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事迹材料还得当事人提供,由拟稿人对素材十以当一地进行裁剪润色定稿。譬如一处风景,总不能目之所及都悉数纳入取景框,那样不加甄别的做法只会冲淡主题,让精彩的画面淹没在没有主次的五颜六色之中,难以显山露水,凸显出风光旖旎的一面。
首先一点是人称的确定。有人问,事迹该用第几人称写?总不能黄婆卖瓜自卖自夸,好话要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才显得有分量,尤其是出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的嘴里,更是如听纶音,一言九鼎啊!退一万步讲,你我都是食人间烟火的庸常之辈,打交道的都是芸芸众生,凡夫俗子的称道也会聊胜于无的。这回,我镇编辑印发的《教师风采》,有的人却是用第一人称写的,像是事迹报告会上的讲稿,好是好,也很精彩,口吐莲花,总感到难以把握分寸。说过头了,人家嘴上不说心里会想,尽往自己脸上贴金;过于谦虚,又容易将自己几十年殚精竭虑奉献于山村基础教育的辉煌成绩掩盖。是进也难,退也难。如果用的是第三人称,就巧妙了:说过了,是写稿人妙笔生花;没说到位,是捉刀人手足无力掌握好分寸,才留下随处可见的斧凿痕迹,传主都是一脸无辜——我比窦娥还冤啊!
再说分量。千字文最讨巧,让人读了还想读,戛然而止回味无穷那才过瘾,要是读读还有,翻开一页还有一页,像臭婆娘的裹脚布,人家出于面子耐下心来读完,的确是一件乏味的差事。事迹嘛,无非是你做了些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可有高尚的动机?有高尚的动机,平凡的事情也伟大;动机不纯,即使结果是好事,也只能说是歪打正着,不足为外人道。所以,愿望必须是美好的,精神必须是崇高的,不能就事论事,只见事迹不见人物精气神。人有善念,天必佑之!有的作者,不知从哪里摘抄了一些优美的文句放在段首,单独来看,我都怦然心动,“绝妙好辞”啊!在朴实无华的平凡人物事迹里,像一个五大三粗的男子,头上斜插着一朵鲜艳的大红花,全无美感,犹如正确的废话,一点信息量都没有,像饮一杯不冷不热的白开水,对身体无半点好处。
事迹总是先做后有,起码是边做边有,表决心的话还是留着对领导说去最佳。或许领导听了这些信誓旦旦的话,一时激动居然相信了也未可知。在篇幅不够的情况下,要是我,宁可让文章不足千字,绝不狗尾续貂,来一番“真情告白”。花开过后,才是沉甸甸的果实。天道酬勤,你的成绩放在最后才顺理成章,总不能放在文章的第一段,给人来个先入为主,硬要人双手给你捧上一顶华美的高帽!
我佩服为传主作传者的滔滔才情,他们的事迹我是感动得掉泪的,很想学习运用于工作之中。欣赏之后说几句煞风景的话,虽然逆耳,像我等到了知天命的年龄,是巴不得有人常给提醒提醒,不知人家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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