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工作总结(一)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建标准、抓规范、破难题、促提升”为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几项主要工作为:
一、围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
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民调解组织命名方式、设立程序、规范化调委会软硬件标准得到统一,全市50%以上调委会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以人民调解员备案、持证上岗为抓手,大力推进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全市所有调解员进行备案。全年制作下发调解员证4000余本,镇乡(街道)及行业性调委会调解员全部持证上岗。组织调解员培训25批次,参训20xx余人次。此外,继续推进全市十大社会管理创新重点推广项目之一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项目建设,已推广地区基本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矛盾调处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平台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诉调衔接”、“检调衔接”、“治调衔接”、“访调衔接”等工作机制也进一步完善。一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26447件,调解成功率为98.6%,涉及当事人302641人,协议涉及金额近17亿元,防止群体性上访361件、7395人次。
二、围绕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平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在取得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今年以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提升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水平。3月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经过近一年努力,通过建立领导包案制、律师值班制、人民调解员值班制等制度,窗口服务流程进一步得到规范。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了社区矫正服务窗口,部分县(市)区法律服务中心引入了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成立了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办公室等,中心服务内容不断扩展。一年来,全市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295件,解答法律咨询52639人次,接待涉法涉诉信访4556人次,引导有偿法律服务2056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1314件。。
三、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法律服务水平有力提升
1、加快推进律师业发展。6月,市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宁波律师工作,推动律师业健康发展作出了总体规划和部署。今年以来,通过深化律师业“五个目标、十大平台”建设,努力增加律师人数、扩大律所规模、提升服务层次。截止12月底,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28家,律师人数1560人,达到每万人2.72的指标,分别较去年同期新增7家、239人;引进北京大成、盈科知名事务所设立宁波分所;担任法律顾问5514家,承办诉讼案件24017件,非诉讼事务1536件,业务收入5.4亿,同比增长13%。
2、专业法律服务助推中小企业发展。会同工商等部门成立了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指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进村入企一线解难创优”、 “律师走进中小企业”、“律师助力涉外企业发展”、“护航侨资企业”等专项行动。一年来,共走访企业6500余家,发放法律服务意见书、风险提示函等2100余份。继续深化大型商务楼宇(商圈)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建立18个法律服务工作室;积极参与8718平台服务企业工作。深化交通物流、海洋经济、外贸、工商民企等律师志愿团队建设。与贸促会成立“涉外商事法律顾问委员会”,与侨办、侨商会组建“为侨服务律师顾问团”,与市法院建立完善破产管理人名录,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下基层进企业促和谐活动,150余律师志愿者与乡镇街道工会对接服务,与人民银行宁波中心合作开展金融法律服务活动,17名律师入选浙商律师服务团,通过讲座、咨询、代理等方式提供优质高效专业法律服务。
3、充分发挥公证保障作用。围绕产业结构加速调整、重点项目启动等,不断拓宽公证业务,积极开展承包合同、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公证,做好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和回迁安置的安置协议、证据保全等工作。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机构的监督考核,继续完善公证质量监督体系,规范管理,提升公证公信力。全市共办理公证60899件,其中涉农公证3000余件,涉及中小企业4500余件。
4、加快推进司法鉴定业转型升级。积极扶持鉴定机构增加司法鉴定项目,今年全市新增法医物证(DNA)鉴定项目,法医毒物(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项目已完成实验室建设向省司法厅申报。加强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的合作,扶持宁波市天童司法鉴定所成为省内的民营司法鉴定机构之一。积极推进认证认可,宁波市天童司法鉴定所、宁波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通过省级资质认定。新成立宁波崇新司法鉴定所慈溪分所,该所成为内省规模的司法鉴定分支机构。建立并运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6月,全省司法鉴定转型升级现场会在宁波召开。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11134件,业务收入1646万元,同比增长22.7%。
5、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认真做好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了《宁波市国家司法考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规范工作规程,严格保密工作,确保考试万无一失。及时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发放及备案登记工作。今年,全市共2452人报名,435人达到合格分数线,合格率为17.7%。
四、围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深化
1、积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紧扣民生需求,今年将医疗损害赔偿、有毒食品致人损害、物件致人损害、校园内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等多项民生热点问题列入了援助范围,对持有生活困难相关证件的老年人、残疾人的申请法律援助不受事项范围的限制。民事法律援助范围从最初的6类案件扩充到24类案件,刑事指定案件从3种案件扩大到14种案件。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服务保障民生职能优势更加凸显。
