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全市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伟大实践中的生力军作用,团市委决定开展哈尔滨市“争红旗,创特色”五星级团支部达标竞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xx大精神和党建带团建思想为指针,以加强全市基层团组织建设,推动并活跃全市共青团工作为目标,以量化标准,全面考核为手段,激励团组织充分发挥职能和优势,为实现我市快发展大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范围
全市基层团支部。
三、考核时间、标准及数量
(一)考核时间: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每次具体考核时间为当年年底或5.4前夕。
(二)考核标准和数量:按《细则》(内容附后)规定的条例逐项打分,不满60分的团支部为未达标团支部;满60分的团支部为达标团支部。依 据分值,达标团支部可评为不同星级的团支部:
1、“三星级团支部”:考核分值为60--75分,数量占本地区、本系统团支部总数的60%;
2、“四星级团支部”:考核分值为75--90分,数量占本地区、本系统“三星级团支部”总数的50%;
3、“五星级团支部”:各项工作发展均衡,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可申报,申报单位数量占本地区、本系统“四星级团支部”总数的10%。
四、考核及管理办法
1、分级考核。各区、县(市)、直属单位团委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三星级团支部”、“四星级团支部”的考核、评审、认定和授牌(授牌标准见附件)工作,并进行建档管理。“五星级团支部”将由各区、县(市)、直属单位团委在初评的基础上向团市委进行推荐和申报,并由哈尔滨市“争红旗,创特色”五星级团支部达标竞赛活动评审小组进行最终的评审和认定工作,审核达标的团支部将由团市委授予“五星级团支部”称号,并进行表彰。
2、动态管理。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分级考核负责的原则,团市委及各区、县(市)、直属单位团委每两年对基层团组织的星级创建工作进行一次不定期考核验收。经考核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基层团组织要根据最新考核结果予以降级。对创建工作取得成效、符合升级要求的,按照自愿申报、上级考评审批的程序予以升级。(申报表附后)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团市委将成立哈尔滨市“争红旗,创特色”五星级团支部达标竞赛活动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沐琳 共青团哈尔滨市委书记
副组长:阎 生 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副书记
杨国民 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副书记
田沐阳 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副局级干部
成 员:李 霞 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宪才 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常委、区县部部长
刘宗伟 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学少部部长
黄革峰 共青团哈尔滨市委青工部副部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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