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宜兴市张渚镇兴东村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考察报告
目前,我市正在实施促进全面小康新农村“十村示范、百村先行”工程。通过检查,总的印象有“走过一村又一村、处处是农村”的感觉,小康新农村的气息不浓;基层的同志认为已经努力了,但收效不大,有一种“事倍功半”的感觉。为使我市的小康村建设少走弯路,8月3日至5日,市委农工办组织市有关部门及川港、东社等镇的镇村干部赴2004年度“中国十佳小康村”宜兴市张渚镇兴东村进行了专题学习考察。现报告如下:
一、 兴东村建设小康村的经验
我们考察组一行在大雨中来到了国山脚下,善卷洞旁。雨丝的天空,葱翠的青山;清澈的山泉,飘香的果园;新颖的别墅,标准的厂房;整洁的村貌,优美的村庄……走进2004年度“中国十佳小康村”———张渚镇兴东村,处处都给人以心旷神怡的感觉。这个昔日“吃粮靠返销,年终靠救济,有女不嫁兴东郎”的穷村,近年来坚持走“工业强村、生态兴村、旅游富村”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村级工业应税销售突破亿元大关,村级年收入达250万元,村民人均纯收入8200元,如今已变成了文明、富裕名副其实的小康村。这个村“不等、不靠、不要”,创出了自已的小康之路:
(一)工业强村 靠山不吃山
兴东村地处国山和离墨山两山间的山坳,景色优美的善卷风景区就坐落其间。独特的自然环境和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兴东村人尽情享受着大自然的恩赐,但同时也面临着如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考验。如果靠山“吃”山、发展建材业,尽管见效快,但势必会破坏良好的生态环境,影响长远发展。
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兴东村人意识到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利益,必须另辟蹊径寻找适合兴东村发展的路子。村党总支跳出建材求发展的思路,制订完善了相关投资兴业的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工业集中区建设,引导投资业主积极走“能耗低、污染少、效益好”的发展之路。靠30万元起家的宜兴宇龙冶金配件厂,近年来每年都投入200多万元搞技改扩能,产品从单一的冶金配件扩展为铁合金、电磁炉等科技含量较高的多个品种,企业年销售规模从300万元迅速提高到6000万元,成为村里的一大骨干企业。目前,兴东村已拥有大小私营企业20多家,去年村级年应税销售达1亿多元,今年有望突破2亿元。
(二)生态兴村绿色遍家园
历史上的兴东村,是一个由外来逃难的穷苦人组成的小山村,村里有56个姓氏,村子破落。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近几年中,随着村级经济的迅速发展,改善村容村貌、建设与善卷风景区相配套的绿色家园,摆上了村党支部的工作日程。近年来,这个村相继关掉了被并过来的原下东村的2座石灰窑、1座采石矿和5台轧石机,对关停、报废的宕口进行了复植,在荒废的山坡上进行了绿化。并且投入140万元兴建了螺岩山水库、上东水库,既有效解决了当地村民的用水问题,又为美化环境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同时,该村以创建省文明村等一系列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快推进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村党总支牢固确立了“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的思路,先后投资500多万元把散居在长达4公里山坳里的农户集聚到规划区内,硬化了村道,种上了树木,配上了路灯,家家喝上了自来水,户户看上了有线电视,农民之家、篮球场、图书馆等文体设施满足了村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近年来,兴东村先后荣获了“全国绿化千佳村”,省“卫生村”、“生态村”等诸多荣誉。
(三)旅游富村美景入眼来
兴东村是一块“宝地”,这里既有闻名天下的善卷风景区,也有“梁祝”等优美的故事。面对大自然特别的“青睐”,发展意识日益增强的兴东村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围绕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做“文章”。
经过多年努力,兴东村人将荒山变成了林果园,先后建设起了750亩的用材林,600亩的茶园,600亩的青梅,750亩的板栗、银杏园,350亩的毛竹、苗木园等,形成了与生态环境、人文景观、旅游景区相配套的“观光农业”。同时,兴东村人主动融入到AAAA级善卷风景区的建设中。目前,由无锡中威集团、善卷风景区管委会和兴东村三方共同合作的善卷风景区扩建工程已着手启动,为兴东村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奠定了基础。
二、对我市小康村建设的主要设想
兴东村的经验,为我市推进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一)努力寻找一条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发展路子。
兴东村全面建设小康新农村有他雄厚的物质基础,这个村的经济发展已经达到相当水平,农民自主创业的内生动力大;同时,他们抓住机遇,营造了一个集体经济与外资经济、个私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环境,村级经济实力不断壮大,这个村物质条件比较富有,村级经济年收入超过250万元。而我市在全面建设小康新农村的过程中,既要抓环境整治,更要抓经济发展。要用发展致富这个主旋律来教育农民,以增加农民收入和壮大村级经济实力为着力点,继续实施农民增收5年计划,立足工业兴市和民营经济发展,通过加快城镇化和服务业发展,提高农民的非农收入。同时,在农业内部,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与市场主体建设、农业结构调整与项目农业建设、农村劳动力输出转移与技能培训、农产品质量体系与品牌创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村干部“双带”活动,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村级集体纯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为建设文明富庶的全面小康示范先行村提供物质保证。
(二)牢牢抓住加强村级班子建设这个核心
兴东村“三个文明”建设所以能取得丰硕成果,创造出令人瞩目的业绩,根本原因就在于有一个坚强有力、团结一致、朝气蓬勃、受农民普遍信赖的村党组织班子,尤其是有一个好的“领头雁”。村级班子只有精诚团结、亲密合作、勇于负责,才能成为政治文明的强手、精神文明的行家和物质文明的里手。我们要促使村干部带头招商引资创办企业,做强实业争当老板,努力增加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认真搞好村干部选拔工作,坚持从优秀高中毕业生、退伍军人、农民经纪人、种养能手中选拔村干部;加强村干部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创富能力;强化村级规范化建设,建立便民服务承诺制度,印发“便民联系卡”。
