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是婴儿和儿童的一种常见疾病。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少数患者可并发无菌性脑膜炎、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呼吸道感染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易发生死亡。少年儿童和成人感染后多不发病,但能够传播病毒。肠道病毒传染性强,易引起暴发或流行。为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及时掌握我市手足口病疫情动态和流行规律,为制定防控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2010年根据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10年版)》,开展了防控工作,现将2010年防控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市疫情概况
(一)2010年疫情分析
1、地区分布
2010年常德市共报告手足口病例4785例,发病率为83.63/10万,较2010年(45.29/10万)上升了84.65%。报告重症病例12例,无死亡病例报告。全市除西洞庭区外,其他12个县市区均有病例报告。报告病例数居前5位的依次为鼎城区(815例),澧县(779例),武陵区(638例),石门(619例),安乡县(568例),上述五县区累计病例数(3419例),占全市病例数的71.45%。(详见表1)
表1 常德市2010-2010年手足口病发病情况比较
2010年
2010年
县市区
发病数
发病率
死亡数
死亡率
发病数
发病率
死亡数
死亡率
合 计
2588
45.29
5
0.19%
4785
83.63
0
-
武陵区
457
101.30
1
0.22%
638
141.15
0
-
鼎城区
383
50.00
0
-
815
105.23
0
-
安乡县
322
59.1
1
0.31%
568
104.03
0
-
汉寿县
156
21.63
0
-
331
45.75
0
-
澧县
237
28.92
0
-
779
95.08
0
-
临澧县
104
25.32
0
-
451
109.74
0
-
桃源县
645
70.14
2
0.31%
342
37.19
0
-
石门县
156
23.33
1
0.64%
619
92.56
0
-
津市市
55
23.16
0
-
119
50.23
0
-
德山开发区
44
57.09
0
-
96
124.25
0
-
西湖管理区
4
9.18
0
-
22
50.40
0
-
西洞庭区
22
55.80
0
-
-
-
0
-
贺家山区
1
9.55
0
-
3
28.92
0
-
不详县
2
-
0
-
2
-
0
-
注:发病率(1/10万)
2、时间分布
自2010年5月纳入丙类传染病报告管理以来,每月均有病例报告。2010年3月份病例开始增多,4月份发病达到高峰,为1347例,占全年发病总数的28.15%,5月份发病逐渐下降,8-12月发病维持在较低水平,大致与去年同期持平。与2010年发病高峰在5月相比,今年的发病高峰期提前了一月左右,详见图1。
3、职业分布
4785例病例中,主要为散居儿童(3369例,占70.41%),幼托儿童1257例(占26.27%),学生141例(占2.95%),其他职业情况详见表2。
表2 常德市2010年手足口病例职业发病情况
职业
发病数
死亡数
发病构成比(%)
幼托儿童
1257
0
26.27
散居儿童
3369
0
70.41
学生
141
0
2.95
教师
1
0
0.02
工人
1
0
0.02
民工
1
0
0.02
农民
4
0
0.08
干部职员
1
0
0.02
不详
7
0
0.15
其它
3
0
0.06
合计
4785
0
100
4、性别、年龄分布
4785例病人中,男性3020例(占63.11%),女性1765例(占36.87%),男女性别比为1.71:1。最大年龄59岁,最小出生后8天;病例主要集中在0~4岁年龄组儿童,共4339例(占总病例数的90.68%),详见表3。
表3 常德市2010年手足口病年龄、性别发病情况
年龄
男
女
小计
构成比
0-
318
183
501
10.47
1-
605
352
957
20.00
2-
865
525
1390
29.05
3-
606
363
969
20.25
4-
342
180
522
10.91
5-
154
82
236
4.93
6-
58
26
84
1.76
7-
22
9
31
0.65
8-
8
10
18
0.38
9-
9
6
15
0.31
10-
27
23
50
1.04
15-
6
6
12
0.25
合计
3020
1765
4785
100.00
(二)聚集性病例疫情
2010年全市累计报告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疫情119起,累计报告病例428例,占总病例数的8.94%。时间主要集中在2010年3~4月份,以澧县最多(34起),报告病例120例,占28.04%,详见表4。
表4 常德市2010年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疫情统计
县市区
疫情数量(起)
病例合计(例)
所占比例(%)
武陵区
14
85
19.86
鼎城区
19
67
15.65
安乡县
12
33
7.71
澧 县
34
120
28.04
石门县
19
70
16.36
汉寿县
7
15
3.50
桃源县
5
11
2.57
津市市
4
10
2.34
临澧县
3
10
2.34
德山区
1
5
1.17
西湖区
1
2
0.47
合 计
119
428
100.00
(三)重症和死亡病例情况
2010年全市报告手足口病重症病例12例,均已治愈,无死亡病例报告。地区分布为鼎城区5例(占41.67%),武陵区3例(占25.0%),汉寿县2例(占16.67%),安乡县和临澧县各1例(分别占8.33%)。12例重症病例中,男性7例,女性5例,男女性别比为1.4:1,职业分布以散居儿童为主,发病10例(占83.33%),其次为幼托儿童2例(16.67%);发病年龄均在0-3岁组儿童,其中以1岁组儿童最多,发病7例(占58.33%),其次为0岁和3岁组儿童(各2例,各占16.67%),2岁组最少(1例,占8.33%)。对12例重症病例均进行了采样检测,检出阳性8份,阳性率为66.67%,其中:ev71型4份(50%),coxa16型3份(37.5%),ev型1份(12.5%)。
(四)实验室检测结果
2010年全市共采集手足口病标本86份,检测86份,阳性55份,阳性率为63.95%,其中:ev71型10份(18.18%),coxa16型27份(49.09%),ev型18份(32.73%),各县市区采样数量见表5。
表5 常德市2010年各县市区手足口病检测统计表
县市区
采样数
阳性数
阳性率(%)
ev71
coxa16
ev
武陵区
29
22
75.86
3
13
6
安乡县
16
16
100.00
5
9
2
津市市
5
4
80.00
0
3
1
澧 县
5
1
20.00
0
1
0
桃源县
2
0
0.00
0
0
0
鼎城区
10
4
40.00
0
0
4
汉寿县12
7
2
28.57
2
0
0
临澧县
3
2
66.67
