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分支,因为企业的各项活动均会导致相应的会计核算,而会计核算的方法直接导致企业税务核算,因此,税务风险的管理,也就是企业内部控制中对于税务一方面的管理。下文是小编收集的税务风险管理,欢迎阅读!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
税收风险管理是税源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内在要求。税收风险管理一般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按照一定的规则,在对纳税人涉税活动中存在的引发、增加税收风险的各种风险信息进行识别的基础上,科学评定纳税人涉税风险度,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形成的情形,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应对措施,以实现税收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为后续税源管理加工、传递税收风险信息,为其进行税收风险的识别、评定、应对以及监督评价等税收风险管理活动提供一系列支撑。
税收风险管理事项主要包括风险任务管理和风险应对管理。风险任务管理主要包括风险管理规划、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诊断书出具、风险应对任务下达、风险任务评价监督等。风险应对管理主要包括税收风险提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
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
二、上下联动,明确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职责
(一)实行“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管理
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方法,就是把风险管理贯穿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形成风险管理规划、风险识别、等级排序、应对任务下达、应对处理和评价监督的闭环管理系统,对不同税收风险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和递进式的风险管理策略。“统一分析”,就是由风险分析监控部门通过对涉税信息分析比对,识别可能存在税收流失风险的纳税人,进行风险等级排序后推送至任务应对环节。“分类应对”就是由相关部门按照风险分析监控部门下达的应对任务进行分别应对,即:对一般风险纳税人,采取风险提示等服务手段督促其修正申报,消除风险;对较高风险纳税人,采取纳税评估和反避税调查等手段进行处理;对高风险和纳税评估中发现涉嫌偷逃骗税的纳税人实施税务稽查。
(二)实行分级联动管理
1.省(市)局重点税源风险管理
(1)税务稽查应对任务由县局稽查局负责接收并组织实施。对任务实施结果进行反馈,需反馈的信息包括:任务实施过程、风险诊断书疑点排除情况、发现的主要税收问题描述、税收查补及处罚情况等。税务稽查应对任务一般应在6个月内完成。
(2)纳税评估应对任务由县局征收管理科负责接收,并推送至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一科组织实施纳税评估,进行集中管理,采用团队化应对。对任务实施结果进行反馈,需反馈的信息包括:任务实施过程、风险诊断书疑点排除情况、发现的主要税收问题描述、税收查补情况、是否需要移送稽查或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立案调查等。纳税评估应对任务一般应在4个月内完成,其中特别纳税调整应对任务一般应在12个月内完成。
(3)风险提示应对任务由县局纳税服务科负责接收,并组织实施。对任务实施结果进行反馈,需反馈的信息包括:风险提示方式及内容、企业反馈情况等。风险提示应对任务一般应在2个月内完成。
应对任务办结后,各实施单位将应对任务实施情况录入信息系统。原则上应对任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超出规定时间仍未办结任务的,需作出说明。
2.县局重点税源风险管理
县局重点税源税收风险实行“统一分析、分类应对、上下联动” 管理。
(1)征收管理科
负责开发、完善、应用县局重点税源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县局重点税源企业进行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出具风险诊断书,并根据风险等级划分为税务稽查、纳税评估、风险提示应对任务,分别推送至县局稽查局、税源管理一科和纳税服务科组织实施。负责督促风险任务应对和评价反馈结果工作。
(2)稽查局
负责税务稽查应对任务的组织实施、结果反馈工作。对任务实施结果进行反馈,需反馈的信息包括:任务实施过程、风险诊断书疑点排除情况、发现的主要税收问题描述、税收查补及处罚情况等。税务稽查应对任务一般应在2个月内完成。
(3)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纳税评估应对任务的组织实施、结果反馈工作。纳税评估应对任务实行团队化管理。对任务实施结果进行反馈,需反馈的信息包括:任务实施过程、风险诊断书疑点排除情况、发现的主要税收问题描述、税收查补情况、是否需要移送稽查或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立案调查等。纳税评估应对任务一般应在1个月内完成,其中特别纳税调整应对任务一般应在12个月内完成。
(4)纳税服务科
负责风险提示应对任务的组织实施、结果反馈工作。对任务实施结果进行反馈,需反馈的信息包括:风险提示方式及内容、企业反馈情况等。风险提示应对任务一般应在1个月内完成。
应对任务办结后,各实施单位将应对任务实施情况录入相关信息系统。原则上应对任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超出规定时间仍未办结任务的,需作出说明。