(三)突出环境整治 打造农民美好家园
不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是建设和谐农村的根本要求,也是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重中之重。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从垃圾处理等最基础的工作抓起,确保在较短时间内使农村环境面貌有一个根本性的改观。对于小康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形象地讲,就是一要疏好沟。即突出抓好农村水利“通、深、清”的问题。当前农村普遍河道淤积、杂草丛生、垃圾遍地、水体污染,老百姓反映十分强烈,水环境改善的任务十分繁重。各地要切实按照“水系通、水体活、水质好”的要求,扎扎实实搞好农村水利建设。力争用今明两年时间,对小康示范村内河道全面实施疏浚整治,并完善配套建筑物,使得小流域与大水系贯通,通过调活水体,提升河道水环境,实现“底洁、面清、岸绿”目标,力争达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水平。二要修好路。即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各地的交通基础条件好差不一,不平衡性较大。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拿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包括道路等级、修建里程、农桥改造等。小康示范村道路一般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造建设,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和交通安全设施,增强晴雨通车能力,同步考虑危桥、险涵改造。在道路建设标准上,要根据各村建设规划以及经济发展状况,按照道路使用功能科学确定技术等级。三要种好树。即抓好绿化规划建设。搞好绿化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年初提出小康示范村绿化率达到30%以上的标准,有一定难度,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推动力度,把这件难事办好。绿化的规划设计应主要考虑农户集中居住区、主干道和河道两侧,以及农民的家前屋后、庭院左右。绿化品种的选择,决不能贪大求洋,不计成本。要把发展经济林和生态林相结合,发展绿化树种与林果产业相结合。要着力在绿化工作推进机制上探索新办法、新途径,按照“谁绿化、谁所有,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鼓励和发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要加强管理,提高水平,切实防止种而失管,管而不细,防止出现“一年新、二年旧、三年荒”的现象。四要建好垃圾箱。即抓好农村垃圾处理。从我市农村实际情况看,垃圾随处乱扔现象还比较普遍,不但影响村容村貌,更严重的是造成环境污染,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说,农村垃圾问题已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了。虽说是一堆小小的垃圾,由于它与一些农民的传统观念和生活习俗联系在一起,要想彻底改变并不容易。因此,比起城市垃圾处理,农村垃圾问题显得更为复杂和多样,治理难度也更大。各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工作创造性,努力探索切合实际的农村垃圾处理新路。在搞好垃圾处理的同时,要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制定好分年度改厕方案,引导新建房农户建好三格式无害化户厕,逐步拆除并改造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
(四)通过抓典型、搞示范让广大农民学有榜样、干有方向
张渚镇的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也不是全面铺开,而是抓了几个典型,重点抓了兴东村。手中有典型,心中才有全局。在农业、农村工作中要善于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总结推广一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了的实实在在的优秀典型,让广大农民看到希望,明确方向,增强信心。示范主要围绕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实施内容,通过实施农民创业增收工程、环境整治美化工程、社会事业发展工程、民主法制建设工程四大工程,整体推进全面小康示范村建设。同时,建立一套长效管理机制。小康村建设尤其是农村环境整治既是阶段性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防止出现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把环境整治的成果保护好、巩固好。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群众在环境整治中初步树立的生态环境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培育好、发展好。
关于江镇、赣州、南通、成都等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考察报告2017年新农村考察报告(2) | 返回目录关于江镇、赣州、南通、成都等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考察报告
赣州、南通、成都等地在新农村建设方面率先探索,积极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其中赣州、成都被国家建设部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最近,我们赴三市进行了专题考察学习。
一、三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情况
(一)赣州市新农村建设基本内容。赣州自去年9月开始部署启动新农村建设,基本内容是“五新一好”,即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和创建好班子,涵盖了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各个方面。
(二)南通市新农村建设基本内容。南通在今年年初提出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以建设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启动新农村建设,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富民强村、村镇规划、人居环境、文明程度和组织建设等五个方面。
(三)成都市新农村建设基本内容。成都去年底提出城乡一体,加快新农村建设,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村庄规划、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素质提高、组织建设等六个方面。
