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生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社会稳定和国家经济发展,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了关于施工安全的一些责任书模板,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甲方:中石化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内容
1、乙方按中标合同书进场后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遵守甲方工程施工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2、进场施工前,乙方应对其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人员持证上岗;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3、乙方施工队负责人或临时班、组长是施工队伍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同时乙方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定现场安全员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
4、乙方应在指定工作范围和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违章作业和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如乙方有违章行为或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应设围挡做封闭处理,围挡上挂设照明灯,引导夜间车辆行人出行;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项目部、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7、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设立现场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作地点的临近带电部位,要设有专人监护。
(2)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佩带施工证,施工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防止发生物体打击,高空物体坠落事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
(3)施工机器进出场或在场内作业应遵守相关规定,注意安全;施工人员场内作业或场外活动应注意交通安全;车辆进场应降低车速,应不大于15km/h;需要断路施工时,应设隔离措施,并须有专人引导,施工用料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4)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配置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6)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认真检查其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
(7)电气焊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应具备一定水平的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8)搬运梯子和长物时,必须放倒搬运,防止触碰带电设备。
(9)进入旧有管线检查井等受限空间作业前,乙方应向甲方工程管理单位和安全管理单位提出作业申请,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乙方执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检测,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注意通风,防止缺氧及有毒气体对作业人员造成伤害。在电缆通道内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动工具受潮造成漏电,同时须做好消防措施。
(10)施工现场,禁止流动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及其他杂物,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并接受甲方部门的调查。
(12)乙方应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颁布的《卫生防疫法》,做好预防非典、防禽流感等传染病,保证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13)乙方在雨季应做好防汛工作,夏季应做好防暑降温,冬季采取冬施措施,保证生产人员健康安全,保证工程质量。
8、其它额外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总包方):
乙方(劳务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与人民的财产与人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法令法规,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劳务承包方责任
1、 劳务承包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分包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2、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承包方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组织与实施。
3、 承包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专项安全方案,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
4、 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会议制度,各类设备、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等。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对无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
5、 承包施工企业及工地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安全的各项法律、法令、法规及行业规章、规程等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现行的“一标准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建设工程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严禁各类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验评分标准加强安全日常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
6、 施工现场应具备良好安全保证措施与完全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临边洞口的防护要求,建筑四周要求封闭施工,进入现场应设安全通道等,临街面施工必须封闭施工,保证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7、 承包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特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8、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 施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章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意外伤害、伤亡保险。
二、 发包方责任
1、 发包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选择符合安全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施工。
2、 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发包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任意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为确保安全措施经费的足额到位创造条件。
3、 工程开工前,发包单位应当向施工分包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等各类隐蔽资料,积极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4、 发包单位工程负责人应随时督促施工分包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按操作规范与规程作业,对施工现场明显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处理整改。
三、 建设工程承包方安全生产目标
(一) 安全管理目标承诺
1、 事故管理
本工程杜绝四级及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的发生。
重伤事故率控制0%
轻伤事故率控制1%
2、 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为100%,经费保证率100 %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3次由公司分管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100%。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1人。
(5)施工现场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特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100%。
3、安全教育
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10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100%。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现场代表:(项目经理) 现场负责人: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全面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必须切实抓紧抓好, 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责任落实,现经确定,订立如下责任书:
一、施工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
结构类型及层次:
施工日期:
二、甲方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建筑法》和各
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要求,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指导乙方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和各项安全管理达标活动
