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定不移地充当好“良医”的角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一、措施及成效
(一)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减少决策失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畅通外部监督渠道,高度重视社会投诉,完善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党组织生活会制度,任前廉政谈话、戒勉谈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情报告制度,推行勤廉双述、质询询问和民主评议制度。严格“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从根本上减少领导决策失误。
(二)健全严格的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在“落实”二上下大力气。
1、在干部使用管理方面,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普遍实行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对县委、县政府任命的干部由纪委进行严格的廉政鉴定,有效遏制了跑官、要官行为的发生。
2、在财务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完善了“票款分离”制度。完成了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的升级切换工作,所有财政监制票据全部纳入征管系统管理,票据的领购销全部通过网上进行,管理更加规范和严格。今年1-6月份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实现收入20249笔,收入3668.26万元,票款分离执行率达到了100%。在票据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限量领购,验旧领新”的票据管理原则。
3、加大对政府集中采购管理的力度。通过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逐步实行“管采分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了通过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货物的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真正达到节约财政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4、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承诺制度。全县乡镇政府、县直政府部门单位全部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全面推行“五项制度”、“阳光政务”等工程,努力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新形象,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5、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和领导干部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县纪委组织县财政局、建设局等单位对全县近年来所有新建的机关办公楼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并如实向市申报;对各乡镇、县直单位公车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登记,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舆论宣传,建立良好反腐氛围。
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有声势、有特色、有影响的宣教活动。运用座谈会、文艺演出、撰写廉政文章、张贴廉政格言、看廉政影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舆论宣传。并举办了廉政电影放映周、反腐倡廉宣传板报“一条街” 等活动,建立了廉正建设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通过一系列的宣教活动,把廉政文化融入到社会文化和大众文化中。
二、存在的问题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个不断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的历史过程,因此,我们必须对当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持清醒的认识,如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还不太健全;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部分领导干部还需加强自身思想道德防线。
三、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健全防范治理(预防惩治)腐败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抓住建立健全正确利益导向机制这个核心,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抓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住充分依靠人民群众这个根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
(二)开展思想反腐和文化反腐,真正形成人人反腐的社会局面。创新教育理念,把宣教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建工作中,形成全党抓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良好局面。采取学、树、讲、看、谈的方法积极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活动。另外,应通过多种形式、多个层面宣传了廉政文化,从而在全县形成倡导、宣传、推进廉政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保证廉政文化建设走在各项工作的前列。
(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自身免疫力、抵抗力和防御能力。大力倡导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以身作则,让领导干部成为预防腐败的榜样,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紧紧抓住“权力是关键,利益是核心,道德是基础,群众是根本”,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广泛深入地开展下去。
纪委对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调研报告2017年纪委调研报告(2) | 返回目录近年来,由于土地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成为各地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主要因素,为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及时化解矛盾,我们成立调研组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因基础设施建设占地补偿款分配、土地开发整理占地导致土地不均引发纠纷。XX年,我县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36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30%。如威乌高速公路建设占用我县4个乡镇37个村的2553.42亩土地,群众在分配占地款和进行土地调整时意见不一;XX年部分乡镇因土地开发整理占用土地,部分被占地群众对土地调整方案不认可。
(二)村干部超标准预留机动地、暗箱操作发包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2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6、6%。村干部为化解村内不良债务或谋取利益,通过保留“责任田”、多留“机动地”、非法收回农户承包地高价发包引发纠纷。
(三)因群众要求收回未到期的承包地和承包地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8、4%。一是前几年村委会发包出去的土地,承包期限较长尚未到期,但群众认为原发包程序不规范,现要求收回;二是我县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时,为鼓励发展大棚、林果、桑园等而搭配的粮田,现群众要求收回;三是部分群众原来种植“三高农业”作物所承包的土地,虽承包期限较长,但大多已改变原合同规定种植种类,群众要求收回;四是前些年经村委会同意,群众自己投资开发的荒碱地,大多没有书面合同,群众要求无偿收回但种植户以已有投入为由拒不交出;五是承包地到期,但因承包户与村集体之间存在债务关系等原因拒不交出,而群众强烈要求收回。