二、三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做法
(一)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赣州市把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在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伊始,就把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放在首位。主要利用标语、传单、广播、电视、板报、宣传车、宣传画、宣讲团等形式深入宣传,层层发动,使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基本内容、奋斗目标和政策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宣传部门采取歌谣、韵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地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通过政府引导,把农民主体作用具体化,落实到行动中,让群众去做群众的工作、群众去办群众的事情。积极组建村民理事会,理事会的理事长和理事完全由村民民主投票选举产生,他们在村中一般都是德高望重的宗族老人或农村致富能手,享有较高的威信。在新农村示范点建设中,广泛推行申报制,实行动态管理,并充分发挥农村理事会和农村“五老”作用,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大小事务,都经过村民理事会自主讨论决定,多数地方都是从农民最关心、最容易看得见的茅草房屋改造开始。在新村管理方面,重点强化村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建立巡察制度,加强督促检查。
(二)积极整合涉农资金,多渠道加大建设投入。赣州市一方面加大投入,捆绑使用各种涉农资金,鼓励各乡镇充分利用省、市挂点单位和社会各界力量,多方筹集资金。他们还积极争取国债项目新建农村基础设施,市、县财政按项目管理标准对建制镇给予足额配套资金补助。截至目前,赣州新农村建设累计投入4.9亿元,其中市捆绑专项资金1.2亿元,市财政安排600万元,县(市、区)财政投入5700万元,吸引农民和社会投入3.1亿元。另一方面,积极改进原来资金使用办法,把补助每个乡镇的1万元资金,全部改用实物补助,以县(市、区)为单位采取公开招标给每个乡镇补助水泥,招标后把中标单位报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由各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直接与水泥厂结算。南通市为全面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大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两年内每个示范村每年补贴100万元,具体按照各示范村建设工程实际完成质量和数量进行补贴。市级示范村建设资金安排大致为:村镇1/3,县(市)1/3,市1/3。加大规费减免力度,凡涉及新农村建设工程收费的,原则上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对土地管理费、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予以全免。鼓励基层综合运用村镇土地资本、地域空间和其它经济要素,建立多类型、多形式、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成都双流县明确规定从起,县财政拿出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新农村建设,今后5年,每年还将按1000万元的速度递增。
(三)因地制宜,科学做好规划。赣州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到位”的原则,凡是已经有建设规划的村镇,国土部门严格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审批农民宅基地;未作出规划的村镇,应按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在规划编制尚未完成前,暂缓宅基地和建房审批。引导鼓励建新拆旧,纠正一户多宅现象。凡到规划区内建新房的农户,必须拆除老宅基地上的旧房,老宅基地由集体统一收回或流转;凡不愿拆除旧房的一律不准在新宅基地建房。各地村镇建设严格实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在户型设计方面,他们设计一批农民需要、造价低、具有赣南客家风格的住宅图纸和宣传挂图,汇编成《新农村建设农民住宅推介图集》,免费提供给乡镇,并对凡“空心村”改造和农民建新房采用率达到70%以上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南通市已经全面完成村镇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正在着手编制居民点建设规划(目前已完成13个示范村的村庄规划论证和审批工作),共确定2473个居民点,平均每个村1.3个居民点。村庄规划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三集中”,启东市汇龙镇东郊村科学划分农村居民集中区、农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商业区,集中居住区新规划住户689户,以多层公寓为主,占地也由原来的400.5亩减少到233亩。
(四)积极推进试点引导,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南通市把新农村建设分成四个步骤:第一步,调查摸底。时间为1—3月,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机构,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调研,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和试点标准。由乡镇对照有关标准申报,经市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试点名单。第二步,启动试点。时间为4—8月。修订完善村庄布局总体规划,重点抓好示范村规划编制。第三步,推进实施。时间从9月开始,跨度为3—5年。总结试点经验,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第四步,考核验收。按照序时进度,建成一批验收一批,同时建立起建管并重长效机制。赣州市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增加乡村债务,不增加农民负担,从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改水、改路、改厕等惠民工程中去;克服急躁冒进的情绪和急功近利的思想,从最简单、最容易办到、最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的事情做起,着力在建立机制、制定规划、致富农民、提高农民素质和建设班子上下工夫,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效、稳步推进。
