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关于请示报告的格式

来源:请示 时间:2022-12-13 本文由夏夏 分享 阅读量: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关于请示报告的格式及范文 - 关于请示报告的格式

  一、请示、报告的区别、内容及格式要求:

  1、请示是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指示工作,解释问题或批准某种要求的上行文,是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办理的事项,“请示”要求一文一事;

  2、报告是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主管部门询问或要求的陈述性公文,“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3、请示、报告的格式要求见附件。

  二、请示、报告的报送程序

  1、任何科室或个人的请示、报告统一交由院行政办公室进行分类、登记,不得直接报送医院领导和主管部门。

  2、院行政办公室将请示、报告转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履行签收手续。

  3、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收到的报告进行审阅后,呈送分管院领导审阅,并归卷备查,审阅者均应在报告上明确签署“已阅”、注明审阅日期和时间。

  4、主管部门对收到的请示,属职责权限或制度规定明确可办理的事宜,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特殊事宜不超过7个工作日);超越职责权限或制度未明确规定或处理有困难的事宜,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分管院领导请示,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院长批准,办理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特殊事宜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需要跨部门会议商定或医院办公会、院务会议决定的事宜办理期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办结的请示应在请示上明确签署处理意见并归卷备查,会议决定的事宜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归卷备查。

  5、各主管部门对请示或报告应按照“未办理”、“已办理”或“未阅”、“已阅”进行分类分卷管理。

  6、除紧急情况、突发事件外,未经上述程序报送的请示不得办理,办理结果也不得生效。


搜索“diyifanwen.cc”或“www.diyifanwen.cc”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请示《关于请示报告的格式》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热搜:请示  格式  报告  关于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cc/article/2ps0.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18-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最新更新 | 热门文章 | TAG专题 | 网站地图 | XML地图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admin 邮箱:admin@qq.com
闽ICP备2022016491号-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