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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劳保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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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劳保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安排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重点,围绕“着力民生,着力民心”,不断加大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扎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努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09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并提出2010年工作计划:

  一、今年工作情况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

  1.为民办实事项目较好落实。今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562人,完成市下达指标4400人的103.68%,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17人,完成市下达指标300人的105.67 %,组织开展“订单式”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实现就业。组织农民工技能培训XX人,开展“阳光工程”培训1407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285人,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人3000人的109.5%,在“两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慰问特困职工40户,困难户150户,发放慰问金5万元。

  2.就业再就业政策有效落实。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今年,新办理《优惠证》82本,办理《失业证》341本,“4050”人员再就业57人,完成市下达指标30人的190 %,城镇登记失业率1.9%,低于市下达控制2.4%以内的目标控制线0.5个百分点,完成小额担保贷款上报审批手续26名130万元,市农行正在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年底完成120万元的任务。对吸收7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公益性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进行社会保险补贴10723元。加大“4050”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力度,今年为1120位灵活就业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办理社保补贴49.74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42.39万元、医疗保险补贴7.35万元。

  3.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得到强化。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组织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和打击非法职业中介、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积极推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6个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12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基层平台建设得到巩固,尤其在两个工业园区创办员工服务中心,较好地发挥了免费提供“用工信息发布、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权益维护、政策咨询”一站式服务。共发放《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维权手册》等宣传材料2572份。9月下旬在莆田工艺美术城对全区劳动保障平台的工作人员,包括6个劳动保障事务所、15社区劳动保障工作、115个村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他们的业务素质。

  4、加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今年我区对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重新认定,确定海峡职业学校、职工业余学校、卫生职业学校等5家为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并要求报送培训时间,培训计划等,我们随时进行抽查,促进培训有质有量地开展,全年共培训农村劳动力XX人,完成市下达的任务,有力支持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开展,全年共转移农村劳动力3285人。

  5、招工取得阶段性成效。我们通过政府间互动、选派干部外出挂职、联合赴外参加招聘会,并充分发挥驻外党支部、商会的作用,为劳务工作牵线搭桥,与云南风庆、南华、鲁甸、贵州六盘水、四川宜宾、重庆彭水县等建立新劳务合作关系,开拓新的劳务协作基地,同时,借助劳务中介运作,委托劳务经纪人招工,厂校挂钩,定期输送毕业生,“以工带工、以工引工”,吸引更多的外来劳动力来我区务工就业,招工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今年,通过双方劳务机构引进外来劳动力4510人,其中挂职干部引进2212人,通过“以工引工”、劳务经纪人招收工人6836人,共计招工11346人,逐渐解决企业用工不足问题,促进企业达产见效,努力服务我区经济建设。

  (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巩固发展。今年新增黄石镇、镇海街道参保单位,北高镇、新度镇业务进入参保对象的审查和工资基数测算阶段,共涉及141人金额529万元,有望年底基金到位。截止12月份,全区参保单位122家,比去年底增加5个,参保人数2716人,比去年底增加164人,全年征收养老保险基金1621万元,当期结余304万元,结余率达23%,历年来的结余达3507.52万元,入存财政专户3035万元,银行存款361.29万元,其他111万元,人均滚存积累1万元。

  今年共支付72个参保单位613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170万元;一保两制参保人员达468人,比去年底增加68人,占参保总数的18%,支付退休人员5人,占总支付人数的0.8%,收保费106万元,支付养老金4.6万元,人均养老金达769元,人均缴费工资963元。出台了《莆田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关于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业务办理程序规定》,成立待遇支付科,将办理退休手续与在职征收业务分开,业务台账由财务股专人经办登记,完善业务台账管理制度。把52个单位310位离退休人员做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试点,比去年底增加12个单位共125人,社会化发放人数达51%,社会化发放单位达72%。12345

