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 条:网站搜索引擎优化服务是指乙方通过针对甲方网站的网页内容以及网站优化技术提高甲方网站的关键词在指定搜索引擎上的排名位置。下称网站优化。
第二 条:由于搜索引擎算法的改变具有不确定性,故本合同约定:甲方指定关键词在达标后出现暂时性的从指定页面消失属正常情况,但消失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如果超过二周则视该关键词当月无效,乙方需得按该关键词的约定价格按比例给甲方退款或顺延服务时长;其计算方式如下:设某关键词全年服务费用为600元,如果某月消失时间超过二周则(600/12*1=50元)即乙方须得退还甲方该月费用的50元或顺延服务时间一个月。
第三 条:如果确因某些原因,造成个别关键词无法达到约定效果时,由甲方选择以下赔偿方式:1、使用搜索引擎本身推出的广告方式保证关键词在本合同约定页显示;2、协商退款;
第四 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 甲方必须保证网站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 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网站的ftp等各种必要的资料和授权乙方对网站进行必要的修改。
4. 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费用。如因乙方过错未能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并按未完成关键词个数所占比例,要求乙方退还相应款项。
5.在网站优化期间如果甲方需要对网站进行内容的更改或对网站重新设计改版须得征求乙方同意,否则因此造成网站无法达到约定优化效果,后果将由甲方自行负责。
6.甲方对涉及乙方形象的页面、图像等网站内容享有排他权。
7.甲方只在合同有效期内享有乙方为优化网站所提供的相关工具、程序源码的使用权,但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第五 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 按合同约定的关键词,进行网站优化。
3. 在优化期间,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网站外观。
5. 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优化,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6. 乙方针对甲方约定的关键词优化达标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也应即时通过互联网查看效果确认,如甲方未能即时确认,则该关键词的合同生效日以乙方发出通知的第三日为准。
7. 如有个别关键词无法达到约定效果,乙方须得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三条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 条:验收
1. 乙方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网站优化结果,或可以通过互联网访问到优化结果。
2. 网站优化达到约定效果即为验收合格。
第七 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证实无法向甲方提供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与乙方中止合同,并索回预付款。
2.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提出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以合同额赔偿损失。
3.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中止。
第八 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和刑事责任。
第九 条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附件有效。
第十 条 本合同壹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可以电子邮件或电子文档方式交付双方,即为有效。电子方式支付费用的支付记录即作为合同付款依据。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创业之光seo技术服务工作室
委 托 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开 户 行:现金支付(或中国工商银行)
帐 号:*
e—mail: *****
地 址:*市渝中区大坪彭家花园6号3-3室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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