2、组织乙方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新标准的贯标学习和有关安全管理的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指导乙方建立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3、甲方合理安排乙方施工,并做好安全设施日常检查、维护;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整改意见,协助解决有关安全施工技术问题。
4、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及材料质量等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情况。
5、审查由乙方填写的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复印件,审查由乙方提供须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证明原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施工证。
6、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7、甲方有义务替乙方解决施工中关系到安全设施的安全问题,并负责与第三方的协调与沟通;
8、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9、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三、乙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执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建筑法》,贯彻执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的各项文件、政策、法规,对照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制订落实好各项管理责任制,并上墙公布。
2、制订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制订安全施工组织专项方案,确保安全设施投入,设置好施工现场的各类标牌,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明确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积极争创文明工地。
3、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三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套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4、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5、开工前提供维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单项措施
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8、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在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9、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1、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确实需要更改、拆除的设施、设备,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许可后,方可实施。如在没有经过甲方许可下,擅自更改、拆除本公司的设施、设备,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2、甲方、乙方、第三方(设备、设施施工方)共同负责调查设备、设施损坏情况,明确责任、评定损失额(人民币)
13、乙方在甲方禁火区域作业时,必须向甲方说明,得到许可后,在甲方指定的范围内使用可产生明火、高热的作业工具;
14、乙方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有责任保证、监督作业场所的现场安全负责。乙方人员因施工而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乙方自己负责
15、乙方应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乙方作业人员不得在作业场所吸烟,酗酒。由此而导致的结果和处罚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
16、乙方因工作需要加班(以后),需向甲方(项目部、安防部)申请,甲方做好记录;
17、 甲方若发现乙方人员在甲方有偷盗行为,可以处偷盗物品价值十倍的罚款,直至追究乙方人员的刑事责任
18、双方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以上各条双方共同研究制订,必须共同配合,切实抓好。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12沣东新城XX学校入校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为了加强校园内施工现场与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治安、火灾、交通等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凡在 学校校园进行施工的单位均应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一、治安安全责任
(一)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应在入校施工前与学校签订《XX学校入校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学校应将施工队入场情况及时通知承担学校校园安保责任的相关部门)。未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的禁止施工。
(二)及时到学校承担校园安保责任的相关部门备案。施工单位进校5日内,工程负责人要将施工项目、人员名单、施工值班住宿情况、工期等报学校承担安保责任的相关部门备案。
(三)建立安全组织并逐级明确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现场治安保卫组织,工程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负总责,根据工程项目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当确定一名治安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例如:施工现场的围挡,施工材料的运输,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物品的储存等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特别要做到施工区域与学校教学 1
区域要实行硬隔离,同时确保塔吊活动的辐射区域不得经过未经硬隔离的教育教学区域。
(五)严格遵守门卫制度。施工单位由校内向校外运送各类物品必须向校门卫出示出门条方可出校。
(六)加强思想教育。施工单位要教育所属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我校的校纪校规;尊重宗教信仰;尊重少数民族学生的风俗习惯。
(七)把好政审关。施工单位用人要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不得使用无合法身份证明的人员,施工队中有曾被公安机关处理或劳改、劳教释放人员应向学校承担校园安保责任的有关部门备案。
(八)积极做好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施工现场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等,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组织必须积极救助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施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二、防火安全责任
(一)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施工单位的工程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另外,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委派一名负责人分管日常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检查规范管理。施工单位的工程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防火安全工作,必须经常性地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
(三)认真学习落实责任。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遵守学校的消防管理规定,逐级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责任必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四)制定应急预案。对于本单位所负责的施工工地要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灭火和人员疏散应急预案。
(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施工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加强队伍的培训,努力提高消防技能,使义务消防员能做到“四会”即火灾隐患会排除,遇到火情会报警、初期会火灾会扑救、组织人员会疏散。
(六)消防器材要完善。施工现场要根据施工的特点、施工材料性质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七)加强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施工单位要经常对施工人员的校内居住地(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要坚决制止违章用火、用电和用气的现象。
(八)加强动用明火的管理。施工单位需动用明火施工时,必须提前向学校申报,未经申报审核的,不得动用明火施工。经批准动用明火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并指定专人负责,从事电焊等专业技术工作的要持证上岗,明火现场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九)加强校园内挖掘施工的管理。施工单位需要在校内进行挖掘施工时,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地下管线情况。经批准并确保地下管线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施工。
(十)火灾现场处置。一旦发生火灾,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疏散,扑救水灾,及时报警,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处理善后事宜。
三、交通安全责任
(一) 遵法守规,责任到人。施工单位车辆进入校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单位须有专职人员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建全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人员的管理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行车安全措施,责任应落实到人。
(二)加强教育,严格检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和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服从学校保卫部门的管理;要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本单位或租用的机动车辆,严禁“病车”和“报废”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三)低速行驶,办证通行。施工单位的车辆进入学校后限速5公里,严禁鸣喇叭;长期入校施工车辆(15天以上)应到保卫处办理机动车通行证。