0
1
1
石门县
9
4
44.44
0
0
4
合 计
86
55
63.95
10
27
18
二、疫情特点
1、发病率与去年相比,上升了84.65%,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手足口病自去年5月份开始纳入丙类传染病报告管理,2010年1~4月份,我市无手足口病例报告,而2010年1~4月报告1863例。二是部分医生对手足口病诊断标准掌握欠准确,通过我中心专家组深入到发病较多的澧县和石门县人民医院进行调查,认为有三分之一的病例处于临界线,部分病例仅1个红点或1各丘疹,即诊断为手足口病,进行网络报告,是3-4月份疫情大幅上升的原因之一。二是对病例没有严格隔离。病例主要集中在托幼机构,发现首例后没有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导致幼儿交叉感染。三是健康教育工作不到位。托幼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幼儿园的监护人对手足口病的预防知识欠缺,预防措施不够也是造成疫情上升不可忽视的因素。
2、发病高峰集中在4~5月份,通过将对疫情监测资料比较,表明2010年和2010年的疫情发病趋势一致,我市手足口病流行期为3~7月份,属肠道病毒流行季节,符合该病的流行特点。今年通过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再培训,提高了病例诊断与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强化了病例救治能力,重症患者比例大大下降,且未发生死亡病例。
3、发病广泛,但以散发为主。全市除西洞庭区外,其他12个县市区均有报告病例。另外,今年共报告聚集性病例428例,仅占病例总数的8.94%。
4、发病以婴幼儿为主。患者主要集中在0~4岁年龄组婴幼儿,共有4339例(占总报告病例的90.68%);病例以散居儿童最多,达3369例(占总病例数的70.41%),其次为托幼儿童1257例(占26.27%)和学生141例(占2.95%)。
5、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 coxa16型肠道病毒成为2010年我市手足口病的优势病原体,而2010年以ev71型流行为主,但重症病例检出的病毒型别仍以ev71型为主。
三、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3月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卫生系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科学防范,做了大量工作:
1、迅速进行了安排部署。3月13日,市卫生局召开了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对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2、加大了对手足口病疫情的网络巡查和主动监测力度,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特别是对发生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苗头时,及时反馈给相关县市区,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相关调查和采取措施控制疫情。
3、密切关注幼托机构和小学等重点部位手足口病疫情,对聚集性病例、暴发疫情和重症病例及时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并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
4、加强了业务指导和督导。市疾控中心于3月26日下发了常疾控函[2010]6号《关于切实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4月3日又转发了湘疾控[2010]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监测与防控工作的通知》。4月7日市疾控中心派专家赴澧县、石门等疫情高发地督导手足口病防控工作。4月8日,局长郑家火同志亲自带领部分专家专程到石门、澧县、安乡等地入病房、访病人、召开座谈会,调研和指导手足口病防控工作。4月9日,市疾控中心周应育副主任带领消杀灭科人员到城区6个幼儿园开展防控工作督导,并现场指导幼儿园消毒工作。
5、利用发放宣传单、电视访谈、报纸介绍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手足口病健康教育工作,向广大市民宣传了手足口病防控知识。
四、工作建议
1、进一步规范病例诊治,严格疫情报告。各级医疗机构要按卫生部《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10年版)》的要求,加强对临床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知识再培训,强化与其他出疹性疾病的鉴别诊断,努力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认真落实转诊制度、病例筛选制度和分类救治原则,及早发现和及时救治危重并发症患者,防止出现死亡病例。
2、加强疫情监测,做好暴发疫情处置。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要加强手足口病疫情监测,发现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苗头时,及早核实疫情并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采集病例标本,开展病原学检测。
3、强化预检分诊,做好病人隔离救治,落实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防止手足口病与其他常见病混合就诊,避免医源性感染。对危重病例,组织专家全力救治或转至上级有定点医院救治。各地疾控中心及时做好辖区内重症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
4、加强对儿童,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的防控工作,要求各托幼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落实消毒制度、晨检制度、缺席原因追踪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托幼机构疫情暴发。
5、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病知识水平。以各种形式正面介绍肠道传染病的防病知识;纠正儿童不良卫生习惯,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家长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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