2、规范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纵向深入到村(社区),横向覆盖工会、妇联、仲裁院、交警等多个维权部门,定期派员值班,基本构建成“半小时援助服务圈”。与财政局联合下文,提高案件办案补贴,民事案件提高至20xx-2200元/件,刑事案件提高至1600-1800元/件,补贴标准接近社会律师收费指导价,极大调动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法官质量反馈制度、“1211”动态质量跟踪制度、案件承办合同制等,及时开展法律援助“情暖农民工工程”、“巾帼工程”、“夕阳红工程”、“春苗工程”等专项行动,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成效显著。一年来,全市各级援助机构共接待来访12301人次,“12348”法律援助热线接听来电14546个,提供法律援助11295件,同比增长16.8%。
五、围绕“法治宁波”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1、全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7月,由市两办在省内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新阶段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今年以来,以进法治文化景观设施建设为抓手,积极打造“一地一品”法治文化阵地。江北区建成了全长300余米的老外滩法治文化长廊;北仑区小港街道建设建成了法治文化游步道;鄞州区在联盛广场创建法治广场;余姚市在该市图书馆挂牌建立了法治文化基地;奉化市在方桥工业园区打造了千米法治文化一条街;海曙区在段塘街道华兴社区、江厦街道车轿街打造法治文化长廊;慈溪市建立虞波法治文化广场。
市司法局工作总结(二)
XX年,我市司法局学践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中心,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以服务“两个率先”为总任务,以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总目标,以实现“八大争先目标”为总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工作,奋发有为,团结拼搏,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全市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3397件,调处成功3288件,成功率97%;预防民转刑案件34起319人;调处各类非正常死亡69起;劝阻群体性上访46起840人。全市共接收矫正对象189人,解除矫正158人,执行收监2人,社区矫正对象在册人数306人;刑满释放人员204人、解除劳教人员18人、安置人员221人、帮教人员222人。
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办结各类案件2294件,业务创收3523万元。市公证处办结各类公证5068件,业务创收288万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结各类案件640件,业务创收305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批准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16件,“12348”接待来电来访1970人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重点、求实效,扎实推进法宣教
(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五五”普法工作。1、抓好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完善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坚持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原则,把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治安管理、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将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落实到相关主管部门和相应的企事业单位、团体中,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确定每年6月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月”,通过一系列活动提高外来人口学法积极性,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三是利用媒体专题宣传,开展与外来人员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宣传,提高外来人口的法律素质。四是现场法律咨询。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于6月1日上午在全市城乡举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五是“法律五进”集中行动。在全市各镇(场)、部门重点选择十个社区(居委会)、十个建筑工地、十个专业市场、十个农民工集宿区、十所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以法制讲座、法制展览、法律咨询、板报联展、法制实践等形式为主的“法律五进”集中行动。六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在全市成立七个代表队,以《劳动合同法》为主要内容,通过笔答、抢答、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现场法律知识竞赛。七是评选十佳新市民学法标兵,树立外来人员学法用法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养成外来人口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八是标语横幅宣传。在全市城镇各主要路口、街道等设立宣传www.横幅,营造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氛围。2、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第三届青少年“暑期学法欢乐营”系列活动。开展法制实践半日活动,举办“法治与和谐”市少儿书法比赛,组织“与法同行”市中小学生电脑小报制作比赛,举办“小小公民来学法”有奖电视竞答活动。二是召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暨法制副校长培训。全市96所中小学和14所新市民子弟学校的分管德育教育的副校长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五五”普法以来我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邀请苏州大学法学院张鹏副教授作题为“纠正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安全、法律助我成长”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辅导。参观了义庄小学科普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和第三届“暑期学法欢乐营”获奖作品展。三是对全市XX年度新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进行授牌。义庄小学、阳光学校分别建成以科普法律知识、交通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实践基地,通过形象直观、互动性强、参与性强的实践基地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创新理念,营造法治文化氛围。