3.一般税源风险管理
一般税源税收风险实行“统一分析、分类应对、上下联动” 管理,主要包括分析监控和纳税评估。
(1)税源管理部门——风险监控岗位
对基础管理类岗位提供的涉税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并根据需要进行补充采集,注重引入第三方信息;根据风险管理需要建立、运用并持续改进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风险评估模型;通过风险分析监控平台,按照纳税人规模、行业、税种等对其申报纳税情况进行风险分析识别;对存在税收流失风险的申报表和相应纳税人进行风险等级排序;低风险的,实行风险提示应对任务管理,报经本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推送至本部门风险应对岗位实施风险提示应对,并对风险实施情况进行复核与评价;对中、高风险的,经本部门领导合议后制定风险应对任务建议方案,并将风险分析依据、结果和建议方案报县局征收管理科审理。
(2)征收管理科
对税源管理部门上报的一般税源风险应对任务建议方案进行评价。对具有全局普遍性的问题,组织各税源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的统一分析和风险排查。结合税源“一体化”管理的要求,整合各税源管理部门的风险分析结果和建议方案,制定一般税源风险应对任务方案,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在统一推送风险应对任务中,将中、高风险的任务推送给税源管理一科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将高风险任务中涉嫌偷逃骗税的推送给稽查局进行税务稽查,将涉及税务机关内部风险的推送给县局督查内审部门或监察室进行执法监察、监督。对风险实施情况进行督促与评价。
(3)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一般税源纳税评估应对任务的组织实施、结果反馈工作。一般税源纳税评估应打破区域和税收户籍信息管理限制,根据评估实施对象的实际情况,以团队化评估、联合评估、异地评估、日常评估等形式组织实施。实行团队化评估和联合评估的,由税源管理一科在重点税源风险应对团队中抽调合适人员组建专门的团队实施。实行异地评估的,根据交叉应对方案推送给相应税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实行日常评估的,推送给所属税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对推送的风险实施情况进行督促与评价。
(4)税源管理部门——风险应对岗位
负责县局下达的风险应对任务的组织实施。利用获取的涉税信息和风险提示,进行纳税评估。对纳税人(包括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情况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评定,综合判断其纳税遵从风险程度,并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对任务实施结果进行反馈,需反馈的信息包括:任务实施过程、风险诊断书疑点排除情况、发现的主要税收问题描述、税收查补情况、是否需要移送稽查或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立案调查等。纳税评估应对任务一般应在1个月内完成,其中特别纳税调整应对任务一般应在12个月内完成。
三、规范流程,明确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风险任务管理
县局负责县局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的风险任务管理,并实行“分级管理、统一分析”,即:县局重点税源和根据需要带有全局普遍性的问题由征收管理科统一分析,一般税源由税源管理部门风险监控岗位统一分析。
1.税源基础信息采集
税源管理部门户籍管理岗位负责采集纳税人纳税申报、生产经营、税务管理和第三方信息,建立并维护好纳税人“一户式”征管基础档案。要加强基础信息质量管理,把好数据入口关。在日常税收户籍信息管理过程中做好申报信息的合理性、有效性的基础管理。对新入库数据,注重疑点数据清理力度,对新采集的基础数据进行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初步分析和完善,做好日常一般性疑点数据的核实和修正工作。
2.风险管理信息采集和建库
依托国税现有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的数据口径标准,合理采集纳税人信息,拓展第三方涉税信息来源,形成风险管理数据仓库。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是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是信息管税的根基所在,是进行税收分析的生命线。数据库应涵盖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出口退(免)税、国税征管的基金(费)的申报基础数据、网络发票使用信息和财务申报数据以及相关联的第三方拓展信息数据。
注重风险信息数据质量管理。做好入库数据的筛选、量化、归集以及加工、分析、共享、传递、交换等工作,落实数据分析责任制。建立县局和税源管理部门两级风险管理数据仓库,县局由征收管理科负责,税源管理部门由风险监控岗位负责。
3.风险信息管理
逐步开发、完善、应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以专业化团队实施数据应用管理。
(1)建立和完善风险特征指标体系。科学设置风险特征指标体系是风险管理的核心和关键。逐步建立和完善以通用指标为主体、个性化指标为补充、以风险特征事项和风险特征指标为主要内容的风险特征指标体系。根据税源管理的变化和申报等信息的延伸,不断完善风险特征指标体系,能较为全面准确地防范和查找税收风险。