(四)因土地权属不清、界线不明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2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0%。主要表现在村与村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和村内队与队之间因界线不明引发的纠纷。明集乡南王参一村、二村存在争议地84、5亩,此地1965年时边界清晰,权属明确,自1989年后,由于南二村群众搞荒碱地开发,又把争议地分给群众耕种,到XX年南一村群众为灌溉、排涝挖沟到争议地时遭到南二村村民的阻拦,发生纠纷,南一村群众上访不止。最后经调查组调查,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证据、维护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
(五)因非农业户口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出嫁妇女要求分配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5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4、1%。不少村前几年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每3至5年大规模调整一次土地时,将“买”成非农业户口的人员、考上学的大中专学生、已出嫁的妇女的土地收回调整给新增人口,该类人员现没有固定收入来源,要求分配土地,但无地可调或虽能分配土地但多数群众不同意。
二、导致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国家土地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国家推行“两田制”,即实行“责任田”和“口粮田”两种承包方式,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开始对“两田制”进行清理纠正,但因部分村的“责任田”未到期,纠正“两田制”不彻底,延续至今,仍有少数村存在“两田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产生矛盾。二是近年来,我县没有严格执行新的土地政策,及时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搭配给农户的粮田和改变种植作物种类的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清理,导致土地严重不均,引发纠纷。三是村干部和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对“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认识不到位,擅自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四是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贯彻不到位,许多村走了过场,有的甚至闭门造车,与实际严重脱节,致使我县在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五是XX、XX年我县组织的集中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规范完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措施办法,因个别基层班子较弱的村没有落实到位。
(二)农村土地承包缺乏必要监督。一是村干部不履行民主议事程序擅自对外发包土地,一次性收取多年承包费,透明度低,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二是承包合同不规范,条款不完善,给村民、村干部和承包者留下了矛盾隐患;三是果园、林地在承包经营期间因管理不善,出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四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因村委会负责人更换,新班子对老班子订立的合同不满意,否认原合同的法律效力,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五是以倒包土地为业的人员,承包村集体土地后,层层转包或一地多包,从中非法渔利导致纠纷。
(三)土地权属不清。因权属问题出现纠纷的土地有:一是自六十年代初,一直由村集体经营管理的北洼地;二是昔日的荒碱地、坡地等;三是离村较远的荒碱地、撂荒地、插花地等;四是群众耕种的国有土地;五是成方连片开发整理前没有明确土地权属的土地。处理该类纠纷时,因存在土地详查资料与实际种植现状不符、缺乏有力证据、土地登记确权手续不完善等因素,处理难度较大。
(四)占地赔偿不规范。近年来,因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油田开发、经济园区项目建设等需要,占用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因土地补偿标准低、赔偿款到位不及时、分配不合理、失地群众得不到妥善安置等因素,引发了许多较大规模的上访。
三、解决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落实力度。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向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税费改革、合同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认识。在党校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对村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或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巡回宣讲活动。二是循序渐进,彻底整改,全面落实国家土地政策。严格把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政策界限,积极稳妥地做好规范和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彻底清除矛盾隐患,从根本上理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二)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群众反映土地问题往往与村财务、村干部作风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增加了问题的处理难度。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村级班子建设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根本来抓,健全民主管理制度。选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党性强、德才兼备和群众信赖的同志选拔到村领导岗位上,对那些私心重、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及时调整和更换。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村班子的领导和监督,一旦发现干部有问题,该教育的要及时教育,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严格执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策,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要指导帮助各行政村依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对农村土地承包等村级事务实行村民代表议决制度,履行民主程序,规范土地承包行为。农村确需进行土地“小调整”的,在做到“五公开”(即上级政策公开、村级土地核实的底子公开、土地承包方案公开、划分地块等级公开、土地归户注册公开)的基础上,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对个别村干部不经批准擅自进行土地调整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农村合同乡镇监管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合同的管理,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台账,做好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的签订、登记、鉴证和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并监督合同的实施,防止出现虚假合同、侵权合同和暗箱合同,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确权,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对容易引发权属纠纷的土地,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依法予以勘界确权,明确土地权属,完善土地登记确权手续,彻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
(五)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要求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不制造新的问题,留有余患,及时化解矛盾,处理遗留问题。二是对信访问题依法处理。应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一些无取闹,违反法律、法规的事件要严格依法处理,决不姑息养奸,一味纵容。更不能为求得一时的安定,不讲原则,随意承诺和让步,纵容、包庇违法信访。
