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主导性作用,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已处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对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前段时间,我们通过统计摸底、走访座谈,对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进行了调查,提出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一、现状
㈠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县三支人才队伍总量为7813人,其中党政人才1601人,专业技术人才4710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才1502人。全县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达到35人,获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达到255人,高级技能人才达到444人,比“十五”初期有了大幅增长。
㈡人才素质逐步提高。近几年,通过脱产学习、函授培训、与高校联合办班等方式,培养了近400名急需人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已经上升到63%。全县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分别为255人、2282人和1871人,人才结构比例更加趋于合理。
㈢人才环境进一步优化。随着全县经济快速发展,人才的工资待遇、工作条件、生活环境等有了明显改善。2019年以来,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凡进必考”制度,并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事业单位进人公开招聘制度。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人才工作的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突出表现为四大矛盾:
㈠快速增长需求与人才供给不足的矛盾。目前全县正进入跨越发展的关键时刻,各项事业发展急需大批量、多门类的优秀人才。但是,全县各类人才总量不到1.1万人(含农村实用人才),远低于国际公认的经济腾飞所需要的7%的人才密度标准。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型人才紧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县发展的瓶颈。如在经济建设方面,全县农业、工业战线的科技人员仅占从业人员的12.4%,其中,磷化工企业中具有化工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不到50人,旅游业从业人员中无1人专业对口。在社会事业方面,2019年以来全县小学未进新人,小学教师平均年龄47岁,部分乡镇已达50岁;全县卫生系统实际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只有626人,并且逐年递减,第一学历本科以上仅有25人。
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人才结构不优的矛盾。从专业结构上看,全县矿化、旅游、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短缺,而行政管理、财会、计算机类人才相对过剩。从层级结构上看,全县初级人才多,中高级人才少,高层次人才更是凤毛鳞角,襄樊市专家顾问团保康没有1人入围;全县教育系统无特级教师,无全省名师、名校长,卫生系统无全省名医、名院长。从年龄结构上看,现有人才年龄老化、断层现象比较突出。比如,全县检察官、法官队伍大多是过渡的,通过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仅有2人,检察官、法官队伍的平均年龄已分别达到47岁、44岁,如不尽快采取措施,今后将可能出现无人办案的局面。
㈢引才渠道拓宽与承载能力不强的矛盾。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的发展和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对人才的吸引力逐步增强,人才引进的渠道逐步拓宽,但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较少又普遍超编,加上县内缺乏大型骨干企业,对人才的吸附承载能力有限。
㈣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与管理体制不顺的矛盾。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既有利于人才自身的成长,又有利于各项事业的发展。但身份、编制、户籍等体制性障碍尚未根除,人才很大程度上依然是部门所有、地区所有、单位所有,人才的市场配置水平较低。特别是在机关事业单位,想用的人进不来,不想用的人出不去,不少单位多年来“一潭死水”。
上述问题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
㈠政策法规不够配套。一是《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省市出台硬性规定严格控制编制,乡镇机关内五年内只出不进,县直单位超编的一律不得新进人员,部分单位已经出现青黄不接的问题。二是实施公务员登记以后,省市没有出台递补登记的有关政策,部分单位自然减员空出编制,符合条件的人员也难以登记,影响了这部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津贴标准统一了,单位没有绩效工资可发,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方面几乎束手无策。
㈡竞争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在人才的选拔表彰方面,全县拔尖人才评选表彰工作酝酿了几年都没有实施,优秀人才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在人才使用上,用人单位普遍缺乏真正自主权,没有建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优劳优酬、绩效优先的分配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吃大锅饭”比较普遍。
㈢保障服务措施不够到位。一方面,全县没有设立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奖励等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另一方面,养老、失业、医疗、住房等保障制度还没有实现全覆盖,人才的后顾之忧依然存在。
三、加强人才工作的建议
㈠整合资源,凝聚人才工作合力。坚持“三个统筹”,一是将人才开发与发展规划统筹。把人才队伍建设摆上优先发展的位置,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二是实行人才工作经费统筹。建立政府引导投入、部门扶持投入、市场引资投入、社会参与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体系。三是把人才工作与目标考核统筹。建立人才工作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确保人才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㈡突出重点,完善人才政策体系。一是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实施“项目+人才”工程,坚持招商引资与引智引才同步进行,创新柔性引才理念,积极引进“候鸟式”人才和兼职人才。二是完善人才培养政策。研究制定配套政策,从单位经费中提取人才教育培训专项费用,采取送出去学习与请进来函授、走下去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大力提高现有人才素质。三是完善人才使用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退出和淘汰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创新人才使用理念,把专业技术人才用到最适合的岗位上。在用地、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鼓励、支持各类人才积极创业。
㈢创新机制,激发人才队伍活力。一是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建议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乡土拔尖人才,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营造“四个尊重”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聚集力和感召力。二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完善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制度,调动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相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奖励制度和福利制度,探索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不断提高人才待遇。三是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和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住房等社会保障,着力改善各类人才的工作、生活环境。健全人才服务体系,积极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引进招聘、教育培养、人才测评、人事代理等各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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