(2)建立和完善风险特征库。以税种、纳税人类型、征收方式等为分类依据,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具有明显分类特征的风险特征库。以专项性风险特征指标体系为基础,实行分类管理,研究、开发风险分析数据模型、工具。积极探索税收风险防控管理、行业专业化管理、个体税收风险管理,逐步建立分析模型。对中小税源,可以行业模型管理为主要抓手,按行业进行风险分析和应对,推进分行业专业化管理。对个体工商业户,可实行自行申报缴税或委托代征的社会化管理。
(3)建立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建立以县局全局性、税源管理部门区域性、出口退税部门专业性的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以专业化数据风险分析为手段,结合出口退(免)税预警评估体系,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防范体系。通过对风险特征指标体系合理设置指标选取、指标参数、指标计分、指标权重、模型计分、风险等级和风险诊断书,为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奠定基础。选择科学、合适的分析方法是税收风险分析的关键。建立专门的风险分析团队,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施风险分析管理和结果反馈提炼。
4.风险识别管理
加强数据分析应用,综合分析探索纳税人不同规模、行业(产品)、税种等风险发生规律,应用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依托风险特征指标体系和风险特征库,根据县局税源管理工作重点的统一部署,结合部门实际,分期分批分指标特征对风险数据信息进行扫描、分析和筛选,产生税收风险易发生的领域、环节和纳税人群体。原则上,上半年对以增值税、消费税为主的纳税人进行风险扫描,下半年对以所得税为主的纳税人进行风险扫描。通过分析、总结、提炼,对风险特征指标体系进行完善,以增强风险识别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5.风险排序管理
根据风险分析识别成果,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估值计算,综合考虑征管资源,评定纳税人风险等级,并出具风险诊断书。建立税收风险应对机制,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拟定风险提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不同的应对任务方案。
6.风险应对任务下达
应对任务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税务稽查应对任务推送给县局稽查局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应对任务推送给税源管理一科组织实施(其中:税源管理部门产生的一般税源纳税评估任务视不同情况,部分直接组织实施,部分推送给所属税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风险提示应对任务推送给纳税服务科组织实施;税源管理部门产生的低风险提示应对任务,推送至本部门风险应对岗位实施风险提示应对。
(二)风险应对实施管理
各应对任务实施单位须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总局、省市局规范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规范实施应对任务。对超出规定时间仍未办结任务的,需作出说明。
1.稽查应对任务实施
稽查局应按照总局、省市局统一规定的稽查程序,实施税务稽查应对工作。
2.纳税评估应对任务实施
对于纳税评估应对任务,实施单位应按照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xx〕43号)、**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和省市局相关操作规程的统一规定开展工作。对其中利用关联交易避税类风险应对,应按照总局《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xx〕2号)的规定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规范纳税评估中止程序,在企业出现全面停产、进入破产程序以及正在稽查等不适宜继续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情况时,可以中止纳税评估,由实施单位在辅助征管系统中填报《中止纳税评估申请审批表》。
3.风险提示应对任务实施
对于风险提示应对任务,由有关实施单位按照总局有关要求,以及省局《重点税源风险提示应对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县局有关要求,向企业发出风险提示。
(三)风险管理绩效评价
各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做好过程督促和评价工作。
1.结果反馈
风险应对任务规定办结时间截止后,各实施部门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客观反映风险应对情况,逐级上报给上一级部门。省市局重点税源应对任务,由归口部门按相关文件要求将结果反馈给上级相应单位;县局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风险应对任务结果逐级反馈结果至风险任务发起部门;风险任务发起部门将汇总结果反馈给征收管理科。
2.评估分析
各实施部门在结果反馈中应注重对风险管理情况的总体评估分析,以促进风险管理的不断完善。对风险管理情况的评定标准包括:
选案准确情况,考量实施的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应对任务的准确性等。
风险应对情况,包括风险诊断书疑点排除情况、风险应对任务实施及时性、案卷信息完整性、风险应对任务执法规范性、风险管理对象投诉情况、风险应对成果等。
3.风险特征指标体系修正
根据风险管理情况,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部门风险监控岗位完善指标体系和参数设置,提高风险识别针对性。
