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现有人口2共青团牡丹江市委员会70万,其中未成年人55万,占人口总数的20.4%。年初以来,团市委以开通96308小号段青少年维权热线为契机,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了对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坚持贯彻执行“两法一例”,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使我市的青少年维权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建立健全了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体系 1、加强了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领导。为保证青少年维权工作健康发展,团市委相继成立了牡丹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青少年法制教育领导小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4套组织领导机构,对全市青少年维权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联合行动。联合28家与青少年维权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齐抓共管,共同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同时,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青少年维权工作队伍,组建了法制宣传员、报道员、辅导员“三员”队伍,扩充了爱国主义教育员、文化市场监督员、校外辅导员、失足青少年帮教员、家教咨询员“五员”队伍,丰富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内容,延长了工作手臂。通过调整机构,充实队伍,使青少年维权工作力度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2、完善了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建设。一是建立了工作责任机制。团市委与基层团组织层层签订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状,建立起年初签订责任状、年底进行检查的监督考核机制,有效地调动了基层开展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建立了工作联席机制。针对各种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外围机构,团市委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通过发简报、通报的形式,在青少年维权工作相关单位间建立了信息反馈机制和工作督办机制。为了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团市委与文化局共同制定了文化市场监管制约机制,设立了文化市场监督员,对文化市场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建立制度,强化措施,各单位的青少年维权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三是建立了工作预警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青少年生存状况和维权问题的专题调研,对青少年权益的一些重要指标进行监测评估,不定期反馈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发布相关信息和科研成果,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今年3-5月份,团市委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省青少年研究所联合制定调查问卷,组织开展了“百题万人”调查,有6万名青少年接受了系统调查,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对策,采取措施,确保了维权工作的时效性。 二、以青少年维权热线为纽带,青少年维权服务网络日臻完善 1、青少年维权热线全面开通。按照团省委统一要求,1月12日,在全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会上,牡丹江市青少年维权热线正式开通运行。牡丹江所属6个县(市)也于当日面向全市青少年,开通了青少年维权热线。为保证热线的正常运行,团市委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热线的管理。一是确定专人负责。团市委高度重视青少年信访工作,专门调整1名政法专业毕业的干部任权益部副部长专职负责维权热线的日常管理、咨询解答以及受理案件的处理和追踪问效,确保维权热线名符其实,健康发展。二是建立制度。制定了青少年维权热线管理办法,实行专人值班制度,印制了《96308青少年维权热线登记表》,详细记录每一个热线的通话内容、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等,努力为青少年排忧解难。三是加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热线电话号码和使用办法,发放青少年维权卡,接受社会监督。96308青少年维权热线自开通以来,在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健康有序地运作。到目前为止,先后接听了114个电话,其中80%以上的问题在工作人员的电话解答、说明后得到处理,18起案件根据反映问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解决,6起案件经团市委直接协调后得到妥善处理。市阳明区铁岭镇村民单天福某曾多次到市委、市政府反映因其女儿重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女儿已因病缀学2年多,但是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后来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拔打了维权热线。团市委书记宫镇江在查看热线电话登记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直接与他取得联系了解家庭情况,协调有关部门为其办理了每月发放200元的生活救助金。目前,孩子已重返校园,开始了正常的学习生活。 2、青少年维权服务网络逐渐完善。为了使青少年维权热线有效运转,更好地发挥作用,团市委努力构建以青少年维权服务热线为纽带,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心理咨询学校为阵地依托的“三位一体”、区域联动的青少年维权服务网络。今年初,团市委积极调协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市博大律师学院,成立了牡丹江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为需要法律援助的青少年提供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针对当前青少年心理压力大这一问题,团市委在团校专门组建了心理咨询室,开设了心理咨询课堂和电话心理咨询服务项目,对维权热线中有关心理咨询问题提供服务。同时,积极联络公检法司、工商、劳动等“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解决热线反映的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问题。目前,初步形成了一线(青少年维权热线)、一岗(青少年维权岗)、一站(社区维权服务站)、一卡(维权服务卡)、一中心(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格局。 三、以“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为载体,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深化 1、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不断深化。自98年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活动以来,我市创建工作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广大基层单位的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由最初的公、检、法等行业逐步扩展到司法、工商、文化、技术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等8个行业,涌现出市级以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68个,全市创建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确保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顺利推进,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联络,今年2月份,团市委召开了全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会议,成立了牡丹江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规范创建工作。并在广泛征求各委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牡丹江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牡丹江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评比、表彰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的管理机制。在创建标准上,要求每个争创单位要公布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标准,做到“四个一”,即成立一个维权工作组织机构;落实一套完备的工作制度,包括维权岗工作职能、青少年投诉程序和受理程序等制度;配备一名有青少年工作经验的咨询服务人员,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制做一个青少年维权岗承诺公示牌。在监督管理上,采取动态管理,实行淘汰制。创建活动组委会今年聘请了20名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作为特邀监察员,每季度组织抽查,监督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扎实开展。今年,团市委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优势,不断深化我市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一是广泛开展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发挥各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争创单位的优势,坚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司法部门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争创单位深入社区和学校,通过派员担任法制教育辅导员和法制副校长等多种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开展帮教工作。1月份,团市委在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举办了失足青少年现身说法报告会,组织少年犯为青少年现身说法,并录制教育光盘下发到全市各中小学校。二是加强了青少年自我保护训练。积极组织、协调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师范附小建立了消防自护训练营,在东牡丹小学建立了小交警培训中心,在市团校开设了心理辅导班,通过专家授课、录像观摩、模拟训练、咨询答疑等方式,为青少年普及心理卫生知识、防灾避险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传授意外伤害自救互救技能及防卫实用技能。为了检验教育成果,“六一”期间团市委在市东一步行街举行了未成年人安全知识现场演示活动。三是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当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设置娱乐场所和摊点、拖欠外来务工青年工资等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问题,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争创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坚持进行综合治理。建设、劳动、公安、法院等部门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侵害外来务工青年人身权利等违法行为,开展了进城务工青年劳动保障援助活动;技术监督、工商联合开展了2次集中市场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青少年食品、用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和打击;文化、公安等部门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举行了未成年人远离网吧宣誓活动,开展未成年人远离网吧专项检查,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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