(五)各部门齐抓共管,加大政府推动力度。赣州市成立了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市委常委、农工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同时,还制定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并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具体由组织部门负责,农业部门参与。在宏观上加强督察调度,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每年召开一次流动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鞭策后进,并对新农村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组织、农业部门还不定期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到位、进度慢、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南通海门市开展市直部门与示范村结对共建活动,结对部门下派精干力量驻村工作,目前全市共下派了17名干部,直接参与新农村建设。成都双流县为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制定《全国新农村试点白果村村庄整治行动方案》,并在试点设立新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经济发展组、规划拆迁建设组、基础设施建设组、文化休闲旅游开发组和维护稳定组,全面负责试点建设具体事务。
(六)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成都市积极创新土地政策,把新农村建设与整村搬迁结合起来,加大对“空心村”和散居村庄改造力度,把“空心村”和散居村庄的农民通过整体搬迁,按照人均占地120平方米的标准迁到中心村(中心村农民耕地半径一般在1-2公里以内),然后再把“空心村”和散居村庄建设用地复垦整理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同时,他们还大幅提高农村旧宅基地的复垦整理的补偿标准,一般每亩2.5—2.9万元,对补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旧宅基地复垦成本和搬迁农民房屋建设补贴等。,双流县永安镇共复垦整理农村建设用地1000多亩,为新农村建设筹集资金近3000万元,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南通市港闸区龙潭镇充分利用近郊优势,坚持“三集中”原则,在征得农民同意的基础上,把全镇近3万人全部集中到2个集中居住点,对耕作不便的农民按照耕地远近实行不等的一次性补贴(最高限额5000元)。把离城区较远的原农村宅基地复垦成高标准农田,再把这些指标拿到城市来用,近城区的原农村宅基地加以平整,随时满足城市扩张需要。
三、三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要成效
(一)农村面貌变化较大。截至目前,赣州市共启动2628个村庄整治试点,已经完成了264个圩镇总体规划和2986个村庄建设规划,“空心房”改造面积达308.93万平方米;拆除废弃牛栏、猪圈、茅厕1.2万处,完成了6718个村庄改水,改厕6万座,完成通村公路1500多公里。南通市启动13个小康示范村,累计完成道路建设107.16公里,桥梁19座;河道治理130条,完成土方量112.5万立方米,配套设施88座;村庄河道绿化50.1公里,道路绿化50.23公里;修建垃圾箱474个,配备保洁人员123名,改厕4275座。
(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青山、碧水、整齐而有特色的村居、通村达户的水泥路、柏油路让人耳目一新。“旧貌换新颜墙白院宽空气清新、环境大变样整洁卫生身体健康”,这是我们在赣州考察时看到一户农家新房的门联。大余县新城镇埠背村,是赣南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典型,他们在村后的一处荒坡上规划了50亩新村,可容纳建房户102户,一期建设20亩,已安置40户建房,并完成420米的主干道路和300米的水沟硬化。成都市双流县永安镇白果村,白墙、青瓦、池塘,万亩良田深处,特色的川西民居错落有致。
(三)农村资源集约利用。成都市把那些破旧不堪、杂乱无章的村庄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使人口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通过人口积聚,一方面促使部分农民从第一产业脱离出来,进入农村二三产业,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初显端倪,推动农村人力资源的集约利用,降低农业生产人力成本。另一方面通过把原有的农村宅基地复垦成良田,增加单位人口的耕地面积,推进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
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几点启示
启示一,要突出规划先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要先行。村镇规划要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按照“特色鲜明、内涵全面、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要求,实行城乡统一规划,因地制宜,适度超前。高度重视城市化进程、发展布局、农村自然和文化发展脉络需要,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同时,按高中低档为农民免费设计各种符合本地风俗习惯、地方特色的户型,使新住宅与自然景观相得益彰,避免一代人建几次房子的现象,从根本上解决村庄建设杂乱无章问题,彻底改变“有新房,没有新村”的状况。
启示二,要尊重农民意愿。农村建设,农民是主体。农民的意愿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正确走向和持续发展,各级要紧紧围绕尊重农民意愿这个前提,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政府出钱提供农村村镇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等公共产品,农民自主申报建设房屋”的模式建设新农村,这既能顺应形势的需要,又能顺乎民心,合乎民意,可以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在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征求并听取农民的意见建议,严禁借建设新农村之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增加农民负担。
