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纠风办《关于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指导意见》,加强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推动纠风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按照我局确立的“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主抓,监察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纠风工作领导机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公司基层单位。
二、考核内容
1、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2、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
3、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
4、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5、纠风责任制落实情况;
6、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7、部门不正之风纠风处理情况;
8、纠风案件查处情况;
9、纠风制度落实情况;
10、纠风工作宣传报道情况;
11、纠风工作中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三、考核办法
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统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日常考核为主。日常考核以各地各基层分局上报的相关材料及群众来电话、来信反映并经查实的涉及干部的不正之风问题为依据。年终考核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公司统一组织,市公司监察室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抽查。
为每个考核对象设置基础分100分。年底采取减分和加分的形式考核、计算出考核对象的总积发。考核结果分为优秀(100分以上)、良好(95分至99分)、达标(90分至95分)、未达标(90分以下)四个等次。
(一)加分情况
1、向市局和市纠风办报送纠风工作信息(动态),每报1篇加0。5分,凡被市、省级新闻媒体采用的,分别加1分、3分(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加分);
2、撰写的纠风及专项治理调研文章被市、省纠风部门采用或相应级别新闻媒体登载的,分别加1分、3分(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加分);、
3、围绕局党组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自选不正之风项目开展专项治理且有明显治理成效的,每项加3分;
4、纠风工作机制上有改革创新并有成交得到市纠风部门肯定的,每项加3分;
5、参与、解答“行风热线”问题效果好,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加1分;
(二)减分情况
1、各单位无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记录、组织领导机构的,扣1 分(以会议记录或正式文件为准);
2、未按照要求制定纠风工作兼职负责人员的,扣2分;
3、无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情况汇报或意见、单位领导班子未研究和部署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各扣1分(以会议记录或正式文件为准);
4、对上级局或市纠风办转办的不正之风案件不及时查处的,每件扣3分,查处不力或不符合要求,由上级局直接介入查处或责成重查的,每件扣2分;
5、对本职责或管辖范围内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没有组织专项治理的,扣2分,无总结的,扣1分;
6、对本职责或管辖范围内的不正之风治理效果不明显,纠正措施不得力,类似不正之风重复出现的,扣1分;
7、未按照要求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扣3分,开展政风行风走过场,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8、在行风测评中位列倒数一、二、三位的,分别扣3分、2分、1分;
9、对解答“行风热线”问题认识不够、组织不力、应付了事的,扣3分;
四、结果运用
(一)对考核结果评出优秀、良好、达标、未达标等次,报市公司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公司通报;
(二)考核结果与被考核单位责任人评先评优、目标管理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挂钩。对考核被评为优秀的,由市公司进行表彰;对考核被评为未达标的,取消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评先评优和文明单位创建资格。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局纠风工作实施目标管理,是提高纠风工作水平,实现纠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与时俱进的一项有效措施,是推动全公司政风行风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促进全市经济快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力保障。提高对目标考核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行风评议目标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落实目标责任,注重工作实效。要按照《鸡西市2019年度“关注民生 服务发展”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研究具体措施。要注重实效,不能为了应付考核而走过场,上报的信息、典型案例、情况汇报要保证质量,及时真实,切实发挥目标管理的作用,努力开创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新局面。
(三)实事求是、搞好信息反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形式主义等不良现象。上报的数字和材料既要真实。对消极对待、简单应付、报虚假数字和不实材料的单位要给予扣分或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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