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已经走过,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会继续沿着2010年走过的正确道路,继续不断地前进中。但是一年走过的时候,我们应该在回忆2010年中,总结一下我们在过去一年的工作,这些都是我们应该要做好的事情。
一、2010年工作总结
(一)参与立法工作
1、参与全国人大的立法
2010年1月28日上午,致公党北京市法律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应邀参加了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部组织的“致公党中央提案工作座谈会”,就致公党中央2010年拟提交全国政协大会的发言和提案情况从法律的层面进行了座谈,同时就相关提案的涉法内容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出席座谈会的领导有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杨邦杰,致公党中央秘书长曹鸿鸣,致公党中央专委会办公室主任邱国义,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部部长王增祺,致公党中央宣传部部长许怡,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部副部长程向前,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部副巡视员孟繁义。
此外,2010年8月22日、2010年10月22日、2010年12月19日,在致公党中央机关召开了三次“致公党中央法制研讨会”。 致公党北京市法律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参加了研讨会,会议先后就《循环经济促进法》、《刑法》修正案、《专利法》、《保险法》、《社会保险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统计法》、《侵权责任法》、《邮政法》、《食品安全法》、《国家赔偿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的制订与修改草案进行了研讨。
会上,与会人员就这些法律的修订草案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供本党中央及全国人大立法参考。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华侨委副主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杨邦杰等出席会议并听取了相关意见、建议。
2、参与北京市的相关立法活动
2010年6月底,首都之窗网站上刊登了《北京市绿化条例(征求意见稿)》,邓泽敏组织致公党北京市法律工作委员会部分律师对此进行研讨,提出了9条书面修改意见,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一处的好评与肯定。
(二)为致公党党员提供法律服务
2010年,专委会成员在不同范围、不同层面,利用、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致公党党员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与服务,维护了致公党党员们的合法权益。
二、2010年工作计划
(一)结合民主党派自身年龄老化等特点,围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开展相应的法律讲座。鉴于民主党派成员老龄化问题比较严重,如何立遗嘱、财产如何继承、夕阳红(老龄婚姻)等问题往往对他们形成困扰,为此,在本党成员内部或统战系统开展继承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讲座很有必要,故致公党北京市法律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党员层面,开展法律讲座,也可以在《北京致公》、《中国致公》等刊物上开设法律服务栏目,解答党员们关心的法律问题。
(二)与致公党北京市委其他专委会(经济、科技、海外联络等)结合、互动,既加强专委会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也可以在交流、沟通中达到参政议政等目的。
(三)围绕国家及北京市政府关心的涉法事宜开展工作
关注“全国人大网”及“首都之窗”网站,对相关法律征求意见稿主动提出修改意见,并以此作为致公党北京市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常态工作内容。
(四)围绕本党中央及北京市委的相关工作及涉法事宜开展工作12
应致公党中央、北京市委的要求,就其提出的修改法律、立法等事宜开展研讨工作,为参政议政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五)以律师为服务主体,做好为致公党两会代表、委员提供服务的工作
2010年初,致公党北京市法律工作委员会成立了“致公党两会法律服务小组”,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本党市委及中央层面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活动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提高参政议政质量。
(六)为基层党员提供法律服务
针对基层党员的具体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或帮助,为他们排忧解难,维护致公党党员们的合法权益。
2010年的工作我们一定会在不断的进步中得到更大的进步,这些都是我们一直以来要做好的事情,在不断的成长中,我相信我们的法律委员会工作只会越做越好,这些都是我们一直以来要做好的事情,我相信我们会做到这些的,这些都是我们一直以来不断成长的成果,相信来年一定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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