1、加强媒体宣传。3月10日,在市电视台方塔演播厅举行“与法同行”——《法在身边》电视栏目开播五周年文艺专场,以电视媒体宣传的形式,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常识、提供法律服务。XX年,市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播出52期,市电台《18空中普法广场》栏目播出10期,两大法制栏目深受群众欢迎,为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月活动。一是举行法制文艺精品展演暨“法治文化宣传月”开幕式。由全市法制文艺调演产生的优秀节目公开展演,并对本年度法制文艺调演节目进行颁奖,着力传播法治文化,倡导法治文明,扩大“五五”普法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二是开展“法治·文明·和谐”美术、书法、摄影系列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美书摄作品,以宣传xx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主,围绕一个法律观点、法律事件、法制人物进行创作,共收到196件作品,并邀请专家,进行评比,获奖作品进行展出。三是抓好一个“法治文化示范村”试点。古里镇小康村作为法治文化示范村试点,以“十有十无”为创建标准,精心培育,并将通过召开“法治文化示范村”创建工作现场会在全市各镇推开。四是开展法制文艺调演活动。五是举办“与法同行”市中小学生电脑小报展。获奖作品在法制长廊中展出,反映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实践,增强青少年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建设载体,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品牌。我们探索新思路,拓宽新领域,在沙家浜风景区纪念馆老馆筹建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中心面积XX平方米,投入200万元,设有序厅、法治进程厅、法在身边、交通生命线、法制博览、碧水琴川、法治文化、尾厅、影视报告厅等,主要采用声、光、电、自动感应等现代艺术表现手法,并辅助以实物、展版等,中心以崭新的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我市的“五五”普法工作得到省、苏州市中期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夯基础,强基层,维护稳定作贡献
1、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专业、行业调委会建设取得新成绩。市、镇、村、组四级网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市有50个专业市场调委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社会第三方参与调处医患纠纷,维护了医院正常秩序,促进了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各镇、场依托调处服务中心建立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环境保护、工资福利、土地流转等五个应急调解小组,专门调处社会热点和难点纠纷。依托江苏苏州少平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全省首家专门调处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的市少平调解事务所。
2、规范调解,依法调解,人民调解公信力得到新提高。在巩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我们主要抓好了规范调解,依法调解,着重强调了调解程序,调解范围、原则、效力及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年初制定了庭式调解的考核要求及达标比例,制作了500张人民调解员上岗工作证,要求调解员在调解时亮明身份,公开调解。在调解协议的制作上力求四准确,一是协议格式准确,一律采用司法部规定的统一格式;二是当事人主体准确,防止出现缺漏当事人或当事人出错现象;三是协议规定的内容准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清楚明白,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四是体现自愿接受,盖章准确。通过抓庭式调解,抓人民调解案卷规范、抓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调解、依法调解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全市432件人民调解卷宗出错率控制在3以内。
3、大调解机制日益完善,对接渠道拓展,在平安创建中取得新成效。建立了市、镇两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市镇两级调处服务中心,出台了两级调处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充实了调处服务中心的成员单位,两级调处服务中心聘用了23名专职调解员,调处服务中心正常运作。9月份,政法委牵头进行了大调解工作检查,受到肯定。在下半年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中,调处服务中心为每名领导干部指派1-2名律师,全程参与接访活动,为领导干部提供法律上的参谋,据统计,自大接访活动开始以来,共有50多名律师参与接访活动43人次。在检调、诉调对接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开展了访调、公调对接,并根据上级要求在人民法院附设人民调解工作室进展顺利。
4、排查分析形成制度,预防预警工作到位,人民调解取得新成果。各镇场每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组织辖区内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对纠纷苗子和重点对象、有群体性矛盾倾向的纠纷进行有目的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归类,形成a、b、c模式,并将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局每月编写社会矛盾纠纷分析报告,提供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使他们掌握社情民意,正确决策,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纠纷性质、轻重缓急进行分级分类后,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纠纷扩大。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纠纷、疑难的矛盾纠纷及时预警、预案,明确相关的责任人进行包案,保证纠纷得到有效掌控和化解,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后交给相关分管领导办理,各镇的应急处理调处小组在调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保护等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5、立足本职,发挥职能,司法所建设取得新成绩。在实现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满堂红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借大调解建设的东风,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又上了一个台阶。支塘、梅李司法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办公场所、办公面积有了极大改善。同时,大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以来开展了“十佳调解能手”评选活动和“争当排头兵能力大比拼”活动,从调处能力、业务实务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力等多个方面检阅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系列活动极大提高了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我们通过深入基层,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等多种渠道,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一年来,有一个司法所被评为苏州市优秀司法所,2名所长受到上级嘉奖,尚湖镇司法所被推荐为市“双十佳单位”。
