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安全管理完善求精,人身事故实现为零。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日常生活安全知识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日常生活安全知识】一
7月17日下午,上海市一家塑料制品厂塑胶车间发生火灾,3名消防队员在灭火救援中牺牲,9名消防队员受伤。火灾产生的浓烟飘出至少10公里远,高达1公里,并伴有浓烈的塑料烧焦气味。该厂塑胶车间建筑结构存在严重隐患,一根50米长的主梁突然倒塌,压在3名正在救火的消防队员身上,导致3人当场牺牲。当日16时,现场仍不断有浓烟排出。
虽然在这次事故中,多人伤亡的惨剧不是由火灾直接造成的,但这次事故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目前,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极为广泛。在消防工作中,塑料生产企业既要面对一些老问题(如塑料火灾发生后产生的有毒烟气等),又要解决一些新问题(如燃烧产生的焦油或燃烧熔滴),因此有必要了解塑料的燃烧性能及如何扑救塑料火灾。
燃烧性能千差万别
并不是所有的塑料都容易着火且燃烧剧烈。塑料种类繁多,燃烧性能不尽相同。具体来讲,塑料的燃烧性能通常与其分子结构中主碳链分子所含的元素有关。
含氢和碳的塑料,如聚乙烯和聚丙烯,容易燃烧,但燃烧得不太猛烈,燃烧速度较慢。
含氧的塑料,如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即有机玻璃)、硝酸纤维素(又称硝棉塑料)、聚苯乙烯等,极易着火且燃烧猛烈。
含氮的塑料,如尼龙、三聚氰胺、甲醛树脂,通常不易着火,不易燃烧。但聚氨酯例外,其泡沫体容易燃烧。
含氯(或溴)的塑料,如聚氯乙烯,不加增塑剂的话在遇火燃烧时会软化,冒白烟,离开火源后缓慢熄灭。不过,在火灾中,聚氯乙烯能持续燃烧。含有增塑剂的软性PVC(主要成分为聚氯乙烯)比硬性PVC自熄性差。有自熄性不意味着不燃,这一点应该引起注意。
含氟的塑料,常用于化工设备内衬、高频和高温电绝缘材料、轴承润滑材料及炊具涂层,如聚四氟乙烯,这种材料实际上是不燃的,但是如果过度加热会释放出有毒气体。
燃烧产物与塑料种类有关
一般来说,塑料燃烧产物与塑料的种类、主碳链上所含基团的性质等有关。在火灾中,塑料燃烧产物主要有烟雾、有毒气体、可燃气体和燃烧熔滴。
烟雾 如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在火灾中燃烧会迅速产生大量的烟。塑料的发烟规律为:大多数种类的塑料都会热分解,产生很浓的烟雾,采用通风的方法可以驱除部分烟雾,但不能大幅度降低烟雾浓度;一些可燃尽的聚合物在灼热条件下和火焰中会冒烟,但浓度较低;脲醛泡沫塑料无论有无火焰,只要被加热就能产生浓烟,而且蔓延速度很快。
有毒气体 在火灾条件下,任何塑料燃烧都会产生有毒气体,其有毒成分主要是一氧化碳。一些种类的塑料燃烧除产生一氧化碳外,还产生其他气体,这些气体与一氧化碳混合致毒性更大。化学成分不同的塑料燃烧时产生的有毒气体种类不同:以碳、氢或碳、氢、氧为主要组成元素的塑料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是一氧化碳,在火势猛烈时,这种气体最具危险性;含氮的塑料,如三聚氰胺甲醛和聚氨酯等,燃烧时能产生一氧化碳、氧化氮和氰化氢,这种混合气体毒性极大;含氯的塑料,如聚氯乙烯,在火焰中或过分加热会产生氯化氢,达到一定浓度时会致人死亡;含氟的塑料,如聚四氟乙烯,在火灾中或过分受热会产生氟化氢气体,该气体具有腐蚀性、毒性。
燃烧熔滴 一般情况下,只有热塑性塑料制品才在受热时熔化和流动,产生可燃烧的熔滴,而热固性塑料制品燃烧不产生熔滴,但聚氨酯泡沫例外。燃烧熔滴的出现,会加速火势蔓延,对安全疏散及灭火都有影响。燃烧熔滴可能带来两种结果:一是塑料从火焰区熔化外流并阻止再燃烧,二是熔滴燃烧并产生柏油一样的滴落物。后一种结果出现的可能性更大。
可燃气体 塑料燃烧或受热分解产物中的可燃气体,如一氧化碳、氰化氢等与空气的混合物,在适当的条件下会燃烧或爆炸,当火场氧气浓度改变时,可能导致更猛烈的燃烧或爆炸发生。
扑救火灾遵循一定原则