  2.医疗保险稳步发展。今年以来,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使看大病人群的药费得到妥善解决,参保人数比以前扩大了许多范畴。今年,全区参保单位340个,参保总人数37558人,征缴基金3350.02万元,医保基金支出1729.46万元。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已参保登记84917人。其中成年人3516人,学生儿童14044人,先行参加新农合6453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3756人的101.4%,根据各个居委会和学校收费情况统计共参保17560人,收到保费1141122.8元(其中成年人527400元、学生儿童613722.8元)。做好医改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工作,共完成参保测算、核对医改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48家,2443人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已到位基金2013万元。

  3. 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今年,共组织农村各界人员334名参保,收取103.42万元保费,其中收取19人村干部养老保险金41.12万元,组织义务兵241人入保,收取义务兵养老保险金31.63万元,组织74人以新方案参保,收取保费30.67万元,目前全区共有60人定期领取养老金。已受理木兰溪霞林段防洪工程、黄石旧街片区改造项目、城港大道新度下坂安置区项目、南郊路、西洪路、东梅路建设项目、荔园工业园区01地块、04地块、06地块、洞湖路建设项目、莆田市环境卫生基地、黄石001地块、005地块、006地块等32个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申请审核。

  4.失业保险作用进一步发挥。今年,全区失业参保单位475家,参保人员24362人,征收失业保险金620万元,完成省下达指标588万元的105.44%,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330人,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6387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292万元、门诊医疗补助费17.52万元,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2594元;为950名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生活补助费126万元。共计发放失业保险金435.52万元,年检缴费手册356家21340人,做到了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力度进一步加大

  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大宣传与执法工作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询问和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截止目前,共监察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67家次,涉及劳动者40315人次,其中农民工为40185人次;立案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79件,已结案79件,追发劳动者工资1228人,金额245.46万元;处理突发罢工事件3起,涉及人员259人;补签、续签劳动合同4860份,查处童工案件1起。通过开展多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纠正了违法违规行为,宣传了劳动法律法规,增强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创建和谐工业园区

  组织开展劳动合同“百日签约行动”、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推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实施,逐步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动态监管,共检查用人单位87家,涉及劳动者9430人,补签劳动合同1752人。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推动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在工业园区内企业普遍建立“自我调节、平等协商、劳动保障制度落实、劳动关系双方实现双赢”的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加强法制教育,开展法制宣传,促进企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依法经营、依法用工的法制观念。

  2.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年初我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大检查工作,向建筑行业、城乡结合部的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餐饮业、小型加工企业发出自查表286份,出动检查563人次,检查用人单位396家,涉及农民工30293人,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企业23家,涉及农民工752人,为农民工讨回工资福利待遇37.92万元,补订农民工劳动合同24749人。今年会同人事、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职业中介2家、人才中介机构2家、用人单位28家,规范22家企业招工行为,为6位劳动者讨回劳动报酬7632元,为1620位劳动者补订劳动合同书,净化了人力资源市场环境。五六月份,我们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活动,检查的重点是服装加工、鞋类、餐饮、建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企业自查,劳动保障部门到企业实地检查和生产场所现场抽查,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会等方式,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落实整顿到位。六七月份,我们牵头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开展了对纺织、服装、制鞋、电子、餐饮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小作坊等用人单位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的执法检查,共检查46家用人单位,涉及员工4900人,发出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12份,查处并责令清退非法使用童工(嫌疑)1名,保障了未成年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从九月份起,组织开展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8家,印发宣传资料500多份,从目前初步检查情况看,各类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有充分认识,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

