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hse管理体系的组织、监督者是各级职能部门,在推行hse管理体系中,落实各级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对于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持续改进的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油田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炼油化工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销售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和《施工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的原则与要求,制定出《职能部门hse职责实施计划编制指南》,以指导各级职能部门落实hse职责,编制hse实施计划。本标准规定了职能部门编制hse实施计划的一般原则,在实际编制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依据本指南编制的部门hse实施计划可以独立成篇,也可以在部门总体工作计划中体现,但要满足q/shs0001.1标准、企业hse规范和本指南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安全环保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齐 李正钰 李俊荣 何怀明 牟善军 辛平 杨春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职能部门hse职责实施计划编制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直属企业和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各基层单位职能部门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shs0001.1-xx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 q/shs0001.2-xx油田企业安全 、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 q/shs0001.3-xx炼油化工企业安全 、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 q/shs0001.4-xx销售企业安全 、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 q/shs0001.5-xx施工企业安全 、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 3 部门概述 叙述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a) 部门名称及隶属关系; b) 管理职能(包括对专业系统、直管及托管单位的管理职能); c)机构设置与人员构成; d) 工作特点描述。 结合hse管理体系、规范对专业、部门的要求,写出工作特点。如:钻井工程设计hse要求、油气井修井hse要求、防井喷措施、海(水)上作业hse要求;工艺控制指标修订、大机组特护管理、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定期检测、防腐措施、仪表控制联锁管理要求、外电网停(晃)电的防范措施等。 4 部门hse职责实施计划 根据hse管理体系的要求和企业的hse工作目标,编制部门年度hse职责实施计划,确定部门年度hse工作任务、目标,通过落实部门hse职责和每个管理人员的hse“一岗一责制”,为企业hse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 4.1 承诺和目标 4.1 .1 承诺 职能部门是推进hse体系的组织者和监督者,应通过落实职能部门的hse职责和每个管理人员的hse“一岗一责制”。 4.1.1.1承诺原则 a) 每个管理人员都应进行hse承诺; b) 部门负责人应代表部门向分管领导进行承诺; c) hse承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 4.1.1.2承诺内容 部门hse承诺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a) 坚持hse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本专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的法规、标准、规范、制度和要求,并落实在各项工作中、落实到每个管理人员。 b) 实现本专业年度hse目标,不发生因管理失误造成的各类事故。 c) 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不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违纪行为。 d) 在部门、专业系统、直(托)管单位全面推行hse管理,并确保专业系统、直管单位hse目标的实现。 e) 采用先进的装备和手段,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防止事故和职业危害。 管理人员hse承诺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a) 履行hse“一岗一责制”。 b) 不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违纪行为。 c) 熟知hse职责和要求,承担相应的hse责任。 4.1.2 目标 部门的年度hse工作目标应根据企业的年度hse目标,结合本专业职能进行制定.。 a) 制定部门的hse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b) 制定专业系统的hse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c) 制定直(托)管单位的hse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如设备管理部门可制定:设备三率、仪表三率、压力容器安全阀的定检率、检维修及抢修及时到位率、检修质量保证、承包商的管理(包括外来施工队伍、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供应商的管理(包括关键设备进厂监督)、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测率、hse设备设施的完好率等。 4.2 组织机构、职责、资源和文件控制 按照q/shs0001.1和q/shs0001.2(q/shs0001.3、q/shs0001.4、或q/shs0001.5)的要求,明确部门的hse职责,按照专业分工的原则,制定所有管理人员的hse职责,开展hse培训,制定考核办法,将hse业绩与奖惩挂钩。 4.2.1 职责制定 a) 按照企业的hse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结合专业职能,编制部门hse职责和管理人员的一岗一责制。 b) 建立部门、专业系统hse管理制度,制定hse管理体系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并定期进行考核。 c) 督促直(托)管单位建立并实施hse管理制度,定期对其执行hse制度情况、hse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d) 进行年度hse工作总结,并向企业或二级单位hse管理委员会书面报告。 4.2.2 职责考核 各级部门的负责人、全体管理人员都负有hse责任,无论身处何地、无论负责什么工作,都有责任把hse工作做好。部门应根据企业hse考核制度,制定部门、专业系统和直(托)管单位hse考核细则,通过考核,促进hse职责的落实。部门和管理人员的h
