前为止,经县(区)人民政府认定,由国家农业部批准颁布为渔港的有96个,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渔港建设在各级人民政府的支持下,认真贯彻“民粉公助”的方针,多方筹措资金,整治建设渔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略)
但是,由于对渔港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资金的投入少,各项管理工作跟不上等原因,我省渔港建设仍然跟不上渔业生产的发展需要,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渔业码头泊位不足,渔船装卸困难。有的渔港生产回港靠不了岸,只好停泊在离岸几十米甚至几百米的港池或航道上,鱼货和其它物质装卸非常困难。有的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二、港池航道淤浅严重。全省有45个渔港的航道、口门及港池严重淤浅,渔船往往要候潮进出港,一般情况下要用小船到口门驳运鱼货返港,经常发生搁浅或沉没事故。
三、避风塘少,避风设施差,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缺乏必要的保证。全省有三分之二的渔港未建避风塘,有的市县渔港连一个避风塘也没有,目前全省真正能抗御十二级以上台风的避风塘为数很少。
四、渔港设施不配套,社会化服务水平很低,不少渔港仍然处于自然港湾的原始状态,连基本的供水、供油、供冰和修船设施都没有。
五、渔港管理不善,港区、岸线和后勤用地被蚕食、侵占的现象日益严重。
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省政府决定采取如下措施:
一、要高度重视渔港建设。省政府认为,我省渔港建设滞后,日益严重地制约了我省海洋产业的发展和海洋优势的发挥,已经到了非彻底整治不可的时刻。因此,要求沿海各级人民政府一起动手,共同加强对渔港建设的领导,把渔港建设纳入省和各地国民发展计划,在资金、项目、技术以及其它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支持,加快渔港建设的步伐。
二、坚持“民办公助”的方针,增加渔港建设的资金投入。根据全省渔港建设的现状和渔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省政府拟从1994年至x年,每年省、市、县、镇财政安排渔港建设专项资金8000万元左右,10年共投入8亿元左右,对全省29个一、二级渔港和一批有影响的三级渔港进行全面整治和建设。在每年投入中,省财政负责25%,渔港所在地的市县财政负责25%,乡镇级和渔民负责50%。按比例省每年投入20xx万元。市县两级负责的资金也要求各市、县列入同级财政计划安排,保证资金的落实。对省政府审查同意的整治建设渔港及其配套项目,经论证评估后,省、市、县各级建设银行要给予优先贷款支持。
三、制定和落实各种政策,逐步建立渔港建设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的新机制。
(一)引进市场机制,实行渔港建设和开发相结合的方针。
(二)国家建设需要使用渔港水域、岸线和渔港区后勤基地的,必须事先征得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实行征收渔港建设补偿费。
(三)鼓励外商投资建设开发渔港。
(四)国家对我省渔港建设基金从x年至x年,给予免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考虑到渔港建设基金是渔民集资的,不属于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期满后,省政府将积极争取国家予以继续免征。
四、认真搞好渔港规划、加强渔港管理。
(一)抓紧制定我省渔港建设总体规划。
(二)加强渔港的管理。
(三)健全渔港管理机构。
(四)制定渔港管理法规,实行以法治港。
以上意见妥否,请审议。
××省人民政府(印章)
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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