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同志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上指出,没有农业标准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农业标准化既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又是规范农业生产、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措施,也是质监部门服务发展的重要职能。农业标准化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必须依靠县委、县政府,各镇、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把大家动员起来,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才能确保工作顺利完成。自以来,泸县质监局农业标准化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发挥质监部门在农业标准化工作中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作用,为泸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泸县农业发展概况
泸县地处川南,是一个人口超过百万的农业大县。“十一五”期间,泸县按照“工业强县,劳畜富民”的发展方针,坚持以新农村建设为统揽,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为抓手,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水平为目标,大力实施以生猪为主体的“一体两翼”战略和以水稻、再生稻为主导的粮食高产创建工作。“十一五”期间,泸县生猪规模养殖比例达52%,生猪出栏132万头,仔猪外销113万头,销量保持全省第一。同时,水稻高产创建活动卓有成效,水稻单产总产、再生稻产量保持全省第一,粮食总产达54.28万吨。
二、理顺关系,借力地方政府主动介入
结合泸县的实际,我局把农业标准化作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劳畜富民”的发展方针和“两个加快建设,两个积极推进”的发展战略,将工作进行了合理定位,进一步理顺了关系,实现了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三个上升”。即:将农业标准化从部门行为上升为了政府重要工作,将质监从被动实施单位上升为组织牵头部门,将农业标准化从单兵作战上升为整体推进。形成了以政府主导、质监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结构性调整。
(一) 转变角色,主动介入
长期以来,农业标准化工作都是由农业局等部门牵头完成,因技术、人才等方面的缺失,导致质监部门在整个工作的实施过程当中,只扮演了一个“档案管理员”的角色,无法真正介入和主导农业标准化工作。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在充分调研、详细论证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政策、资金的支持,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自以来,我局通过强力推进青花椒、龙眼、生猪、再生稻等成功申报国家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业标准化体系,修订了相关标准。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建立“政府塔台、部门唱戏、企业受益”的新模式,先后与畜牧局、农业局、供销社等部门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开展协调,牵头组织召开项目建设工作会5次,并多次深入相关单位和企业指导,帮促企业制订标准、健全标准体系。
(二)政府主导,质监牵头
随着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不断深入,,泸县政府出台了全县农业标准化工作奖励政策,对省级项目和国家级项目给予3万至5万的奖励。政府的重视,政策的支撑,为质监部门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2011年,泸县政府出台《泸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兴县的工作意见》,将农业标准化工作纳入“十二五”期间的重要工作,之后出台的《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则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目标和重点。并形成了以政府主导,质监牵头,农业、林业、畜牧、水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和全县19个镇的“大农业标准化工作格局”,从而在全县上下掀起了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热潮。
三、紧密合作,借势地方党委强力推进
质监作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牵头部门,要真正介入农业标准化工作,就不仅要向地方政府借力,同时也要向地方党委借势,通过与地方党委的合作,将农业标准化工作纳入全县农村经济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农村经济工作一同安排、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兑现,共同推进全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12
为此,2011年,我局协助泸县县委农工办出台了《泸县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考核奖励办法》(下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泸县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企业业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创建。既对当年成功创建农业标准化、特色产品品牌、商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认证的承担单位、申报单位予以1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奖励。同时,《办法》还对获得农业产业化示范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表彰的给予奖励。
通过《泸县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出台,健全和完善了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奖励考核机制,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实施提供了依据,有力确保了农业标准化工作成为地方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结构性调整的关键。
四、抓住重点,实施“以点带面”战略
总书记同志曾指出,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是增强中国农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条件。在工作中,我局深刻地认识到农业标准化在推进现代化农业发展和地方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实现以农业标准化为重点的农业产业发展,必须立足于地方实际,选择优势项目,发挥“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从而增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性。
(一) 立足“三大优先”,选择两大项目
我局在选择农业标准化项目中做到了“三个优先”:一是县委、县政府重点发展的项目优先选择;二是有资源优势和地方特色的项目优先选择;三是能迅速带动农民致富的项目优先选择。为此,我局根据泸县实际,重点建设生猪标准化示范区和再生稻标准化示范区,力求通过两个示范区的辐射效应,逐步形成集中连片成规模、重点突出显主导、特色鲜明上档次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强化协作配合,打造标杆示范区
一是我局通过会同畜牧部门制定基础标准、环境条件标准、猪种标准、养殖标准、质量安全标准等13个地方标准,积极推广“6+1”合作的运作模式(即种猪场、饲料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专业合作社、养猪业主、肉食加工企业加上保险公司)和“八统一”的管理模式(即统一管理、品种、防疫、饲料、技术、销售、资金、保险),大力推进国家级生猪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确保出栏生猪及仔猪外销实现“双百万”。
二是联合农业局等部门对再生稻项目发展实施“六统”的管理模式(即良种统供、旱秧统育、三角形统栽、施肥统配、病虫统防、促芽肥统施),强化对再生稻标准化示范区的监管和服务,大力推进再生稻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再生稻生产标准化“百里示范长廊”。目前,全县已建成以泸县福集镇等7个乡镇为重点的再生稻标准化示范基地。2011年,泸县再生稻成功列入了第八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规范泸县再生稻生产,提高再生稻产品质量,提升泸县再生稻的市场竞争力。
四、深入推进,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目前,泸县已有生猪、再生稻、优质水果、青花椒、小花吴茱萸等国家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全县基本形成了以生猪、再水稻为主导的农业标准化发展格局。目前,通过创新生猪养殖“161”、“101”模式,泸县生猪规模养殖比例达了52%;再生稻标准化示范区达10万亩,辐射带动35万亩再生稻种植面积,再生稻产量保持全省第一,有力推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逐步达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示范目的。
通过农业标准化项目的开展,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加强了与县委、县政府的沟通,搭建了质监部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的平台,一条用农业标准化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路子逐渐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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