关于如何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的调研报告2017年纪委调研报告(3) | 返回目录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律检查机关,是直接监督管理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主要担负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就目前而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宣教手段少,氛围不浓
镇纪委在农村没有形成大力宣传廉政思想、廉政教育的氛围,廉政教育手段乏力,缺乏创造性和实效性,远程教育等载体作用发挥得不明显。调查问卷显示,有近半数的非纪检监察干部不了解乡镇纪委的四项基本职能。部分村干部文化素质低、党纪法制观念淡薄,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不够,不认真领会、贯彻。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不多,对法律法规不知晓,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二)监督不到位,管理不严
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站所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对村级组织的监督方面,由于乡镇处在基层,有较强的独立性,只忙于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村级组织监督少,村级即使有村民监督群众委员会,但也未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基层组织监督薄弱,容易滋生腐败。
(三)惩处不严肃,威慑不够
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乡镇纪委胆小怕事,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有的乡镇纪委能力不强,业务不精,不懂查不会查,查不出,不能有效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失去了干部群众对乡镇纪委的信任,对潜在违纪违规行为威慑不够。
(四)保护效果没有得到体现
目前,多数乡镇纪委对干部的保护依然停留在说教阶段,主要通过日常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以期达到拒腐防变,保护干部的目的。同时,存在保护干部就是从轻减轻处理的认识误区,没有从日常管理、制度建设、事前监督等方面全方位着手构筑干部职工拒腐防变保护墙,不能有效防患于未然、阻杀于萌芽,对干部职工保护不及时,效果不佳。
二、影响和制约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原因
(一)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存在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为纸上谈兵、嘴上谈兵,没有采取实际行动抓落实。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等硬指标,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乡镇纪委书记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思想认识上有偏差,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近年来,乡镇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乡镇干部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经济社会发展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有的认为当务之急是抓好经济建设,搞好社会稳定,解决“三农”问题,出现一些小问题无伤大体;有的只做表面文章或者干脆不作为,或者故意疏忽党风廉政建设。
(二)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
虽然各乡镇都加强了制度建设,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制度,但制度相对操作性不强,特别是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方面,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度执行不力。如首问责任制,上级部门三令五申强调,但部分乡镇仍然是墙上制度,干部职工我行我素;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又如工程招投标、投资项目监管、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方面,虽然县乡都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操作办法,但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
三、建议和思考
(一)理顺工作关系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保证首先,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提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对纪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调研中发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视纪检工作的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都较好,党委政府重视是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保证。要完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目标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注重督促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政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加大对党政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考核力度,推动党委政府把乡镇纪委工作真正摆在重要位置,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乡镇纪委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取得党委政府的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其次,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履行对乡镇股室站所和村级组织的监管职责。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乡镇各股室站所负有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要认真履行乡纪委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基本职能。对于垂管站所,需要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加强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时,乡镇纪委还要加强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以便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管。
(二)加强自身建设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前提。
一是优化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干部,确保有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加强乡镇纪委书记届中考核,选任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具备一定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却不了解、熟知纪检监察业务的现象。同时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二是规范工作内容,主次分明。要加大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并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规可循。