(四)重点时段,禁止通行。学生上下课高峰期间禁止车辆进入教学区(时间:早7:40—8:10、中午11:40—12:10、
(五)专人指挥,保障安全。大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进校时,须派专人负责指挥,确保校园内的行车安全。
(六)发生事故,及时处理。因施工单位机动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配合交通管理机关和学校保卫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七)承担责任,及时救济。凡因施工单位造成的交通事故,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凡因交通事故给学校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由施工单位负责。
四、学生安全教育责任
(一) 明确安全教育责任,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安全教育责任,做到责任到部门、责任到岗位、责任到人,并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载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同时利用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呼吁家长共同参与到学生的安全教育中,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二)加强安全宣传,强化安全监管。学校要在校门口及施工现场附近悬挂关于确保学校施工期间师生人身安全的警示标语。学校要安排人员在学生下课期间到施工现场附近进行巡视,严禁学生到施工工地及附近玩耍、逗留观看,并做好巡视记录。针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在做好登记的基础上,要及时报告学校相关负责人,学校要结合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开展相应的安全教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学校复印一份送交教育局备案,本责任书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学校(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展会名称:展位号:
参展单位名称承揽施工单位名称:布展、展出、撤展日期:年月日至月日
布展、展出、撤展期间承揽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移动电话:布展、展出、撤展期间承揽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移动电话:
凡在北京展览馆场地布展施工的单位均须签订此安全责任书。展台施工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请认真阅读责任书的全部内容,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签订此责任书的单位,请严格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关责任。
一、承揽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治安管理条例》、《北京展览馆施工管理规定》以及其它规章制度,服从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展台及人身安全。出现任何施工安全责任由承揽施工单位负责。
二、施工前应按《北京展览馆施工管理规定》带齐相关材料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进场前承揽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配戴相应劳动保护设施及设备。现场施工人员须佩带本届展会布撤展施工证件入场(贴好照片),以备核查,并自觉接受场馆工作人员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展馆有权随时将其清出馆外。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佩戴明显标志)。
三、承揽施工单位搭建展台的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施工、展览和撤展期间出现展台倒塌、工伤和伤及他人、给场馆建筑物造成损坏以及其它安全事故责任由承揽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展位用电安全和防火工作由承揽施工单位负责,承揽施工单位必须指派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展台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工作。严格杜绝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场馆展厅内吸烟。
四、搭建材料必须使用防火、难燃或经过阻燃处理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绷布、弹力布等布制易燃材料制作和搭建展台。施工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使用带有挥发刺激性气味的超标布展材料。铺设通道地毯的单位,须提供地毯的消防检测证明,并办理其它手续。
五、展馆内严禁喷漆作业,展台施工不得使用电锯、电刨、电切割等加工工具,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
六、严禁承揽施工单位及参展单位在展馆墙体、柱体及各种专用管线或建筑物上钉钉、捆绑等损坏建筑物的行为,所有展台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并应严格按照展馆限高搭建展台(最高不得超过6米、超过6米的展台,北展将扣除其布展施工押金,注:二楼、廊下和吊灯下限高3 .5米,搭建展台须距建筑物墙体60厘米以上)。未经允许严禁私自在展厅围栏、顶部张贴或悬挂广告或宣传品,未经允许严禁使用展厅顶部吊挂展台造型。严禁在展位后堆放物品(例如:搭建工具、包装物、包装箱、展品等)。
七、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严禁在防火卷帘门下搭建展台及堆放物品,严禁遮挡展馆红外线对射、监控器探头、消火栓。严禁占用监控器探头的旋转调节空间,严禁遮挡场馆内的任何消防安全设备设施。
八、照明灯具、布展电动工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北京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和使用。严禁使用麻花电线、塑料电线连接电器设备,须使用标准的双护套阻燃电线连接电器设备。电路、电气的安装必须由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有效的电工专业证件的人员进行施工且须持证上岗。展厅内严禁使用霓虹灯、高温碘钨灯,禁止直接在展馆柱子上安装灯具作为灯箱。
九、所有展馆的设备设施不得拆除、搬移和损坏。承揽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
十、使用水点的展台,搭建公司在进行场馆报批手续时应提前说明,进馆搭建前应由北展指定工作人员对所使用水管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水点闸口连接处必须使用专用喉箍锁紧,水管在展台以外外露部分必须有过线桥保护(不得使用自制木质结构进行保护),展台内如有地台搭建,必须在水点闸口处留有检查口。搭建公司须指定负责人负责在清馆前关闭水点总闸及分闸口。任何由水点引发的事故和损失,由使用水点的展台施工单位或施工人负责。 十一、现场施工中,施工材料应放置本展台内,如阻塞通道,展馆将视其为废弃物料处理。展台搭建过程中的废弃物料,请随时装入展厅内的垃圾箱。开始撤展后,请将搭建的特装展台结构及时地拆卸放平,凭证明及时运回可重复使用的特装材料、家具、灯具,其余的搭建废弃物料由场馆自行处理。禁止承揽施工单位私自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将展台出售给他人。
十二、展览会开幕后和正常展出期间,承揽施工单位必须留守电工、木工等工种人员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三、承揽施工单位在搭建、拆除展台过程中,或者其组织搭建的展台、悬挂的标牌、彩旗广告等造成第三方名誉或者人身损害的,承揽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方依法向场馆方请求赔偿的,场馆方在承担赔偿后可以向承揽施工单位进行追偿,承揽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场馆方的赔偿数额承担责任,造成场馆方损失的,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四、因违反上述内容和《北京展览馆施工管理规定》以及北展展览分公司其它规定的,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如:展台倒塌、工伤和伤及他人的、造成场馆建筑物损坏的、其它安全事故和社会治安等问题的,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由此给北展展览分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并愿接受北展展览分公司的处罚。北展展览分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罚及永远取消该施工单位在北京展览馆展览会施工搭建的资格,并予以在行业内公示和通报。
本公司已知晓《北京展览馆施工管理规定》、《展览施工安全责任书》及《北京展览馆施工管理处罚规定》内容,并保证严格遵守。
承揽施工单位(全称):
(公章):
承揽施工单位代表签字: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成都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屋面遮阳蓬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应确保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为明确责任,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特签订本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应做好在装修期间装修员工的治安管理工作。装修期间不得出现打架、斗殴事件以及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2、施工期间住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注意自身形象,不能大声喧哗、打闹,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事情。
3、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牌。在高架上施工应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
5、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符合安装规范,严禁私拉乱接。
6、乙方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7、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所有的装修材料应码放整齐,装修垃圾应及时清除。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安全,严禁违章施工。对施工用的脚手架和施工电器应严格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
甲方工程监管人签字:甲方工程监管人电话: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
乙方工程负责人签字:乙方工程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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