启示三,要找准切入点。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作为切入点。按照现行新增耕地每亩补助2—3万元的标准,全市20万亩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潜力就可为新农村建设注入40—60亿建设资金。同时又能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降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成本,改变村庄布局杂乱无章和农村落后面貌。最近,我省被国家列入首批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这意味着我市今后可以通过整理复垦农村宅基地的办法,把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拿到城市来用,从而有效缓解城市发展对土地大量需求和供给不足的矛盾。
启示四,要发展产业支撑。发展产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力支撑。只有产业发展了,农民富裕了,新农村建设才能得以持续地进行下去,才能从根本上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改变农村落后的面貌。按照各地资源禀赋,根据产业基础、区位特点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按照工业的理念抓农业,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坚持“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大力发展农村块状经济,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壮大区域主导产业。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启示五,要多渠道投入。作为欠发达地区,开展新农村建设,资金是最大难题,化解资金难题,政府加大投入必不可少。各地要紧密结合当地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快建立公共财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整合支农资金,优化资金投向,重点对农村村镇规划、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加大投入。加快机制创新,积极探索综合运用村镇土地资本、地域空间和其它经济要素,建立多类型、多形式、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
启示六,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新农村建设关键在领导。搞好新农村建设必须领导重视,成立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立一支完整的工作机构和队伍,配备专业人员,形成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机制和指挥体系,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运用行政、经济手段,督导新农村建设活动落到实处。只有领导到位,才能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新农村建设才能“一张蓝图绘到底”,新农村建设活动才能实现由量变到质变。
考察报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新农村建设的考察报告2017年新农村考察报告(3) | 返回目录xx年年11月5日至11日,我们前往重庆市九龙坡区和成都市温江区学习考察,重点学习两地区的土地流转和新农村建设经验。两地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进行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探索,其成功经验对我县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新农村建设具有很强的借鉴作用。
一、九龙坡区和温江区的做法
第一,探索“社会保障换承包地、住房换宅基地”的办法,解决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上的阻碍。九龙坡区作为重庆统筹城乡改革的先行示范区,在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基础上,探索以“社会保障换承包地、住房换宅基地”,解决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上的阻碍;农民变市民后,能够享受到城市比较完善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培训、低保等社会保障,解决户籍难题。今年2月,九龙坡区探索制定了《城乡统筹发展户籍制度改革试行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等12个配套措施,以解决农民变市民过程中面临的种种权益不平等问题,选择西彭、白市驿和华岩等三个镇作为重点突破区域实施改革。
在解决农民住房问题上,九龙坡的思路是用农村宅基地来换住房。经报批同意后,按照“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试点要求,拿出原农村宅基地的20%左右,集中兴建新型农村社区,可以腾出80%左右的农村宅基地指标置换为城市建设用地,用多得的土地出让金等收益来补贴农民购房。清河、高田坎和高峰寺三个村作为第一个试点,这三个村有740亩属于农村建设用地,按照城市小区建筑密度,只用原来20%的建设用地,就可以解决全部农民的住房问题,安置1200多户,平均每户100平方米(主要户型为80平方米)。其他80%的建设用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新建住宅成本价每平方约900元,售给农民580元,差价部分从城市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中支出。农民原有的旧房拆迁补偿每平方米270元,加上旧房面积比较大,这样算下来基本上农民不花钱每家就可以住上80平方米的高标准的城市小区住房。
在解决承包地问题上,九龙坡区规定,农民变市民,在享受市民社会保障的同时,必须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例如,清河、高田坎和高峰寺三个村在用宅基地换住房后,这三个村剩余的3000多亩耕地统一流转到花卉园区,由园区统一招商用于发展花卉产业。考虑到农民进城务工的收入仍不是十分稳定等实际情况,其土地流转的收益仍归农民所有。当地农民如果仍种粮食,每亩地每年收益仅400元左右。九龙坡区花卉产业占重庆市场的80%,具有使耕地大幅增值的优势。花卉园区与农民商定,每亩地流转费用1500元,其中100元为村级工作经费,50元为社(村民小组)经费,流转后农民每亩地每年可得1350元收益,农民比较满意。
