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厂内各项基金和费用的使用有检查、监督权。有权根据工厂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的变化,对资金、费用的使用提出调整方案。 2.对违反国家政策、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收、支款项有权劝阻、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3.对厂部集中审编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4.有权对各仓库和工程项目的节约和浪费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5.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和报表。 6.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所需的各种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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