三、抓监管,创特色,矫正安帮上台阶
(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今年正值奥运年,我们一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走访排查工作。二是加强法制教育,确保奥运期间矫正对象的思想稳定。各镇将开展法制教育作为稳定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提高他们法纪观念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形式多样,寓教于乐,效果良好。尚湖镇、梅李镇、辛庄镇司法所利用集中教育,组织辖区内矫正对象进行《刑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的学习教育;古里镇组织以“形势、政策”为主要内容的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沙家浜镇、尚湖镇司法所对重点对象,以组织观看警示录像片的形式,对本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董浜镇司法所向该镇的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发出了《遵纪守法维护形象为奥运增辉》的倡议书,要求他们以主人翁的身份,努力维护社会文明、和谐与稳定,为奥运会的顺利举办贡献力量。三是完善监管措施,加大对重点矫正对象监控力度。奥运期间,市、镇两级矫正机构制定了应急预案,加强了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社区矫正联络员手机等通信工具保持开机状态,随呼随到,在奥运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违法犯罪现象。
(二)建立移动平台综合管理系统,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在去年底投资50多万元建成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平台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制订下发了《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定位机使用规则》,对移动平台管理系统定位机的领取、使用、费用、保管等方面做出的具体管理规定,规范了各镇司法所对定位机的使用。在3月中旬组织举办了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移动平台操作培训,对各镇司法所所长、内勤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辅导,与会人员还观摩了虞山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该系统的操作演示。平时我们加强对各镇使用社区矫正移动平台管理系统情况检查和指导,督促各镇及时输入人员基本信息,规范操作管理系统,限度地发挥社区矫正移动平台综合管理系统在区域监管的作用。通过近一年的运作,信息平台为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在人员信息、监管力度等方面提升了一个档次。目前我们共下发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定位机187台,开通使用定位机171台,人员信息输入287人。
(三)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方法。一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筹建心理矫正服务站。今年8月我局筹措资金20余万,筹建我市首家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服务站,把行为矫正与心理矫正结合起来,创出一条多措并举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二是在梅李、古里、海虞等镇试行了矫正对象公益劳动保证金制度,确保矫正工作的严肃性。
全市大部分矫正对象经过矫正能痛改前非,积极工作,思想觉悟也有很大提高,无重新犯罪。在今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广大矫正对象慷慨解囊,纷纷献出他们的爱心。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矫正对象共捐款现金151090元、230件衣服。虞山镇兴福管理区矫正对象黄华以公司名义捐了78900元,范建平个人捐了23000元,梅李矫正对象吴金岳个人向民政捐款XX0元。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对XX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XX-XX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排查的通知》(苏安帮XX2号)精神,市镇两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密组织,分步实施,逐个排查,及时组织各镇司法所开展对XX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XX-XX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的一次全面排查工作。各镇落实专人负责排查,新港镇安置帮教工作站积极做好排查工作,强化帮教措施,坚持“一帮一”、“一带一”的管理模式,实行重点对象、重点帮教,耐心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转化工作,有效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五)开展延伸帮教工作,以亲情感化在押犯人。中秋前夕,我们组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各镇司法所长一行23人,赴丁山、溧阳监狱对正在服刑的85名籍犯人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帮教团领导向在押犯介绍了市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同时向他们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在帮教之前,我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将85名在押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由我们十个镇司法所普遍走访了一次,其中我们将情况比较特殊的六个家庭,以记实的手法拍摄了下来,帮教时我们播放了所拍摄的专题片《亲人的祈盼》,感动了在场的服刑人员,许多人掉下了悔罪的眼泪。
四、抓教育,重规范,法律服务树形象
(一)强化教育,提高职业素质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职责,严格执行“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讨论报告制度,全力做好律师参与“大接访”等维护稳定的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切实把“维稳”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首要任务。
