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坚持和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大力推进"金土地"工程,着力提高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依法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三个集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11年工作情况和2011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
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31号文的精神实质,深入研究国土资源工作如何依法保障发展的办法和措施。向市委常委会和市土管会报送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政策有关问题的报告》。拟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土地调控政策的意见》报市政府印发,提出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强力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清理用好各类闲置和存量土地,依法用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镇国有土地,建立联动机制依法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土地整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等贯彻措施。下发了《关于做好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工业用地招拍挂方式出让的通知》,按照31号文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建设用地报批组件等工作,明确了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操作程序。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确保贯彻落实到位,支部全系统干部进行了集中专题学习。要求按照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件精神,坚决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原则,牢固树立严格按规划、按照"三个集中"用地的观念,集约节约用地的观念和依法报征土地的观念,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市土地调控政策措施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切实做到政令畅通。
二、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按照国务院31号文规定,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认真推行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问责制,研究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各区(市)县和国土局保护耕地的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坚持基本农田"五不准",坚守基本农田"红线"不动摇,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新一轮规划编制确定的指标数为基本农田保护数,深入开展双流、郫县基本农田试点工作,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证》至农户,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区域管理。大力实施"金土地"工程,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把土地整理项目优先安排到基本农田保护区,坚持以建设促保护,严格实行被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剥离等办法,保证基本农田质量。同时,加大中低产田土地改造力度,提高基本农田农业生产能力。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未减少,质量保持稳定。
三、依法保障发展用地,做好推动城乡一体化和"加快产业发展年"工作
依法保障发展用地。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加快产业发展年"重点项目用地报征工作意见》,和发改委、招商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实行重大项目土地报征"绿色通道",郊区(市)县投资在1000万美元或1亿人民币的工业项目用地,用地计划和土地报征工作由市局直接负责。开展了新开工亿元项目用地清理工作,为全市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积极提供了用地服务。认真执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征组件的新规定,进一步规范报征程序,提高报征效率。截止目前,2011共报征土地148个批次,面积6.5万亩,为80万吨乙烯、友尼森、中芯国际、成都发动机公司、攀成钢二期、一汽汽车、亚东水泥、611所飞机项目、德州仪器、华侨城、西南交大、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出口加工西区、高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一大批重点招商引资和重大产业化项目依法提供了用地。1234
加强规划编制工作,严格实施规划。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初稿已编制完成。12个区(市)县规划大纲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评审,编制完成了14个重点镇规划成果。按照省厅的要求,根据市土管会确定的原则,认真分解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重点保障了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产业化项目的用地和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按新土地利用大纲确定的用地规模和布局,解决部分重大项目急需用地。
积极推进"拆院并院"试点。在省厅的指导下,我市在中心城区198范围和30个重点镇等重点区域实施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通过对农村居民点"拆院并院",更好发挥土地的区域优势效应,加快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三个集中"。认真编制了《拆院并院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了试点周转指标到具体区(市)县和项目,严格实施管理。2011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准我市第一批15个项目,涉及8个区县39个村,项目分三年实施完成,将推动4万余分散居住的农民到规划区集中居住。
四、坚持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加强土地宏观调控
认真贯彻全省国土资源局长座谈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稳定房价的工作部署,制定了《关于实施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坚持科学调整供地结构,合理规划出让地块规模,防止囤积土地,有力促进了房价稳定。坚持推行城市向高密发展,鼓励建高层,集约节约用地,土地增值主要来源于土地容积率提高,进一步显化了土地市场价值。吸引了和记黄埔、九龙仓、华润、中海、瑞典宜家、万科、深长城等境内外知名企业先后到成都投资,促进了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完成了33个乡镇的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形成了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了听证会,经市土管会原则同意
后,已报省厅审查。积极开展楼面地价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城市开敞空间下建设用使用地下空间使用权的暂行规定》,加强了对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和规范。
五、大规模实施"金土地"工程,深入开展土地整理,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省厅"金土地"工程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大规模开展土地整理和拆院并院。编制了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国土部门牵头,建设、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整体协作,以县、乡政府为主体统筹进行土地整理。剥离占用耕地的耕作层,用于土地整理项目,确保新增耕地质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决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 通过项目区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实施了大量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推动了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集中建设农村新居基础配套设施,促进了原来分散的农户集中居住。