除硝酸纤维素外,塑料属于普通可燃性材料,贮存类别属于丙类、丁类,所以,适用于扑救木材及其他普通易燃物品火灾(A类火灾)的方法也适用于扑救塑料火灾。塑料制品厂生产车间及成品库发生火灾后,可根据以下几条原则灭火。
对于一般塑料制品火灾可采用强大的直流水冲击的方法灭火。采用这种方法除了可降低燃烧塑料表面温度外,还可以避免塑料熔融或产生燃烧熔滴,以免燃烧熔滴滴落物引燃其他物品,使火势蔓延,人员被灼伤。
灭火的同时应注意转移尚未燃烧的塑料制品。
控制火势,防止蔓延。
水枪阵地应设在上风和侧风方向。
塑料燃烧时会产生大量浓烟和有毒气体,如果灭火时必须进入烟区,扑救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
防止燃烧熔滴滴落伤人。在可能有燃烧熔滴的地方灭火时,扑救人员应事先采取防护措施。
【日常生活安全知识】二
儿童乘车存在七个误区
近日,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正式启动了儿童家庭交通安全系列教育活动。该系列教育活动旨在增强中国家庭交通安全意识、保障儿童乘车安全。
此前,中国道路安全专家就中国低龄儿童的交通意外死亡事故原因进行的研究表明:中国的大城市中,汽车儿童安全设施如儿童座椅、安全带等的使用率只有5%,超过80%的家长缺乏对儿童的保护意识。
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介绍一下目前在儿童乘车方面的误区,提醒家长注意。
误区一:让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
千万不要认为这样你能边开车边照顾到他,因为一旦出现意外,驾驶者会出于求生的本能而逃避危险,副驾驶位置就成了最不安全的位置。加上孩子身材矮小,安全气囊弹出的位置往往在孩子的头顶部位,这样非但保护不了孩子,还很可能伤到他。
误区二:儿童安全座椅肯定安全
购买儿童安全座椅必须和汽车后排座位相配套,根据孩子性别、身高、体重等选择最合适的产品,避免发生碰撞给孩子造成致命的挤压,或者使孩子从安全带与座椅间的空当飞出去。
误区三:让孩子自己上下车
对力气小的孩子来说,车门开启时如没推到位,车门会微微回弹,从而夹伤他们的手指。另外,车子开门一侧的路况,驾驶者可能看得不是很清楚。
误区四:抱小孩坐车
爸爸开车,妈妈抱着孩子坐在旁边的画面再温馨不过。可是由于孩子一般坐得比较低,头部正好靠在母亲前胸的位置,如果车辆发生猛烈碰撞,母亲的胸部会自然下压,碰到孩子的头部。在惯性作用下,孩子承受的重量剧增,后果不堪设想。
误区五:把孩子独自留在车内
许多父母常会把低龄的孩子留在车内,自己出去办事。在炎热的夏天,这样做是很危险的。因为在门窗紧闭的情况下,10分钟内,车内的温度将升高6摄氏度至7摄氏度,而幼儿体温上升的速度比成人快3倍至5倍。中暑、窒息哪怕只有几分钟,对他们来说也是非常危险的。
误区六:放孩子在车内玩耍
为了专心开车,父母会在车内放置一些玩具和零食,让孩子在一边独自取乐。行驶时,孩子可能会被有棱角的硬物戳到,或者被花生、果冻之类的食物呛到,都相当危险。
误区七:让孩子把头手伸出窗外
看到迷人的风景,一些父母总忍不住把天窗或者车窗打开,让孩子探出头去欣赏。但是要知道,淘气的孩子有可能被同向或反向驶来的车辆剐撞,或是被树木、建筑物剐撞;你不小心停车熄火、按动开关,可能会伤到没来得及收回头手的孩子
【日常生活安全知识】三
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的特点就是快,而由于各种原因,车辆有时不得不在高速公路上停车。那么,在高速公路驾驶时,怎样做才能确保停车时车辆与人员的安全呢?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高速公路行车道禁止停车,因车辆故障要停车检查时,要驶离行车道,按规定将车停在应急停车带或右侧路肩上。但有时候车辆因故障、事故等原因寸步难行,不能驶离行车道。这时,司机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置警示牌,如在夜间必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尾灯。因此,司机必须确保车辆灯光齐全、有效,驾驶时不能忘带三角警示牌。
