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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来源:团委团支部工作总结 时间:2024-03-18 本文由可可 分享 阅读量: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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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文 - 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2011年,共青团洪洞县委以“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中心目标,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一、组织机构健全,加强领导职能,规范工作系统工程

  我县现有青少年18万人,占全县人口的24%,他们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直接关系着洪洞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社会的治安稳定。团县委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积极履行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把手亲自抓,各乡镇、县直学校团队组织负责人都纳入小组机构成员,在全县团队组织内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年初落实工作计划时,团县委还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纳入到共青团工作全局范畴,并结合这项工作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做好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团县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先后印发“两法”宣传资料XX0余份,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咨询服务XX余人次;组织学校团队组织,通过板报、橱窗、专栏,举办法制座谈会、报告会,大力宣传法制知识,引导青少年争做“普法小使者”,在青少年中有效地形成了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创新新模式、拓展维权平台,唤起全社会的维权意识

  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以“维权、预防、教育”为主要目标。积极与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有关部门联合,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体现法律援助的意义,也更为有效地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在中小学建立维权阵地。充分发挥校园橱窗、板报、校报,校园电视台、网站、红领巾广播站等团队宣传渠道,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行宣传。一方面是利用学校的资源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学校也利用我们的优势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四、建立法制教育学校,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和安全教育。

  近年来我县一中、二中、三中、东街小学等学校都成立了自己各具特色的法律学校,他们分别聘请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少年庭、乡镇派出所的专业法律者为学校的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他们根据不同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各校的实际情况,定期到学校为学生举行法律知识讲座的法制报告,对个别问题学生进行分类别个性化指导。通过团队组织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和法制副校长对法律知识的耐心细致的讲解和发生在同学身边真实的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引发了学生强烈反响,使他们对一些犯法行为有了新的认识和界定,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产生了浓厚兴趣,进而有力的引导青少年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护法。由于学校团队组织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高度重视,各校通过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实践教育基地、配备法制副校长等措施,切实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有效的减少和遏制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教育成果。

  五、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实施中小学“校园净化工程”

  针对组织、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不良文化产品,毒品、黑网吧及违法违规网站等问题,团县委充分发挥“网吧义务监督员”的职责,定期联合县文化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各学校团队组织也定期到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检查,对经常出入这些场所的在校生进行“一对一”的说服教育,帮助青少年认清这些不良场所对他们成长和学习所造成的潜在的危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气氛。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远离不良文化”教育活动,杜绝淫秽色情“口袋本”图书,学生彩票等不良文化产品进入校园。 12

  加强青少年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以宣传教育为主要手段,有效遏制青少年毒品犯罪活动。各级团组织还通过召开主题班队会、读书会、演讲赛等活动,举行千名青少年学生拒绝毒品签名仪式,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让广大青少年主动认识毒品对身心健康的危害。

  六、发挥职能、感化教育,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发生

  团县委的同志每年定期参加法院少年庭的审判工作。作为少年法庭的陪审人员,在积极参与少年犯罪案件审理的同时,还进一步深挖了少年犯犯罪的心理和外界因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还坚持把感化教育贯穿始终,基本做到了审理一个、感化一个、挽救一个、教育一大批的目的,不断增强少年法庭的作用,事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发生的宗旨。通过组织犯罪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组织青少年开展模拟法庭、情景训练,举行案例分析会等活动,在法律实践中帮助青少年深刻理解法律,在实践中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团县委还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同志成立了“洪洞县青少年法律宣传团”,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教育活动,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发生。团县委与县综治办联合成立了“洪洞县青少年维权服务队”,对少管所里服刑的少年犯进行定期的帮教,对刑满释放重新走向社会的问题青少年,帮助他们推荐就业岗位。通过对问题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保护,不仅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也减少了他们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

  七、建立健全青少年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

  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普查工作,了解需要重点关注的青少年的基本情况。重点抓好进城务工子女,城县下岗职工子女、农村困难儿童以及残疾青少年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深入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真情助困进万家”扶贫帮困行动、“托起明天的太阳”行动、特殊群体儿童情况调查、创建快乐成长服务站,关爱和服务城乡特殊和困难少年儿童。启动“同一片蓝天,同一样笑脸”——手拉手互助计划,着眼于农村及城县薄弱学校少先队建设和发展,通过希望工程不断拓宽筹资渠道,为手拉手活动提供资金支持,让少年儿童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与教育。

  加强青少年社会事务管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为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刑人员子女、问题青少年等群体提供帮助。加大对中小学生、贫困大学生等相对弱势青少年群体的保护力度。大力推动各乡镇100%建立预防组织,完善预防组织成员联席制度,强化考核机制,发挥预防办参与处理、协调、督办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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