严格规范实施项目,确保土地整理质量。从严格质量管理入手,制定了《成都市"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成都市土地开发整理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和《成都市"金土地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完善了项目决策、工作协调、利益分配、资金监管等激励和约束机制,保障了项目工程规范运行。为杜绝发生项目工程转包等违反工程招投标规定行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土地工程"项目工程中标单位管理的通知》,确保了项目规范实施和有序推进。1234
六、深入整治和规范矿业秩序,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进一步深化整治规范矿业秩序工作,关闭无证矿山和非法开采点294个,小煤矿46家,关闭非煤矿山52家,查处矿山违法占地案件164起,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28人。制定了区(市)县《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年度计划》,大力推进矿权公开"招拍挂"出让制度,自整顿矿业秩序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以招拍挂方式出让采矿权77宗,出让金额7000余万元。9月25日,我市矿业秩序整顿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土资源部检查组验收。
积极实施地质灾害搬迁和红层找水工程。编制了《成都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政府印发实施了《成都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确定地质灾害监测点827个,对受威胁的3200多户农户发放了地质灾害"避灾明白卡"。全市共投入资金800万元,搬迁受灾害威胁农户756户,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投入资金931万元,在红层缺水地区找水打井16318口,及时解决了5.8万人的饮水问题及高温干旱期间灌溉问题。
七、加强规范化服务型制度建设,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基础业务
坚持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与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修订了《对外服务实施细则》流程,完善了协助法院等部门执行土地案件工作制度。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了对外服务时限"红绿灯"责任制。制定了《国土资源工作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切实规范土地整理、土地执法监察、供地权会审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工作。支部了政风行风评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用地单位代表为监督员,对国土工作展开民主测评和现场检查,强化了社会监督。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电子政务整体实施方案》,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络系统互联,共接收查询和相关咨询68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咨询、投诉等功能。2011,服务大厅共受理办结土地登记类业务2027件,土地利用类业务1226件,办结率超过90%,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
启动了"一个中心、两级网络、三项应用"的"金土工程",完成了中心城区439平方公里的数据检查和入库工作,地籍数据库建设一期工程投入试运行。加快了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建设项目用地等基础数据库和市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建设进度。完成了2011年度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为全市规划修编、土地整理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等工作提供了准确的基础数据。
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落实按年度建设用地总规模计划安排发展用地的政策要求,依法保障发展用地的思路和办法还不够多。工业用地节约集约程度不高,盘活利用存量闲置土地和提高土地利用率工作还要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难度较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水平还要提高。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促进土地和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还不够多,研究还不深入。
2011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要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国务院31号文件要求,深入落实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认真执行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推动形成节约集约用地倒逼机制,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总规模计划,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切实维护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扎实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努力推动成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234
一、依法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对应用地规模决定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的新形势,建立与发改委、经委、投促委的项目用地联动机制,优先保障全市重大项目用地的年度计划,开通"绿色通道",提高报征时效,做好重大工业项目用地服务工作。确保依法用地。2011年10月31日以后,工业用地全部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工业用地的办法。
二、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强力推进节约用地。尽快编制和审定全市各工业集中发展区的控制性详规。尽快修订《成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项目用地投资定额标准》等指标,鼓励建高层、多层以及修标准厂房,切实提高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闲置、低效利用土地进行清理、调整、收回,重新安排使用。积极探索拆迁安置房向多层、高层发展,研究物管费补偿等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加快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改造措施,统筹破解推动"城中村"改造难题。
三、研究用好用活城镇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办法,稳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在坚持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用好"拆院并院"政策,鼓
励按照规划加快旧城和旧集镇改造,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符合规划、权属合法、界址清楚的前提下,稳步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
四、继续推进大规模土地整理。按照全省"金土地"工程的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民向城镇集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快推进土地整理和拆院并院工作,提高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工作水平。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促进农民集中居住。严格项目实施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整理和拆院并院项目,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大立项协调力度,争取储备更多项目,滚动开发,解决建设用地报征所需的占补平衡。
五、落实拆迁安置补偿。严格执行征地拆迁"五个不准"规定。建立健全征地安置补偿信访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问题和矛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实施被征地农民提前安置住房工作,坚决杜绝新的征地补偿拖欠行为。加快研究修订新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并尽快出台。
六、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按照31号文件要求,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和专项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处违反土地规划、违背"三个集中"原则的违法违规用地。切实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和巡查力度,努力把违法用地遏止在萌芽状态,降低执法难度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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