在高速公路因故停车,车上人员应立即从右侧车门下车,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或紧急停车带边缘。司机应立即报警。即使是在紧急停车带或右侧路肩停车,也不是绝对安全的,司机应时刻保持警惕,一旦发现险情,立即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马上跑到防护栏外侧路坡上。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翻越防护栏避险前,要确认该路段不是桥梁,因为有的高速公路桥梁路段没有设置防护网栏装置,一旦贸然翻越,会有生命危险。这样的惨剧以前曾发生过。
车辆故障排除后要驶回行车道时,司机应先在应急停车带或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其他正常行驶车辆的情况下进入行车道。
如果车辆故障一时处理不了或是发生了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司机不能自做主张请同行的车辆帮助拖车,应拨打122报警电话求救或找专业的救援车、清障车牵引。高速公路上因自行拖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少。
【日常生活安全知识】四
据高架交警支队统计数据显示,7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上海市高架道路共发生车辆抛锚438起,平均每天69起,相比6月的平均37.1起上升了86%。受此影响,高架道路拥堵情况有所加剧。在分析这些车辆发生抛锚的原因时,交警发现,有相当一部分竟然是因为缺油、缺水造成。
7月4日,高架交警在巡逻值勤时,发现南北高架江杨路段的主车道上有一辆小轿车发生抛锚,交警随即将车辆牵引至安全地带。而这辆车之所以抛锚是没有油了,这名正准备赶往加油站加油的驾驶员说,听人讲油表上的指针到红线刻度后还能够开近百公里,怎么半路上就用完了。交警询问他,是否开了空调,他点点头。夏季由于使用空调的关系,车辆的油耗要比平日里高,因此交警建议驾驶员,不要等到临近极限时再想去加油,以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类似缺油引发的抛锚现象还不是个别的,还有一些车辆由于缺水、爆胎半路熄火,这些在出车前只要稍加留意都可以避免。
交警还特别提醒驾驶员,在高温季节要更加注意车辆的维护保养,因为除了上述这些导致车辆的抛锚原因外,近来,车辆自燃的现象也有所增多,这与驾驶员不注意车辆养护有很大关系。
抛锚不但对车辆造成损害,而且也影响了高架道路的畅通,在早晚高峰时段,每发生一起抛锚往往就会引起几公里的拥堵,严重时还会发生连锁反应。
【日常生活安全知识】五
在超车时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关于超车的相关规定外,我们应该尽可能多地掌握一些超车常识。
一是超车前应充分了解所驾车的加速性能并观察前车的动态,要选择路面平直、视线良好以及前方没有来车的路段超车。
二是通过后视镜观察左侧车道上有无车辆,或有无其他车辆正在超越自己的车辆,如果有应该让其先行。
三是要掌握好安全视距,一般情况讲,超车时要看清几百米外的情况,也就是说,要看出前方几个车的距离,不能使自己在被超车的后方存在盲区,尤其是超越大型车辆时更要注意这些。
四是如果道路较窄,且是双向行驶,则需要注意对面有无来车。如果在超车过程中有与对面来车会车的可能,则不应超车。
五是超车的过程中发现左侧有障碍物或对面来车距离很近时,要保持头脑冷静,尽快减速停止超车。切不可紧急制动,以免车辆发生侧滑或跑偏引起碰撞,不允许存有侥幸心理强行超车。
六是超车前应先开左转向灯并鸣喇叭示意,夜间超车时应不断开关灯光示意,等前车让路让速后,方可从前车的左侧超越。
七是超越前车后,不能过早地驶入原来的行驶线,在与被超车辆之间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打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八是在被超车辆让车不让速时,也尽量不要超车,一旦具备超车条件时,要迅速、果断,尽量减少超车时间,保证超车过程快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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