2、加强执业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关系,今年,我们又会同市法院刑庭召开了“法官心目中的辩护律师”座谈会;与市法院纪检部门联合召开了执行“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暂行规定”回头看座谈会,会上交流了各自执行“规定”5个月以来的情况,并对今后双方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形成了共识。
3、加强“律师法”学习贯彻,要求各所制订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律师学习。华元民信所、少平所、世纪天合所等单位专门制订新“律师法”学习计划,并有步骤地组织学习、展开讨论和知识测试。华元民信所党支部还向全市党员律师发出倡议:党员律师带头认真学习《律师法》、坚决贯彻执行《律师法》,以自己恪守《律师法》的实际行动为全体律师起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律师素质,树立我市律师良好执业形象。在各所组织学习讨论的基础上,7月份,市律协专门组织全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进行了律师法知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
我们还专门邀请了市政法委和公、检、法等相关业务部门的领导,召开了贯彻执行“律师法”座谈会,各所主任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提出了新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难题,公、检、法等部门结合自身业务职能和要求同律师们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衔接。
4、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我们在抓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同时,还抓好了专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交流。一是对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业务测试,考核他们从首次接待当事人至案件代理结束各环节的实务操作及结案归档的相关工作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基层法律服务的流程管理,促进了办案的规范化;二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参加“劳动法业务知识培训”;三是组织“劳动争议仲裁代理工作座谈会”,与劳动仲裁委加强沟通与交流,切实提高法律服务人员对新劳动法相关业务知识和办案技巧的了解和掌握。
(二)强化管理,促进规范执业
一是规范参与劳动仲裁管理。我们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律师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执业管理。
二是规范公证质量管理。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加强每季度的公证案卷检查,认真落实省公证质量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公证质量意识,严格依法办证。
三是规范法律服务网站管理。出台《关于设立法律服务网站(网页)的暂行规定》下发到各法律服务单位,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网站(网页)为载体进行业务推广的,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坚持真实、严谨、适度的原则,加强了律师执业推广管理。
四是规范参与群敏案件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工作机制,强化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了情况掌握准确、信息反应灵敏、请示报告及时、监督指导有力。牢固树立了法律服务人员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他们在化解社会矛盾、缓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五是规范律师信用体系管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大力倡导律师诚信服务,建立完善了律师诚信档案,并对律师信用信息建立了网上公示制度,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了律师投诉查处制度,强化诚信执业理念,提高规范执业水平。
(三)强化公益,增强爱心意识
1、倡议党员律师义务法律援助。
市律协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向全体党员律师倡议:每人每年无偿承办2件法律援助案件,将办案补贴分别捐给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所在的党支部。此倡议得到了全体党员律师的响应,共有23名党员律师义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2、组织法律工作者赈灾捐款。
汶川大地震后,市律协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积极行动,向全市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出倡议,为地震灾区人民捐款,共募集捐款59000多元。党员律师还积极缴纳特殊党费16000元,为向四川灾区人民献爱心。少平所时雪峰律师还自愿参加我市第二批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志愿者,到四川绵竹灾区,帮助运送、分发救灾物资,了解灾区医院、学校援建情况,慰问救灾官兵。
(四)强化监督,加强市场管理
一是加强法律服务行风监督,由律协牵头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召开行风监督会议,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汇总了“十个缺乏、十个努力”下发到各所,要求对照排查,积极整改。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督。针对近年我市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的法律服务情况,如公民代理、异地法律服务、违规风险代理等现象,我们分别进行了调研,对社会上存在的公民代理情况向市委政法委进行了汇报,与市法院建立了沟通机制;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若干规定》,禁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劳动争议案件风险代理;对安徽寿县法律工作者李传提在菱塘北路5号设点进行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并通过寿县司法局对李传提违法执业行为进行了教育,取缔了其在我市设立的“农民工法律维权站”。
五、抓作风,重督查,队伍形象展新姿