se职责考核情况要与其经济利益挂钩,考核结果应记录存档。 主要考核内容: a) 部门年度hse任务完成与目标的实现情况; b) 部门和管理人员hse承诺兑现情况; b) 部门hse职责和管理人员hse“一岗一责制”的履行情况; c) 对专业系统履行hse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情况; d) 对直(托)管理单位年度hse任务完成与目标的实现情况; e) 对未能履行hse职责,因管理失误造成事故者的处理情况; f) 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4.2.3 人力资源 4.2.2.1 能力要求 a) 根据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确定各岗位管理人员应有的资格。 b) 管理人员应达到: ——具有hse意识; ——熟知相应专业的hse法规、标准、制度和要求; ——清楚本岗位hse职责和任务; ——在推行hse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4.2.2.2 培训要求 a) 部门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应参加企业(或单位)组织的hse培训。 b) 组织对专业系统的岗位培训时,应有hse培训考核的内容。 4.2.4 物力资源 职能部门(如计划、财务、设备、基建、供应、技术等部门)应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为hse管理体系的推行提供物力资源。 a) 提供符合hse标准的生产运行设备、设施。 b) 提供生产所需的hse设备设施。 c) 提供隐患整改所需资金。 d) 提供抢险救灾等应急所需的设备设施。 e) 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职工hse防护用品。 4.2.5 文件控制 a) 依据hse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部门hse管理相关文件的记录、审批、发放、更改和归档管理措施。 b) 建立文件修订制度。在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后,及时修订相关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4.3 风险评价和隐患治理 部门应在所管辖专业和直(托)管单位中,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业务活动有关的危害、影响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风险降到最低或控制在可以承受的程度。 4.3.1 风险评价 有关部门要建立风险管理的程序 a)明确项目、过程和作业管理人员是风险评价工作的负责人。 b)对现有装置和设施在常规和非常规的工作环境及操作条件下、在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下和生产的全过程中,明确界定需要进行风险评价的项目、工程和作业等。 c)结合本专业特点选择合适方式进行风险评价。 d)监督检查风险评价的进行情况。 e)检查风险削减措施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f)总结风险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意见。 g)建立项目、工程和作业风险评价及风险削减措施档案。 4.3.2 隐患治理 a) 建立项目、工程和作业的风险评价及削减措施档案。 b) 部门应按隐患治理“四落实”的原则,对企业的隐患治理提供技术或资金支持。 c) 组织对专业系统和直(托)管单位隐患的治理。 d) 对已立项或已实施的隐患治理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监督项目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4.4 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 部门应认真选择承包商和供应商,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对其hse表现进行评估。 4.4.1 承包商管理 a) 落实各项目、工程和作业承包商的管理人员和责任。 b) 按q/shs0001.2(q/shs0001.3、q/shs0001.4、或q/shs0001.5)要求,根据承包商的hse表现,选择承包商。 c) 承包商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hse培训人员,对承包商进行hse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建立培训档案。 d) 承包商管理人员应在承包商作业的全过程中对其进行检查监督。 e) 审查、记录承包商hse表现,建立可选择承包商档案。 4.4.2 供应商管理 a) 落实部门内对供应商管理的人员和责任。 b) 按q/shs0001.2(q/shs0001.3、q/shs0001.4、或q/shs0001.5)要求,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和售后服务的情况,选择供应商。 c) 供应商管理人员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对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的生产过程应编制检查监督要点,进行有效监督,并将检查监督情况记录存档。 4.5 装置(设施)设计和建设 新建、改建 、扩建装置(设施)时,要按照“三同时”的原则,采用国家、行业标准进行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和试车,确保装置(设施)在运行寿命期间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a) 根据部门职责,组织或者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预评价,未进行预评价不得进行初步设计; b) 设计部门要落实设计负责人和设计者的hse责任。设计时应按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安全环保设计,初步设计的安全环保篇应有hse相关部门会签批复。设计图纸应有hse相关部门审查批准签章,对由于设计失误造成的事故应追究有关设计人员的责任; c) 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实行“谁选择谁负责”的原则,对由于设计失误造成的事故应追究选择人员的责任。 d) 供应部门应落实采购人员的责任。新、改、扩建装置(设施)建设中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对采购质量进行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装置(设施)投产后由于采购质量差引起的事故,应追究有关管理人员责任并给予行政处理; e) 建设主管部门应落实建设施工管理人员责任。新、改、扩建装置(设施)的建设安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管理人员应对安装质量组织检查,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情况应进行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 f) 新建、改建、扩建装置(设施)竣工后,项目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项目的试运行程序,组织对装置(设施)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装置(设施)的hse防范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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