4.成果转化
促进税源管理的完善是税收风险管理的目的之一。各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对风险应对情况进行分类别汇总分析,提炼共性涉税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完善管理措施,指导征管实践,强化后续征管。对发现的较为重要的特殊问题,提请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
5.优秀案例评选
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和借鉴作用,促进风险管理的规范高效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开展优秀案例评选。县局征收管理科负责纳税评估优秀案例评选。评选工作暂按《纳税评估优秀案例评选办法》执行。稽查局负责税务稽查优秀案例评选。评选工作暂按《优秀税务稽查案件评选办法(试行)》执行。
6.绩效考核
科学划分税收风险管理事项和部门、岗位职责,县局将税收风险管理相关内容列入县局岗位责任制考核,各风险管理责任部门也应将相关内容列入部门岗位责任制考核,实行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考核,落实税收风险管理责任制。
四、税收风险管理相关注意事项
(一)注重统筹协调
要充分发挥税源一体化管理机制的作用,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事项,避免多头、重复下达工作任务。要注重事权的相互制约,风险监控分析与风险应对管理实行有效分离。
(二)注重回避责任
风险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法律规定应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因工作需要,实行“一人多岗”的,原则上户籍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户籍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的纳税评估工作。
(三)注重保密责任
风险管理人员应当依法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注重监督制约
履行下户调查执行时,应坚持双人上岗。
(五)注重纳税评估形式
纳税评估应根据风险来源和任务的特性,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实施。根据风险来源特性可以分为重点税源纳税评估、行业纳税评估、专项纳税评估和日常纳税评估。纳税评估应打破区域和税收户籍信息管理限制,根据评估任务的特性,可以分为团队化评估、异地评估、联合评估等。
(六)注重纳税评估案头分析
充分认识案头分析是纳税评估的主要环节,也是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税务审计等其他税务检查方法的最大差别。
(七)注重纳税评估案件移交
对纳税评估实施过程中,如发现纳税人有明显偷逃税嫌疑的,应移送税务稽查处理;如发现纳税人有避税嫌疑的,应移送国际税务部门处理。
(八)注重纳税评估方式
在案头分析环节,如需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或需要企业提供一些资料来印证分析的,可以采用税收调查的形式,避免使用税务检查方式。
(九)注重纳税评估档案管理
纳税评估任务办结后评估人员按“一案一卷”的要求建立档案,并移送本部门综合岗位纳入档案管理。
(十)注重规定的时效性
本意见如与新文件规定相抵触的,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五、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税收风险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各风险管理责任部门要从服从、服务于全局税收管理工作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统一要求设置本部门风险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进行人员的合理配备,明确分工合作,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部门配合,主动协调
税收风险管理是一项分工协作、相互联动、相互渗透的综合性工作。各风险管理责任部门要主动加强部门协调和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建立有效联动机制,使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通畅、有序开展。征收管理科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三)不断总结,完善管理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不仅需要税收专业业务知识,注重方式方法,更需要实践经验的总结积累。各风险管理责任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及时掌握实施进展和完成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统计分析,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风险变化特点和趋势,研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完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探索有效的风险管理定性定量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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