第二,因地制宜地解决农民变市民后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培训、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九龙坡农民与城市人一样,享受到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一是子女入学。区教委以农民变市民人员实际居住地就近安排其子女入学。其子女在九龙坡入学的,继续享受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二是就业扶持。农民变市民人员中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适龄劳动者,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就业再就业援助等政策。三是养老保险。农民变市民人员在单位就业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按自愿原则,规定分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于入保门槛更低,农民也可选择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四是最低生活保障。农民变市民人员符合城镇低保规定的可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此外,农民变市民人员退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仍享有退出时集体积累资产分配权利。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农村股份合作制要求,对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对净资产进行量化,对农民变市民人员分配股权,实现股权参与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农民变为市民后每个人所享受的城市社会保障,平均每年财政需支出600元左右。
在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试验的过程中,九龙坡区委确定了“三个可行”的原则:合乎情理、不违背基本法律,就可行;群众满意、能确保社会稳定,就可行;不谋私利、能促进城乡统筹,就可行。除了户籍和土地制度改革,九龙坡区城乡统筹改革还涵盖以下内容:推进城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城乡公共服务均等的管理体制改革、活跃农村资本市场的财政金融制度改革和服务高效的行政体制改革。
第三,温江通过“土地换社保”和“两股一改”办法,建立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制度,加速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多形式引导农民向城镇和规划聚居区集中。如何保证农民的利益,激励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承包地,让农民解除后顾之忧,由农村走向城镇,实现农民变市民的转变是推进城乡统筹的关键问题。温江区对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由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偿,并解决社会保障(简称“双放弃换社保”);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化和以转变农民身份为主体的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试点工作(简称“两股一改”),为农民转市民走出了一条新路。
关于江西省赣州市新农村建设情况的考察报告2017年新农村考察报告(4) | 返回目录关于江西省赣州市新农村建设情况的考察报告
6月8日至10日,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组织各区县(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及市委市政府驻新农村示范村工作组组长、村支书赴江西赣州考察学习新农村建设经验。考察团实地考察了赣县山田村、枧田村、石院村,兴国县文院村、长迳村,大家一致认为,赣州市以超前的眼光、创新的思路,充分利用自己的特色和优势,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路子,有许多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赣州市新农村建设活动取得的主要成效
9月,江西省委、省政府适应新形势要求,决定在赣州市先走一步,用5年的时间在广大农村开展以村镇规划、“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和文明村镇创建为重点的“五新一好”(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新农村建设活动,力争经过努力,逐步把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活动开展以来,各地掀起了新农村建设的热潮,赣州市兴国县的1532个村庄完成了村庄规划编制,占应编制数的45%,今年可全面完成村镇规划编制任务;全面开展了“三清三改”活动,全县3441个自然村均建立了“三清三改”公约和理事会监督执行、定期检查评比的工作长效机制;拆除无人居住的“空心房”6.9万平方米,拆除废弃牛栏猪圈、厕所7000多间;建成了225个示范点,占村庄总数的7%,今年又在实施389个示范点建设,示范点81.6%的农户用上了卫生安全饮用水、90%的农户硬化了进户道。全市农村共清理垃圾3万多吨、污泥4.5万吨,拆除牛栏、猪圈、茅厕5.76万处;完成6718个村庄的改水、改厕6.7万多座,硬化通村公路3420多公里,农民群众的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赣州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拥护,也受到了上级的关心和重视。《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先后以《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扎扎实实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题,对赣州市的新农村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国家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国务院研究室叶兴庆等领导先后率团对赣州新农村建设考察调研,充分肯定赣州的新农村建设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积极探索与有益实践”,并用“起步早、目标明、措施实、初见效”十二个来归纳对江西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印象。
二、江西省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营造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9月14日,赣州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各地广泛动员,精心部署,充分利用标语、传单、广播、电视、板报、宣传车、宣传画、宣讲团等形式深入宣传,层层发动,使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级宣传部门采取歌谣、韵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地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营造浓厚的氛围。同时,及时报道了新农村建设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在全省及至全国引起较大的反响。考察中,随处可见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标语、口号。