(一)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到位。提出三个结合的要求,成立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全系统有计划、有步骤、有章可循地开展活动。二是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到位。以切实为基层办实事,提升业务和增强干部队伍素质为宗旨,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和考察活动。邀请市理工学院的教授为全体干部进行xx大精神的辅导,组织学习全国、全省、苏州市和市政法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组织观看《颜色革命警示录》。在活动中,局领导发挥表率作用和带头作用,注重参与的广泛性,不断扩大学习教育面。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人事法律法规培训,计算机保密知识的培训等各类培训学习。三是积极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到位。坚持全面查摆与重点查摆相结合,开门纳谏和自查自纠相结合,单位查摆和个人自检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查摆问题,对外广开言路,向全市各党政机关部门、各镇、社区发放征求意见表达式68份,收回反馈意见39份。对内开展自查互查,组织全体人员围绕实现市委提出的“三破三求”的目标,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了“查找问题、查找根源、查找突破口”的自查互查讨论活动。通过自查互查讨论活动,全体人员从深层次发现了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二)加强督查考核
年初出台局加强作风与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成立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提出机关作风要与效能建设要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与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结合,与开展“双十佳”竞赛活动结合,与“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活动结合。进一步强化、深化、细化局机关督查工作,依据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进行严格考核。局督查组向基层司法所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局机关各科室对基层的服务、指导、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意见,并要求各基层司法所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实施半年度考核,兑现奖惩。
(三)开展干部轮岗交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廉洁从政、纪律严明、热忱为民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共有8名干部参加了轮岗交流,其中5名干部得到了提升。
市司法局工作总结(三)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十大项目”的全面实施,带动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六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20xx年,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起草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并经市委、市府批转公布。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对“六五”普法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夯实基础,创新载体,凸显亮点,着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一是“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化。各地围绕服务“六城联创”和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开展了村务“法律体检”服务村级换届选举、“春雨”专项法制宣传行动、浙江省法制宣传月、“六五”普法百场巡回法制宣讲、“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市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律专业人员深入全市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法制宣讲,收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二是法制宣传阵地特色凸显。以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为重点,打造一流的法治建设硬环境。全市首个法治文化公园在龙湾落成,鹿城、乐清、瑞安、苍南、泰顺、永嘉等6个法治文化公园相继建成,寓教于乐,营造了浓厚的普法氛围,并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优质的学法阵地。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召开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现场会,全市共创建10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三是基层民主法治根基夯实。不断加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力度,修订完善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完善了考核细则,规范了创建流程。一年来全市共有11个民主法治村(社区)通过省级考核达标,110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通过市级考核复评。
——法律服务科学发展再创佳绩。20xx年,我们确定了“和谐司法服务万家”的司法行政服务品牌。在品牌效应的推动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法律服务五进”、“公证进万家、服务你我他”等法律服务子品牌创建,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法律服务五进”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政府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市人民政府、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温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均组建了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团,乐清市和苍南县政府分别采取“一对一”模式聘请律师担任领导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进重点工程效益明显,共为76个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工程造价总计达579亿元。企业“法律体检” 活动继续深化,组织全市律师为4072家中小企业开展了一般性法律服务,为1128家企业开展了深度“法律体检”服务,为企业挽回各类损失12.5亿元,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今年2月1日的《人民日报》17版以《律师到 企业笑》为题,通版实例报道了我市律师服务企业的情况。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同志对此做出了肯定性批示,并要求“坚持完善这一做法,使之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科学发展的常态化工作”。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该项工作被列入市政府20xx年“十大民生工程”,市、县两级共投入资金808万元,在全市4945个村居建立有偿化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为农村发展稳定奠定了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二是法律便民惠民服务深入人心。