  3. 加大工作力度,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事件

  坚持重在源头、重在基层的工作原则,做好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预防、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调处,各镇街严格按照《**区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问题的实施意见》,实行定期排查,重点排查,对各类企业进行摸底,了解掌握用工、工资发放情况。对工资发放不及时可能引发劳资纠纷的企业,重点防控,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排查的重点:(1)工业企业。由各镇(街)负责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三合一”和“三无”企业进行排查、备案,对企业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分类管理、全程监控。对拖欠工资一个月以上的,重点防控。(2)建筑行业企业。由区建设局负责对建设施工单位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排查。政府性投资大型项目(比如安置房、铁路建设)、商业开发项目(比如各房地产开发项目)面临经营困难、贷款困难,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不按劳动合同、工程进度发放工资的,进行预警,对恶意拖欠工资两个月以上的,予以曝光,并协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处理,重点监控。(3)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新出现的遗留问题。由各主管部门在排查后及时处理,能当场处理的予以现场解决,涉及多部门的要跨部门协调处理,牵扯到政策性的事项要重点处理。如新度镇通过排查,发现永佳拖欠员工86人22万元工资,通过落实防控措施,得到及时化解;西天尾镇通过排查,发现云顶枫丹工地160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正在实施重点防控,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12345

  4.提高应急能力,处置突发事件

  劳资纠纷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政策性强、难度大,健全和完善突发劳资纠纷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十分重要,一旦发生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关部门能够迅速介入,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努力,防止事态扩大,尽快平息冲突,解决矛盾,稳定局面。针对突发事件,劳动部门成立了应急分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抓住有利解决问题的时段,成功处置多件劳资事件。如:黄石洛驰鞋厂148名工人已集结准备上路讨薪,我局接到投诉,及时赶到现场,协调解决了25万元欠薪的支付。新度优雅尔鞋厂拖欠26人11.2万元,镇海天马鞋厂拖欠85人21万元,由于第一时间介入,都得到妥善处理,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5. 完善劳动保障多元化调解衔接机制,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建立仲裁申诉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使有争议的案件能够及时办理,尽早办结,切实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完善劳动保障多元化调解衔接机制,健全区、街道(镇)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创新调解方法,按照“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积极推行立案前调解、开庭审理前调解和仲裁裁决前调解,争取双方当事人都比较满意案件的处理结果。截止12月份,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7件,涉及职工87人,已结84起,正在办理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7%,受理用人单位及受伤职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302起,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案件经过调查,已作出认定决定285起,目前正在处理17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5%,今年经过案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占总案件的31%,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荔树湾工地因交通事故引发争议,通过我局耐心说服调处,连续一天半成功解决了二死六伤的工伤赔偿问题,取得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四)协调合作,农民工工作形成氛围

  我区农民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09年莆田市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莆农工办[2009]3号)的精神,紧紧抓住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地采取有力措施,已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有效工作机制,全区农民工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部门合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各项政策有效落实,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得到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不断夯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取得新进展,农民工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子女就学、户籍管理、职业卫生、居住条件,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举办一年一度百名优秀农民工表彰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五)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今年,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及创建第五轮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奋力实现港城‘两个先行’”主题教育活动和“争先锋、比奉献、落实‘四用发展’”实践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全区组织工作会议、区直机关党的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机制新方法,围绕发展抓党建,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抓好党建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局现有党员42名,我们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领导班子形成合力,实现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工作更上一个台阶,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科学长效管理机制。加大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ab顶岗制等制度的落实力度,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业务水平提高了。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困难

  (一)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再就业工作困难

  城镇就业压力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压力并存,新增劳动力就业与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同时存在,难于及时掌握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动态,也难于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意愿的调查,降低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效果,劳动保障“三基”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一户一就业的就业服务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二)企业用工对接难

  由于当前企业经营面临困难,用工成本增加,有些企业待遇不高、超时加班,新员工稳定性低,造成对接难和后续引进难。一些企业为了便于管理,重女轻男严重,违背劳务市场规律,一批批错失良机,难以对接。由于劳动力所掌握的技术与企业急需不能对接,技术等级低的多,高的少,一时很难适应和达到企业生产的要求,造成招工与就业对接两难问题。