(二)规划先行,把新农村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赣州市委、市政府强调,要搞好科学规划,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在编制规划时,坚持“一个保持、两个突出、三个不搞、三个配套”的原则。即保持农村传统文化特色;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突出农村田园风光;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水、电、路配套,社区活动中心配套,房屋设计配套;推广“一片耕地、一座水库、一片山林、一处村庄”的生态发展模式。各级政府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到位”的要求,严格规划管理。凡是已经有建设规划的村镇,国土部门严格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审批农民宅基地;未作出规划的村镇,按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在规划编制尚未完成前,暂缓宅基地和建房审批。引导鼓励建新拆旧,纠正一户多宅现象。凡到规划区内建新房的农户,必须拆除老宅基地上的旧房,老宅基地由集体统一收回或流转;凡不愿拆除旧房的一律不准在新宅基地建房。为确保村镇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到位,市县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并严格实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大多数乡镇成立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配备了专门的村镇规划管理员。
(三)整合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市、县两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各乡镇充分利用省、市挂点单位和社会各界力量,多方筹集资金,并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二是捆绑使用各种专项资金。整合老区建设扶贫、交通、农业以及果业、水利、能源等专项资金,向“三清三改”、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倾斜。三是实行规费减免政策。规划部门为小城镇、中心村编制规划时,只收规划成本费,且每年必须完成指定的设计任务,所需规划费用由县(市、区)、乡镇规划统筹安排;交通公路部门为通村公路建设进行勘察设计时,只收成本费;国土、房产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时本级规费减半收取;其它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只收取工本费;房屋建设审批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加大对乱批土地、乱收费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乱批土地和乱收建房费的,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四是落实扶持政策。对路面宽3.5米、4.5米、6米及以上的水泥路,按不同标准给予水泥等实物补助;争取了国债项目新建沼气池的,按项目管理标准进行补助。市、县财政足额安排建制镇自来水厂建设配套补助资金。
(四)上下联动,充分凝聚各方合力。一是整合领导力量。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小组,职能部门的涉农工作都围绕新农村建设来开展。特别是直接负责规划、改水、改路、改厕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有2/3以上的人员常驻乡村一线,为村镇规划、“三改”等工作的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建立健全了正副组长督查制、专项督查制、现场调度制等三项督查机制,坚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二是整合工作力量。市县领导既要负责督促指导所挂点县乡的新农村建设,又要具体帮扶指导抓好一个示范点建设;市县相关单位分别帮扶指导抓好一个示范点建设;各乡镇同时抓好党委书记示范点、乡镇长示范点、圩镇示范点和一个空心村改造示范点共四个示范点建设。该市还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创造性地实施了拟提拔重用干部离岗锻炼考察、专抓新农村建设制度。三是整合资金力量。在不改变项目资金使用渠道的前提下将涉农专项资金整合使用,重点用于示范点的新农村建设,通过建一个示范点,综合改善一个示范点的生产生活条件,由点扩面,逐步推进。四是整合群众力量。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把阶段性集中整治与日常性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以及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爱护卫生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农村理事会和农村“五老”的作用,建立巡察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同时,通过村级自治组织经常性地开展“卫生庭院”、“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庄”、“信用村”、“信用户”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新农村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江西省赣州市等地新农村建设带给我们的启示