持续深化“一小时法律服务圈”构建,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市、县两级全部建成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村居两级援助站点建成率100%,实现四级法律援助站点“零空缺”。全年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同期增长了10.1%。落实“公证服务三农”项目,涉农民事公证办证期限从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并推出周六值班、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其中上门办证2644次,预约办证3547件。全年共办理涉农公证16010件,同比增长6%,为农民生产生活、旧村改造、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等提供了优质服务。三是法律服务综合水平稳步提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借鉴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做法,全市十一个县(市、区)相继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中心建设在县级层面的全覆盖,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市局被省司法厅授于中心建设先进单位。加强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成为我省第一家通过“三合一”评审的司法鉴定机构,另有2家司法鉴定所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公证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现全市共有11家公证处和2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完成改制,其余3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正在处于资产清算或改制的前期准备工作中。
——基层工作成效明显。20xx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直派司法所建设全面推进。积极争取人事部门的支持,建立直派所137个,135个镇、街道全部已建立直派所,建成率为100%。加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力度,全市现已有55个基层司法所通过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验收。二是“大调解”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我们在巩固健全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全面完成了医调、诉调、警调、交调、检调等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实现“五大”调解机制在县级层面的全覆盖,共建立医调组织9个、诉调组织32个、警调组织68个、交调组织25个、检调组织11个。市本级以及瑞安、乐清等地建立了“劳调衔接”人民调解组织3个,苍南县率先建立了“信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苍南、永嘉还分别建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省司法厅对我市司法行政“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加以推广。三是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20xx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9957件,调解成功38894件,调解成功率为97.3%;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38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73件;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761件,协议赔偿金额1.38亿元;调处轻伤害案件582件,协议赔偿金额2751万元,有效发挥了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类对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20xx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牢牢把握“首要标准”,不断探索创新教育方法,推进了重点人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一是劳教场所安全管控持续强化。市劳教所狠抓安全责任制落实,健全安全工作网络和机制,大力开展各类警示教育主题活动,投入近100万元加强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筑牢安全防范体系。劳教场所实现了连续12年8个月的安全稳定。强化戒毒矫治工作,一年来依法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480人,解除强制隔离措施584人。二是重点对象排摸管理力度加强。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大排查行动,一年来,全市共开展排查走访9569次,个别谈话教育46058人次,开展心理咨询5216人次。至20xx年底,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337名,重新犯罪18人,重新犯罪率0.23%。开展对回籍归正人员的全面排查,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强化帮控措施。20xx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2973人,重新犯罪176人,帮教率95.5%,安置率93.8%,重新犯罪率0.88%。三是矫正安帮工作方式不断创新。落实人性化监管措施,对生活和工作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帮困扶助。全市共组织集中教育25432人次,组织公益劳动23606人次,落实低保107人,开展技能培训166人次,开展就业、就学指导726人次。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系统平台的使用功能,建立起GPS定位电子围墙,现全市共有定位手机462台。进一步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对原有的全市97家安置帮教基地进行清理整顿,取消了21家安置帮教基地称号,目前全市有安置基地76家。
一年来,我们还有许多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圆满完成律协换届工作,胜利召开温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市律协第五届理事会;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顺利实施,2xx年全市报考人数达2358人,通过考试人数达318人;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初步实现以文化促工作,以工作带发展的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目标;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五找五问”大讨论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即办制,塑造了机关新形象。此外,党的建设、群团工作、内部审计、信息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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