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XX年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实施办法》,依照法律规定积极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全县农民专业合社的稳步发展。到XX年底,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共70家,其中,XX年新成立的合作社30家,共有注册成员780人,共有入社社员近5000人,带动农户16821户,成员注册资金2958万元。向省专合办报送省级示范合作社项目申报书8个,农业部示范项目申报书1个,其中有河铺立新板专业合作社、三里畈锦绣林牧专业合作社、大崎秋艳甜柿专业合作社列入了项目,三里畈锦绣林牧专业合作社列入农业部畜牧扶持项目。XX年是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最快、注册最多、资金投放最多、争取项目最多的一年。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主要作法是: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今年,我们继续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免费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级关于发展合作社的政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以县委党校、农干校、农广校为阵地,先后培训乡(镇)、村、财经所干部及农产品产、加、销及农业经纪人400人次,培训县级骨干辅导员150人。
(二)加大政策推动力度。县委、县政府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这个问题上,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而是在为农民群众牵线搭桥、提供市场供求信息的基础上,坚持“民办、民管、民收益”的原则,积极引导他们成立协会或合作社,走联合自强之路。我们将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文件翻印到每个乡镇和重点村,将各级的政策交到群众手里。今年年初县政府印发了罗政办【XX】01号《关于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培育和发展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提出具体的目标和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强化服务指导力度。一是对去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进行完善。以制订章程和建立成员账户为重点,完善了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会计、民主管理和盈余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了这些合作社的自主经营能力;重点培育了一批有产业基础、有经营管理人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使其围绕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形成了同品种合作社的联合体系,如锦秀林牧专业合作社围绕山羊养殖这一主导产业,联合其它养殖合作社形成合作社养殖联合体,并在各乡镇建立分社。二是对新注册成立的合作社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服务,从登记前的培育、项目的考察、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学习培训、登记备案等工作项不漏的搞好服务,保证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今年,我县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30家,这些合作社,从社员构成、股权结构、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都符合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要求,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运营良好。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县委、县政府领导始终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要抓手,在资金上加大了投入力度。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尽管我县的财政非常困难,但对每年新注册的合作社都安排了专门的资金进行扶持,从XX年起,县财政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每年安排适当工作经费,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和发展。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机构要在进行信贷评估调查的基础上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对具备法人资格、产权明晰、管理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用其房屋、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对农民合作社的成员贷款,可根据项目用途与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面向农户的小额贷款要优先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需要。要拓宽融资渠道,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可按章程和年度计划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三是实施项目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的农业开发项目、科技推广项目、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等,经筛选论证,符合国家项目政策的,可优先纳入政府农业开发和科技开发项目计划,给予重点扶持。农业、林业、畜牧、水务以及农产品加工重点工程项目,优先安排符合项目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办企业形成一定规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为龙头企业。科技部门和技术推广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的技术推广、科技三费项目优先立项。今年县政府将农业各项项目资金重点安排到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三里畈锦绣林牧专业合作社、骆驼坳海丰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华丽板栗产销专业合作社、隆鑫药材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社共承担项目资金近1200万元,
(五)加大合作社示范项目建设力度。全省通城合作社会议后,我县9月8日,我县在匡河召开了全县促进土地流转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现场会,参加会议的有县分管农业的领导、各乡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十二个乡镇财政所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促进土地流转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现场会的会议精神,推进我县农村土地健康有序集约化流转和农民专业合作发展壮大,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我县合作社发展的方向,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实施“1051示范社”工程建设,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通过示范合作社的建设,促进我县合作社的发展上台阶。
为了将锦秀林牧专业合作社建设成为全省的十佳畜牧专业合作社,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多次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该合作社指导工作,先后召开协调会三次,为合作社解决实际问题,锦绣林牧专业合作社投资250万元,建设核心繁育基地,基地总面积1300亩,有标准化羊舍1500平方米,修通了1.7公里水泥路,安了电线、电话、宽带,打了水井、建了沼气池,放牧区、育肥区、繁殖区、科研实验区,区划合理、布局规范,每年能为鄂东提供种母羊XX只。并被省农业厅申报列入XX农业部全国合作社示范项目,该合作社理事长初评为XX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于10月份出席了农业部在安徽合肥召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座谈会。
(六)加强合作社调研力度。根据《省农合办关于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上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及有关问题调研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全面完成了合作社情况上报和调研工作,上报了62家合作社的数据和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已被《湖北省农业信息网》采用。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处在起步阶段,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一是我县成立的合作社普遍存在规模小、入社社员不多、运作不规范、投入少等问题;二是到目前为止,除锦秀林牧专业合作社外,还没有一个像样的依托特色资源形成全县性的龙头合作社;三是对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和资金投入还很有限,没有形成很好的投入机制。
下步,我们将严格遵循合作社发展的客观规律,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质量并重,稳步推进,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使合作形式由农民之间的合作逐步向农民与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等相互联合转变,合作内容由单项合作逐步向产加销全程合作转变,合作机制由松散型逐步向紧密型转变,合作区域由区内合作逐步向跨区合作转变,合作领域由单纯的经济领域向社会管理领域扩展,使之真正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助推器”。一是加大政策和财政扶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安排农业开发、扶贫开发资金、以钱养事资等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二是坚持发展为本,边规范边发展。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合作社内董事会、监事会、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合作社负责人培训力度,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机构健全、运行规范,快速发展。三是继续深入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实施“1051示范社”工程建设的要求各争取到XX年,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三个示范性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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