  (三)医保基金征集难,扩面难

  三资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停停保保现象十分普遍,中断期间补缴难度大,职工不肯补缴,造成没有连续缴费。医保扩面难度较大,国有、集体企业已全部改制、关闭,续保人员较少,退休人员较多,若不扩大医保覆盖面,基金运转风险程度加大,扩面工作需政府多个部门联动。医改前退休人员已通过省级补助资金解决其参保问题,但医改前关闭医改后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如何解决,仍是群众关心,急切盼望解决的问题。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工作还未实现网络化操作,没有使用ic卡,手工操作,增加了大量工作量。12345

  (四)机关事业社保养老保险制度不够完善,影响参保单位积极性,经费开支仍从基金中提取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与退休待遇不挂钩,无法体现缴与不缴,缴多与缴少,缴长与缴短,其养老保险待遇的差别,这种情况极大损害参保单位的积极性,对参保意义产生怀疑,经费开支仍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列支。

  (五)新型农村社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尚未理顺,经费纳入财政拨款尚未落实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尚未理顺,我市的涵江区、仙游县等县区已按有关规定由同级财政负责管理运营新方案保险基金,但我区农村社会保险按新方案征收的基金尚未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区农村社会保险中心经费纳入财政拨款尚未落实,2009年8月份,省劳动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再次联合发文,要求各市县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但至目前尚未落实到位,我区农村社保中心人员工资已欠发。

  (六)农民工维权工作存在困难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加,企业产业结构、产权结构、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劳动者的“就业难”与企业的“招工难”相互交织,劳动关系变得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打破了劳资双方的利益格局,一些用人单位片面认为兑现职工待遇会增加企业成本,导致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采用短期合同的形式规避法律责任。企业管理不够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不理想,劳动关系的确立不够规范,员工辞职难,克扣工资现象时有发生。

  三、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我们将立足劳动保障工作实际,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扩就业,抓重点,保稳定,破难题,促发展”,不断强化服务保障意识,为企业改革发展出主意、解难题,最大限度地争取政策支持,办实事,办好事,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树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加大扶持力度,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

  通过三基建设,提高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的建设水平,摸清农村劳动力状态,建立劳动力资源数据库,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开展企业特许工种的技能鉴定,重点开展零就业家庭、农村就业困难户的就业援助服务。切实做好企业的用工动态管理,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市、区、镇(街)劳动保障信息联网。面对不断变化的用工形势,探索招工新途径,服务企业用工,规范企业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劳动保障工作站的作用,把职能向基层延伸。2010年开展进城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150人,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劳动技能,增加就业能力,全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00人。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就业援助,为“4050”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社保补贴,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创业小额贷款,解决有就业意愿对象的就业困难问题。

  (二)加强用工服务,着力破解企业用工难题

  1、提高招工实效。充分利用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劳务中介机构等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优势,深度挖掘全区的劳动力资源,组织开展定向预约培训,校企联合,加强各方的对接与交流,建立互通有无、有效服务的长效用工供求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探索与劳务输出地乡镇一级结对,企业与职业学校结对,并选择一些企业与当地职校结对,进行劳务合作。发挥政府牵线、企业主导的作用,增强招工实效。加强跟踪管理,典型引导,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劳务经纪人队伍。有关部门经常与用工企业保持联系,及时反馈用工服务信息,听取用工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多深入企业,树立关爱农民工企业典型,形成宣传效应。加强联络跟踪,进一步发挥劳务工作站的作用,贴近外来工掌握思想动态,帮助新员工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稳定率。“筑巢引凤”,在员工中物色培育一批劳务经纪人,提高招工效应。

  2、优化用工环境。认真落实外来工优惠政策,形成尊重关爱外来工的良好社会氛围,倡导企业善待员工推行人性化管理,形成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合理降低劳动强度,鼓励实行工龄奖励制度,全面落实加班补贴,改善农民工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提升企业文化,开展节日活动、人文关怀等,进行进厂上岗前培训。

