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刑警大队大队长述廉报告

来源:述廉报告 时间:2023-11-03 本文由真真 分享 阅读量: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刑警大队大队长述职述廉报告 - 刑警大队大队长述廉报告

  2004年,我担任刑警大队大队长,负责大队全面工作。一年来,我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决定。认真学习市局下发的有关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充分发挥大队班子的职能作用,有效预防了大队内部违纪、腐败事件的发生,为确保全大队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矗现将具体方法、举措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反腐倡廉自觉性。一年来,我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政治修养和思想觉悟,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明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廉政建设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切身感觉到党员干部要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于改革开放。深刻体会到腐败现象对大队工作的危害性,始终警醒自己作为一名大队领导,自身廉洁与否直接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大队上下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要时刻警惕,长抓不懈。

  二、大队内部廉政建设齐抓共管、持之以恒。今年以来,建立建全大队内部的监督制度,针对市局下发的纪检通告,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总结经验教训,同时鼓励全体民警对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并将其消灭在萌芽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做到帐目公开,从自身做起,努力为大队节约每一笔开支,同时要求全体民警以队为家,培养其主人翁意识,勤俭节约。同时经大队班子决定针对大队民警年龄结构轻,对社会上的违纪腐败现象没有足够认识这一实际情况,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了解同志们的思想动态和业余生活,并要求家长理解、支持、协助我们的工作,通过扎实地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这一年里大队没有发生任何违纪腐败事件。

  三、廉洁自律、开拓进龋首先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干部,深刻体会到我党能取得今天丰硕的成果经历了多少艰辛,同时对干部队伍内部的少数害群之马深恶痛绝,尤其是“*案件”的发生。通过学习他们的悔过材料充分认识到腐败现象给党、社会、人民造成的损失以及给自己和家庭带来的伤害,教训是沉痛的。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在市场经济的氛围中,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时刻面临着各种诱惑,如何自觉抵制这种诱惑,保持清醒的头脑,成为反腐工作的关键,如果缺乏这种能力就将深陷腐败的泥潭,而且越陷越深,后果十分可怕,所以要求党员干部,时刻思考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下什么,时刻想到手中握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应该用这些权利实实在在地为人民做点实事,坚决杜绝权钱交易。其次,在日常生活中从小事做起,时刻想到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自己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到党的威信和国家的形象。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讲排尝比阔气,自觉做到精打细算、量力而行。同时教育自己的妻子、儿女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抵制腐败现象。第三,工作中,大队没有出现“小金库”“帐外帐”等问题;在干部聘用,人员调动等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亲自把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决制止利用公款游山玩水、大吃大喝的腐败现象;打假工作开展以来,自觉抵制“人情案”,从不利用工作之便搞权钱交易。

  总之,一年来自己在廉政建设方面,无论是队伍建设还是自身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按照年初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遵守的七项规定执行的比较好,市局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测评涉及到的两个问题,自己也没有过此类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下大力气抓好队伍的廉政建设,为建设一支让当和人民都放心满意的队伍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搜索“diyifanwen.cc”或“www.diyifanwen.cc”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述廉报告《刑警大队大队长述廉报告》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热搜:大队长  刑警  大队  报告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cc/article/r4ha.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18-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最新更新 | 热门文章 | TAG专题 | 网站地图 | XML地图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admin 邮箱:admin@qq.com
闽ICP备2022016491号-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