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下发的《转发中宣部等五部门国质检质联〔~〕210号文件开展~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鲁质监质发〔~〕62号)要求,市委宣传部、市质监局、团市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我市开展“~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滨质监办发〔~〕30号),决定在全市开展~年质量月活动。
为引导广大青工弘扬艰苦创业和敬业爱岗精神,立足本职岗位,提高职业技能,争创一流成绩,推动企业的发展进入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科学轨道上来,促进企业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质量月活动的总体安排,市质监局、团市委决定在~年质量月活动期间,举行市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活动由市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主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团市委承办,具体工作由市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团市委青工部负责实施。
二、参评对象和评选条件
我市企业中积极参加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并表现突出的青年职工(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推荐评选滨州市青年岗位能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3、安全、优质、超额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4、在技术、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具有创新成果,为本单位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评选的时间和过程
1、推荐申报(9月1目—9月9日)。各县(区)质监局、团委根据分配的名额,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审查工作,并填写《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见附件二),于9月9日前一式2份连同电子版本(word格式编辑)一并上报市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监局质量科),逾期无效。市直企业青工可由企业直接向市质监局质量科推荐。
2、审核验证(9月10日—9月20日)。由市质监局质量科、团市委青工部组织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验证,确定初选人员名单,通过电台、报刊和滨州金质网站等媒体公布,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3、评定表彰(9月21日—9月30)。市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初选名单反馈意见情况进行汇总,报市质监局和团市委审查,最终确定“市青年岗位能手”名单。市质监局、团市委联合发文表彰,并召开命名表彰大会,为获奖人员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合作。各县(区)质监局、团委等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
2、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根据通知要求,严格把握推荐条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确保推荐对象的质量。推荐对象名额分配可适当向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倾斜。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宣传在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及事迹,营造崇尚学习、勇于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质监局质量科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12
电子邮件:
团市委青工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1、滨州市青年岗位能手名额分配表
2、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
二○○五年八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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