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幼儿园秋季招生启事模板

来源:启事 时间:2022-12-24 本文由沐沐 分享 阅读量: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幼儿园秋季招生链接模板 - 幼儿园秋季招生启事模板

  暑假过后,幼儿园又将迎来秋季招生了,那么,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幼儿园秋季招生启事模板,供大家阅读参考。

幼儿园秋季招生启事模板1

  一、招生人数

  面向社会招生60人

  二、招生条件

  (一)身体条件:身心健康,适宜集体生活

  (二)年龄条件: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

  (三)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云东海街道或西南街道户籍儿童

  2、其监护人在云东海街道或西南街道有购买房产儿童

  3、驻三水的现役军人子女。

  4、佛山市引进人才、三水区高层次人才、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子女。

  三、报名时间和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

  微信渠道报名:x年4月10日-x年4月14(4月14日下午17:00截止)

  现场报名:x年4月11日-x年4月15日(4月15日下午17:00截止)

  (二)报名方法:

  1、方式一:微信渠道报名:进入我园微信公众号,点击识别里面的报名二维码,按提示完成资料填写,我园收到报名信息后将电话通知家长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核查,符合条件的孩子可以领取报名编号;

  2、方式二:现场报名:4月11日-4月15日9:00-12:00 14:30-17:00带上所需核查的资料到我园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报名编号。

  所需核查的资料包括:

  1)入读幼儿监护人亲笔填写《新城幼儿园新生学位申请表》一份;

  2)幼儿户口本原件以及户口本户主页、儿童页复印件各一份;

  3)不属于云东海街道或西南街道户籍儿童,还需要补充提供其监护人位于云东海街道或西南街道的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

  4)驻三水现役军人子女还需提供服役部队出具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

  5)佛山市引进人才、三水区高层次人才、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子女还需出具人社部门或经促部门证明,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以上两种报名方式自选其一便可。

  4、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先后顺序与录取与否无关。

  (三)录取流程

  1、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60人,幼儿园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于4月15日到我园进行资料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录取通知书。

  2、如报名人数超过60人,则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抽签。

  (1)电话通知微信渠道报名的家长于4月15日8:00-12:00 14:30-17:00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核查资料,资料审核通过后发放报名编号:(所需核查的资料同现场报名所需核查资料一致)

  (2)于x年4月16日10:00在三水区新城幼儿园进行抽签,抽中的幼儿家长凭报名编号领取录取通知书。

  请您注意:

  1、为保障秩序良好,抽签当天请勿带孩子一同前往。

  2、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先后顺序与录取与否无关,预计报名人数较多,录取率不能达到百分百,为确保孩子能及时入学,建议家长可为孩子报读其他幼儿园作为后备。

  3、如报名入读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以及填报的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未在指定时间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则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

  4、本次招生录取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于三水区新城幼儿园。

幼儿园秋季招生启事模板2

  一、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

  根据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我镇学前教育实际情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在区教育局和瓶窑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瓶窑镇中心学校,各公、民办幼儿园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二)相对就近入园

  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适龄幼儿户籍所在村(社区)及入园需求等情况,相对就近、公民办统筹安排瓶窑镇适龄幼儿入园。

  (三)住、户一致优先

  依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依次招瓶窑镇户籍适龄幼儿(即适龄幼儿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购房于瓶窑镇的余杭区户籍适龄儿童;并充分考虑符合余杭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优先考虑本人持有办证地为余杭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幼儿、父(母)工作时间(以社会保险购买时间为准)以及购房居住(以父母的房产证为依据)等因素)。

  (四)公民办统筹

  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统一纳入瓶窑镇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已录取的适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再重复录取。

  二、招生对象

  (一)年龄对象

  小班幼儿年龄为3周岁,即x年9月1日至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对象

  第一批:户籍在瓶窑镇各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x年5月31日)

  第二批: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购房于瓶窑镇各学区的余杭区户籍适龄幼儿,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以x年5月31日及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下同);

  第三批:本人持有办证地为瓶窑镇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幼儿;符合余杭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

  第一批:6月24日(星期六),符合第一批报名条件的幼儿,由家长随带相关材料到对应学区幼儿园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

  第二、三批:各公办、民办幼儿园及分园如有招生余额,7月1日(星期六),进行预报名登记。

  2.报名地点

  第一批按瓶窑镇学前教育学区划分区域(具体详见各学校门口招生简章)到对应幼儿园(含分园)报名;第二、三两批公办幼儿园如有余额的到瓶窑镇第一幼儿园本部再进行报名预登记;民办幼儿园到各自园点报名。

  3.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第一批:户籍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批:户籍簿、适龄幼儿的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批:家庭户籍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和在余杭区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适龄儿童本人未申领居住证的,需同时提供:①父母双方在余杭区的(临时)居住证;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余杭区缴纳社会保险的册子或社会保险证号;③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余杭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余杭营业执照;上述①②③中涉及的材料要求在x年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合法生育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新生录取办法

  首先录取第一批(瓶窑镇户籍的本学区的适龄幼儿); 如有余额再录取第二批,当第二批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余额数时,以取得房产证及实际居住时间长短的顺序录取。如还有余额再录取第三批,当第三批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余额数时,优先考虑本人持有办证地为瓶窑镇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再参考父(母)工作(以社会保险购买时间为准)时间及购房居住(以父母的房产证为依据)时间等因素。

  未被录取的,家长可去就近民办幼儿园或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各幼儿园在7月10日前完成新生录取工作。7月15日前由各幼儿园负责发放新生入园通知书。

  由于公办幼儿园教育资源十分紧缺,请第二批第三批尽早尽快回原籍报名就读,以免耽误报名时间。

  四、其他事项

  下列对象根据其户籍所在地(区外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凭相关证明到瓶窑中心学校申请办理,由中心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1.在余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适龄子女,华侨归侨适龄子女,外籍华人适龄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适龄子女;居住在余杭,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xx〕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适龄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属地为余杭的《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余杭区人才居住证》的来余杭创业和引进人才适龄子女;

  2.驻余杭区部队的军人适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余杭区的适龄幼儿。

  3.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余杭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余杭区的适龄幼儿。

  4.援藏援疆干部子女及其他政策规定的特殊人员的适龄子女。

  五、招生咨询

  您如果需要了解更多的招生信息,可以在6月10左右关注各幼儿园发布的招生公告(招生简章),也可以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瓶窑镇第一幼儿园:

  瓶窑镇第二幼儿园:

  大观山幼儿园:


搜索“diyifanwen.cc”或“www.diyifanwen.cc”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启事《幼儿园秋季招生启事模板》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热搜:启事  秋季  幼儿园  模板  招生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cc/article/3cp.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18-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最新更新 | 热门文章 | TAG专题 | 网站地图 | XML地图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admin 邮箱:admin@qq.com
闽ICP备2022016491号-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