  (三)强化社保扩面征缴,着力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1、继续推进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工作。一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对镇(街)及改制、破产单位职工针对性的宣传,使机关社保政策深入人心,提高单位、职工参保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开展社会保险核查工作,促征收保发放,与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发文,开展养老保险核查工作,重点核查缴费基数、在编人员和异地安置离退休人员生存情况等,有效杜绝漏缴、欠缴,巩固西天尾镇、黄石镇、镇海街道业务,拓展北高镇、新度镇、拱辰街道办事处业务,及时加大镇街基金收缴和清欠力度,提高参保率,力争覆盖面达95%以上,切实做到应收尽收。根据全区参保人数,经测算,2010年度征收养老保险基金目标任务数1150万元。三是加强业务规范化管理,积极推广社会化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断总结社会化发放经验,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覆盖面达80%以上(2009年覆盖率为50%)。四是加强基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做好内控管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保值、增值。12345

  2、加大医疗保险扩面、监管工作。一是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覆盖面,全区15个居委会按户组织居民(含外来迁入户)参保,学校组织区外籍城镇户口学生参保,计划新增人数2.9万人,达到4.6万人。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基金征缴力度,确保基金按时足额到位,积极认真地与财政及各参保单位计算足额缴费基数,防止压低征缴基数,并及时督促缴纳,保证基金足额及时到位。三是强化基金管理,控制支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沟通与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达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严格医疗费用的申报审批制度,提高医疗费用使用情况的透明度,严把转院、转诊关,控制不必要的医疗资源浪费。

  3.稳妥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险工作。一是积极推行《**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组织农村人群参加新方案保险,扩大农村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抓好村干部、义务兵养老保险等重点险种。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维护基金安全。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把按新方案征收的农保基金由财政部门设立专户管理,积极向区领导和区委编办汇报协调,解决好机构和编制问题。四是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审核工作。

  (四)加大执法维权力度,着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0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已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是要注意企业在世界金融危机冲击下,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劳动保障监察的应对措施,在依法监察的同时,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加快改革创新,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1、推进“三法”的贯彻落实。大力《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及时纠正企业和职工对《劳动合同法》某些条款的误解,密切关注企业用工和劳动争议案件的动态,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大规模裁员的行为,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社会稳定。加强劳动合同法制化建设,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的指导监督。

  2、预防排查劳资纠纷。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保障管理的服务和跟踪,实行定期排查,重点排查,对各类企业进行摸底,了解掌握用工、工资发放情况。加大对企业工资发放的监测力度,对工资发放不及时可能引发劳资纠纷的企业,要重点防控,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实行专户管理。二是完善劳动关系调解衔接机制,形成由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组织等组成的各成体系、互为补充的一种满足劳动者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纠纷有效解决系统。以维权宣传、信访调解、争议调解为轴心,以化解纠纷为目标,以监察处理、仲裁裁决为保障,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及时高效地处理各类劳动关系纠纷的纠纷解决体系。

  3、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同110联动,依法查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和维权工作。实行“劳动监察网格化”、“劳动用工基本信息网络化”管理,扎实做好基础资料调研和管理网格建设工作,尽快将游离于劳动行政管理之外的各类用人单位纳入“网络化”、“网格化”管理之中。开展劳动合同“百日签约行动”、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用工管理,推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实施,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逐步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动态监管,减少不必要的劳资纠纷,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格局。整顿“三无”企业和 “三合一”企业,对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督促其办理工商登记,逐步规范用工行为,净化就业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企业、职工对劳动保障法规和劳动仲裁工作的认识,加强劳动信访工作,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创新调解方法,加强争议预防,严把合同鉴证关,规范劳动力市场,做好工伤认定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协调,扎实做好农民工工作

  一是加强农民工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摸清全区外来、外出、内转农民工基本状况,建立信息台帐,进行动态维护,确保数据的精确。强化农民工政策调研,探索适合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二是继续搞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坚持实事求是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针,切实搞好农民工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农民工的方针政策。 三是组织开展优秀农民工宣传表彰活动,树立杰出农民工和关爱农民工企业的典型,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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