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盾牌,热血铸就……”,这句歌词见证着无数公安民警的忠诚。近日,××县公安局一名年轻民警再一次用鲜血,证明着自己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对警徽的忠诚。
2011年2月4日16时25分左右,现年28岁的××县公安局刑侦二中队民警××,乘坐运城市12路公交车前往中心汽车站办事,快到汽车站时,职业的敏感,使他立刻注意到,一名35岁左右的男子,正在偷一名男乘客的钱包。没有丝毫犹豫,××当即上前制止。不料,那名小偷气焰极为嚣张,竟然叫嚣:“我偷别人的东西,关你什么事!”说罢,上前就是一拳。××随即出示警官证,义正词严的大喊:“我是警察!不许动!”没想到,那名小偷,看到××是外县警察后,气焰竟愈加嚣张:“外地的警察少管闲事!”××当即对公交车司机说:“把车门全部关闭,绝对不能让小偷逃走!”急于逃跑的小偷穷凶极恶挥拳扑上来,××奋不顾身的死死堵住车门,挡住其退路。小偷拼命要夺门而逃,××却俨如铜墙铁壁。在搏斗过程中,经过多次实战格斗的××,果断的用挟颈摔动作将小偷摔倒在地,急红眼的小偷,竟拿出一把锋利的刀片朝××脸上划去。××本能的用左手一挡,刀片随即划破了他的脖子。即便如此,××的胳膊如同铁钳一般,死命的夹着小偷的脖子,将其制服。在汽车站工作人员的协同下,小偷被扭送到北城派出所。直到这时,××才感觉到自己已经筋疲力尽。
通过了解大家才知道,其实××奋不顾身的事不止一件。在此之前的XX年冬季,那天××下班后乘客车回运城,在安邑半路途中,发现一个约30岁左右的壮年汉子,正在偷一对父子的现金,××发现后,也是奋不顾身的冲上去,抓住对方的手臂用标准的擒拿格斗动作将其摔到在车上,当场就把乘客们惊呆了。经查,此名犯罪嫌疑人是一名曾因盗窃被劳教的惯犯,后又被劳教三年。
对于这次受伤,××没有丝毫在意,只是淡淡的说:“我是一名警察,我是一名党员,抓贼,是我的职责!”他用鲜血,证明警徽对共和国的忠诚……
以我血荐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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