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积极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和谐丰宁”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局党组一班人以抓行风、促工作为突破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截止到11月底,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基层基础工作有新突破:为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软件建设,县局积极争取资金1万元,为全县26个基层司法所制作了基层司法所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两块展示牌,集中反映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风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同时,印制统一的人民调解卷宗用纸2100套10万余张,保证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我们采取分片集中、突出重点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分片集中于大阁、凤山、土城、鱼儿山、黑山嘴5个集中点,突出案例分析、人民调解卷宗制作等实际操作技能的演练,确定乡镇调解员和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重点,已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1057人,占总人民调解员人数的98%,圆满的完成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任务,我们做法被市局予以肯定,并向全市推广;除此以外,今年承担的大阁、凤山、土城3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采取新建和购置方式新建三处总面积360平方米,平均120平方米,经过县局积极争取资金3.5万元,为三个司法所购置摩托车、微机、办公桌椅,截至11月6日,三个司法所顺利经过市局和县有关部门的验收,已经交付使用,圆满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通过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了较大发展,截至11月底,全县基层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864件,调处835件,调处率达96.6%,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0%;与此同时,接收的40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帮教措施,使我县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远低于全省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8%的控制线,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法律援助中心亲自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6起,指派其他机构承担完成法律援助任务24件,解答热线咨询256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坤平律师事务所共为36家机关、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经济、民事、行政案件360件,刑事辩护47件,法律援助20件,代书180余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6件,解答法律咨询1000人次。业务收费达到20多万元。公证处的社会服务职能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大阁镇韩村村民购买了长城种子站销售的农大3138、长城2238、长城288种子,按长育期没成熟,生长过程中出现黑穗,公证处人员及时对部分耕地玉米生长现状进行证据保全,为50多户农民挽回2000多亩种子的经济损失。县公证处继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经过多方努力,开辟了县畜牧局的围栏种草项目的招投标公证、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证等新型公证事项;住房贷款合同公证、婚前财产公证、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的数量也有明显增加,前十一个月收入8万余元。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通过加强鉴定文书的质量,严格司法鉴定程序,确保了各项工作的精益求精。出具司法医学鉴定书432份。全县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政府、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各类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6个。代理各类诉讼事务308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实现业务收入1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今年以来,我局党组一班人,抓住“四五”普法的验收年这一关键,推动“法律进村入户到人工程”的进一步开展,为了增强法制宣传的氛围,要求各乡镇制作了宣传牌、宣传栏、公路沿途粉刷法制宣传标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有奖征文等活动,使“四五”普法工作掀起新高潮。同时,我们还多次深入乡镇、学校检查指导工作并进行法制讲座,指导基层的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普法和法制教育,今年组织了科级以下公务员的普法考试,参加人数达97%,参考人员考试成绩均在85分以上。还推荐出后营房村和土城村两个省级“民主法制示范村”,沙锦营等12个村获得承德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二、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每个干警对行风建设的认识,形成全员行动建政风行风的局面。
我局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年初就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为正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具体负责政风行风建设
123工作。通过建立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正建设和机关管理等项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制定了会议制度、文件传阅审批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信息调研制度、机关干部守则、机关股室业务培训制度、机关内部日常管理等制度。将各项制度打印成册,下发到各股、室、处、所,要求干警认真学习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将政风行风责任层层分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具体承担的政风行风责任制,层层签定了责任状,形成了“下管一级、上联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纠风工作责任制。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廉政法规学习,增强干警抵御不正之风的自觉性。今年以来,我们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的作用,开展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廉政法规的学习,坚持每周五下午的学习制度,保证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每人记读书笔记2万字,全局干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26篇,通过学习,使全体同志坚定党的信念,提高了争做政风行风建设模范的信心。二是加强检查督导,落实各项政风行风建设措施。不定期地对全系统工作人员就落实省委政法委《约法三章》、省司法厅《六条禁令》和十六条便民利民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年内共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30余人次,纠正不规范的行为3起。三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培树典型工作,以此促进行风建设的开展,使干警学有榜样,干有标杆;继去年大阁镇司法所长唐连荣被司法部命名为司法部标兵调解员后,今年又被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一等功。五道营司法所扎实工作,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平民百姓解难,受到了群众的赞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车俊到五道营考察时给予了很高评价:“好,很好。”之后,他又对市、县领导强调:这样的基层典型要多培养,多关心,让其发挥带动作用。局党组要求全体干警以典型为榜样,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和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塑造良好的司法行政干警形象。
三、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建立法律服务诚信体系。
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的一个重点;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是促进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建立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更是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的关键。今年以来我们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建立法律服务诚信体系为切入点。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我们坚持:
第一,针对群众对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资格的误解,我们及时制发了《严格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通知》,分别对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姓名、职务和执业资格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局机关17公务员在机关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23名法律服务人员在5个相关法庭所在地进行公示,方便群众甄别和监督;有效地扼制了无证执业和非法执业人员的违法行为,促进了服务市场的规范。年内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均没有被投诉的情况。
第二,强化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促使其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我们以教育整顿为重点,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各机构从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入手,建立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制度,建立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监督、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坤平律师事务所除建立了这些制度外,还建立了专职执业律师年度量化考核标准,律师年度量化考核及奖罚办法,律师服务承诺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逐步进行落实。
第三,严格执法,保证政风行风建设成果的落实。近年来,由于我县经济发展的滞后,法律服务市场中基层法律工作者收入较低,执业人员的外流,有两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虽手持执业证,但不从事法律服务业务,我们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不予注册的处理。严肃了执业纪律。
四、开展便民服务,接受群众监督。
我局以深化服务为出发点,以人民满意为落脚点,作好了两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开展了送法进企、进校、到村入户的普法活动和法律援助进村入户活动,形成了法律知识送到家,民调工作做到家,法律事务办到家,法律热线连到家的工作局面。公证工作将服务“三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方向,“预约办证”、“上门办证”的业务量逐月增加,群众满意率较高。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在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完善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我局邀请了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为代表的50名特邀行风监督员,请他们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群众呼声。
五、从优待警,激发干警工作热情。
一是在政治上关心干警。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由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与广大干警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思想交流,及时纠正干警思想政治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干警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二是在
123生活上照顾干警。对家庭困难、自身或家属患病的干警,坚持按时走访,帮助解决困难,解除了干警的后顾之忧,局机关在资金异常紧张的情况下,为4位身患癌症的离岗人员解决差旅费5000余元。三是在工作上激励干警。实行严格的考勤登记制度,并责成专人对干警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干警年休假制度,使每个干警均能享受到法律赋予休息的权利。
六、2007年工作重点。
1、继续把基层调解和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总结今年司法所规范建设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明年的建设项目,争取整体工程有更大进展。
2、普法宣传进入第五个五年计划的同时,继续巩固“四五”普法成果,将普法重点从单纯法律法规的宣传转变到人民群众思想意识的教育上来。
3、法律服务以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公证法》颁布实施后要加强宣传,提高公证作用。法律援助抓好“四有”建设(编制、办公场所、通讯系统、交通工具),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加大法律援助捐款力度,作好法律援助基金和经费的管理,随时迎接检查。
4、完善司法鉴定制度,提高人员素质,提高鉴定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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