这次考察,时间虽短,但大家都感到收获颇丰,一是统一了认识,理清了思路。通过实地观摩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建设新农村重大意义的认识,思想更加解放,思路更加开阔。二是学习了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我市和赣州都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很多方面有相似之处,其经验有很强的借鉴价值。三是增强了搞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赣州的做法与经验可看、可信、可学,在某些方面,我们甚至更有优势,完全可能也完全应该做得更好。具体来说,结合我市实际,扎实稳步地推进我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持自主建设,始终突出群众主体。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发起农民群众的主体意识。首先,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形成新农村建设的兴奋点。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推出一些符合群众口味的宣传节目、宣传口号。要积极倡导文明理念,以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积极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评选、“清洁家庭”评比等活动,着力倡导文明新风,发动群众参与村庄治理、环境保护等活动。第二,要制定奖惩措施,在政策激励上找准关节点。对新农村示范村实行自主申报、动态管理,对依赖性强、群众积极性不高、工作难以推动的,及时进行调整,并补充增加、优先建设真正有积极性的示范点。同时,借鉴韩国新乡村运动和赣州市“实物补助”的办法,向农户兑现奖励和补助。实践证明,这一办法较好地起到了补助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赣州所有“三改”补助金额仅为实际造价的30%,财政投入只有6300万元,却吸引农民自己投入了3.1亿元。第三,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结合的联结点。一是要引导各地建立群众公认、威信高、活力强、敢干事、能干事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理事会”可在党和政府的引导下,自行组织开展工作,发挥政府无法替代的作用,成为联结村级组织和农民的纽带和桥梁。二是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就规划的执行、环境卫生的保护、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等方面,要根据实际制定详细具体的《村规民约》,明确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并由村民互相监督,共同执行。三是要落实建设管理主体。对项目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交由村委会或理事会负责;对公共卫生,实行分户分段包干,采取类似“门前三包”的措施,交由农户负责,定期检查评比;对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以及公共场所保洁所需资金,可采取受益农户凑一点、社会捐一点、集体补一点、奖励资金筹一点的办法解决,确保新农村建设管理主体落到实处。
(二)要坚持科学切入,循序渐进。新农村建设内容繁杂,不可能一开始就全面铺开,也不可能一步到位,要按照典型示范、科学切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分步推进。在新农村建设的范围上,要从示范村建设开始,逐步扩大试点示范面,对那些群众基础较好,有强烈愿望的村,每年确定一定的指标,纳入试点示范的范围,用5—10年时间,使新农村建设的点覆盖到全市。在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上,选择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农民群众最迫切希望做好的“三清三改”起步。
(三)要坚持壮大支柱产业,发展农村经济。回良玉副总理在安徽考察工作时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是中心,增加农民收入是核心,国家粮食安全是保障。”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是产业化建设。为了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壮大龙头企业的发展,我市应立足农产品和劳动力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搞好产品系列开发,使优势产业尽快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链条。要进一步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农业公共技术推广体系,构筑农业信息平台,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乡,带动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发挥以点带面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四)要坚持以加大投入为保障,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巨大的基础建设工程,需要必要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投入。全市上下都应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投资机制,在全面落实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采取多种措施,整合各类资源,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形成发展合力。一是要整合资金。市、县、乡各级都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同时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包括扶贫、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水利、能源清洁工程、改厕等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的项目建设。要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二是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各级各部门都要结合工作职能,制定扶持措施,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各种规费予以减免。要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的扶持标准,扶持标准要公开、公平、向社会公示。国家、省、市的各项补助资金要及时足额配套到位。三是广泛动员社会各类组织参与新农村建设。农村基层组织要在村民自愿基础上,采取集体投入与引导群众投入的方式,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力度,使兴办的项目与新农村规划的项目相配套。要开展“家乡人、家乡情、办家乡事”的活动,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新农村建设。四是加强对建设资金投入的监管。对各级政府、部门及群众投入的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严防截留挪用,对资金的用途要做好监督、审计工作,使其真正用于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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