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将纪委工作既纳入综合考评,以增强基层纪委与上级纪委的工作联系和情感联系,也以此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减轻工作、心理压力,为其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四是倡导主动学习,提高素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违法违纪越来越隐蔽和多样化,纪检监察工作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靠经验办案的方式逐渐适应不了当前的形势,可谓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忙碌的工作中挤出时间来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认清自己的神圣使命,树立正确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好学,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辩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使自己最大限度地具备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从而适应新时期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五是坚守清正廉洁,当好表率。乡镇纪检干部要认清自己的职责,珍惜岗位荣誉,恪尽职守,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把好“关口”,筑牢防线,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规定,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做到主动自律、经常自律、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拿党的原则作交易,不拿人民赋予的权力作筹码,不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当儿戏,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以清正廉洁、秉公执纪的实际行动,当好表率。
(三)建立完善制度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主要措施。一要建立制度。在工作中,有许多经过实践检验确实能管人管事的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对于这样一些制度,特别还有一些处于探索阶段的制度,我们要认真加以科学总结,摸清其何以能发挥作用,还存在那些问题和不足,对症下药,使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对于一些制度管不了、管不到的盲区,要深入进行思考,找出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制度建设在提出要求的同时,要注重健全监督措施,落实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使任务到肩、责任到人,防止有事无责,有人说事、没人干事,达到事与责的统一,从而推动制度的落实。同时,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当中的,问题总是不断出现,所以,要使制度能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制度。二要落实制度。首先,要严格执纪体现制度的权威性。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一方面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还要“一碗水端平”,在执行制度的天秤上,绝对不能偏袒任何人和任何事,否则,再严格的惩处也只能服人,但不能服心。其次,要慎重建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体现严格要求的原则,对于一些性质严重、行为恶劣的行为要坚决从严处理。制度建设在于精不在于多,站在基层的角度来看,过多的制度往往造成执行中无所适从,甚至造成对制度的麻木症。从制度本身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制度是重复的或不具操作性,很难在实践中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对于这样一些制度,就应该从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体系中予以删除,这样既可以体现制度的严肃性,也可提高制度的操作性。当前,全县正处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矛盾突发期,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为“大美花果城,实力绛县城”而努力工作。
县纪委对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问题的调研报告2017年纪委调研报告(4) | 返回目录随着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作用日益增大,依靠人民监督是我们党解决腐败问题的必由之路,扩大群众有序参与反腐败斗争势在必行。
一、当前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知情不足。不知情或知情不足是制约群众有效参与反腐败的主要问题之一。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搞假公开;二是有的单位为了维护小团体利益,不愿接受群众监督,不想让群众知情,群众知情的机会少,参与的机会更少;三是部分群众认识上有偏差,认为反腐败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部门的事,对其思考少,参与更少。
(二)渠道不畅。一是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渠道比较单一,主要还是信访举报,而信访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群众举报要层层递转,有的石沉大海,有的甚至落到被举报人手中。二是让群众知情、参与、发表意见的听政、质询等方式未规范化、制度化,效果不明显。
(三)缺乏保障。没有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安全机制。一方面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保密制度和措施不完善,导致举报人缺乏安全感。另一方面保障检举控告人权利的机制还不健全,举报人得不到有力保护。另外,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缺乏激励机制,不能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二、加强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对策
(一)加强监督,提高公开质量。一是规范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要求各单位对财务、重要事务以及一些重要决定进行全面公开。二是各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对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将公开的情况和效果纳入全年考核和干部晋级、晋职考核内容,从而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保护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反腐败斗争体系。一是信访机构要加强协调,互通情况,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信访举报要严格规范受理和处理的程序、纪律,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反腐败中的作用。二是增强信访部门干部的纪律性,防止泄密漏风现象发生。三是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与群众接触面广的优势,加强监督职能,拓宽群众反腐败斗争的新渠道。要推行网上举报的高科技手段,如,在政府网站上设立县长信箱、纪委书记信箱、网上民生、参政议政等栏目,增加群众监督的便捷度。同时,制定实施政务信息发布制度、领导干部公开述廉和重大活动报告等制度,创造公众知情的舆论环境。
(三)充分保障控告举报人的权利。一是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防止举报人遭到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二是对重大案件取得突破的有功举报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三是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权利保障机制。包括成本保障机制、举报保密机制、奖励机制、查处结果回复机制、非刑法保护机制、追查限制制度等,切实保障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权利。
(四)加大对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公众反腐心理的引导,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宣传栏等媒介作用,大力宣传反腐败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保证作用,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宣传反腐败各项工作的动态和成效,增强群众反腐败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政治热情。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提供舆论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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