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和《标准化法》是与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我们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是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质监事业生存发展的根本保障。近几年来,我局在做好两法宣传的同时,致力于全社会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重在抓两法的贯彻落实,在保护我县企业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同时,维护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得到了政府的肯定和企业的好评。我局连续7年获得许昌市质监系统双优单位;在2010年的政风行风评议中,我局名列第四;在我县各单位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评议中名列第八;2010年,我局被河南省质监局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010年,我局还获得了“河南省优秀基层站所”的光荣称号。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两法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两法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局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要求,把《产品质量法》和《标准化法》作为提升县域产品整体质量的战略性举措来抓,目前,全县制定产品执行标准102个,生产企业的标准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共建成农产品标准体系8个,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6个,省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单位1个,标准化农产品3个。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襄城县支柱产业的长足发展,烟叶经济效益增幅达30%以上,诸多优势产品也脱颖而出,我县有 “河南省优质产品”4个, “河南省名牌产品”1个,目前正在培育的河南省优质产品3家,正在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2个。《产品质量法》和《标准化法》的宣贯和实施已成为拉动襄城产品质量提升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大助推器。我局的主要做法是:
1、加强学习宣传,增强质量和责任意识。
我局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和《标准化法》的过程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将《产品质量法》和《标准化法》作为“五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逐条学习两法的内容,做到知晓内容,明确要义,并结合实际应用加强考核,确保学习效果;二是结合每年 “3·15”、“质量月”等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发放《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商品质量指南》等宣传材料,在街道、大中型企业中组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图画等,并利用接受现场咨询和投诉的机会,宣传两法。三年来,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近万份,接受场咨询800余人次;三是组织企业负责人、职工采用学习培训班、知识竞赛和讲座等形式学习两法,三年来,举办质量相关知识培训9期,受培训人员近600人次;四是多次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对《产品质量法》和《标准化法》进行宣传和普及,通过信息、论文等方式传播质量知识和质监工作。今年,我局积极参加许昌市质监局与《许昌日报》联合开办的《质量许昌》专栏投稿活动,这都将进一步拓宽两法的宣传途径。
2、开展“质量兴县”,扎实推进“名牌战略”
我县属典型的农业大县,工业基础薄弱,为此我局将质量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从年初开始,就成立了以“一把手”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着手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目标,逐项落实各项工作。去年,县政府重新调整了 “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还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襄城县“质量兴县”活动实施意见》以及《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城县创建名牌奖励办法的通知》,对于取得省级、市级、县级名牌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为了更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县活动的开展,提高我县企业的管理水平,2010年,我局根据许昌市质量兴市会议精神,建议县政府设立“襄城县县长质量奖”,对获得此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奖励标准远远高于其他县,接近市级奖励标准。利用政府公信力,倡导企业树立“大质量”的概念,进一步提升名牌及标准的附加值。
3、狠抓标准化战略,夯实企业标准化基础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示范园区的创建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创建,一直是襄城县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0年3月份,我县的煤焦化循环经济园区正式批准为“河南省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创建单位”。我县积极引导园区内的企业建立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使企业的整体技术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建立了国家级的“襄城县禽业养殖标准化示范园区”,全县禽业养殖规模呈现出区域布局,连片养殖的发展态势,带动农户从事养殖生产。争创国家级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并将汾陈、王洛、十里铺、颖阳、双庙等乡(镇)确定为重点示范区、示范种烟农13000多户,努力使襄城县烟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种植,建设实现示范区种植跨越发展,带动和辐射周边烟农共同致富。我县成功培育了首山科贸、十里铺农科中心等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这些园区和示范项目的建立,不仅带动起了我县一批支柱产业,而且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农民收入和财政收入,我县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在产品质量提升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加强机构建设,做好质量检测服务
技术机构不仅是质监工作的强力支撑和优势所在,同时也决定着质监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而项目和设备的合理配置又直接影响着检测能力的提高。近几年来,我局几届班子都是在债务困扰、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压缩行政性公务开支,不遗余力上项目,全力以赴拓宽检测范围。仅2010年我局事业发展投入资金就达近30万元,占到了全年事业收入的33%。其中,投资10多万元新上了b超、x射线、显微镜、酸度计、心脑电图监护仪等检定装置,提高了医疗器械等计量器具的强检率和准确度;投资5万多元,对食品化验室的21套(台)设备进行了完善,更新;投资近2万元,置换了一台价值5万元的60吨万能材料试验机;投资近8万元购置了六台电脑和一辆检测用车,满足了检测中心日常工作及办公的需要。投资4万多元,对中心食品检验室、职工阅览室、职工餐厅、职工体育活动室、办公楼卫生间彻底进行了改造。通过改造,食品检验室面积由原来的95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180平方米,拥有液相、气象色谱仪等仪器设备71台(套)。食品检验人员也由原来的2人增至4人,检验能力大幅提高。至此,我局食品检验及比对工作真正实现了用自己的人员、靠自己的设备,进行“独立检验”的目标。中心项目投入的加大,我县的产品质量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123
5、寓监督于服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产品质量法》和《标准化法》的颁布实施,使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我局不仅肩负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职责,更肩负着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做大做强的责任。仅2010年,我局立案16起,现场处罚36起,捣毁制假黑窝点3 个,受理投诉1起,举报3起,市局转办案件2起,县整顿办转办案件3起,有效的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烟叶收购时节,我局执法人员进驻烟站,配合检测中心对收购所用的每一台衡器进行严格检定,严厉查处利用计量器具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购销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时,我局还提出了“打假与扶优,打击与扶持”相结合的方针。我县茨沟乡常庄原有20多家糖块厂,均属无证生产小作坊。在县政府、乡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我局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实施了关停,对有能力改善条件又有经营意识的糖块企业全力支持,帮助其做大做强。目前,常庄糖块已经作为地方特色品牌,走上了良性发展的健康轨道,成为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优势项目。
对县政府招商引资的企业、我县大型企业,我局开辟质监“绿色通道”,根据企业需要,创新服务方法,实行“常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襄城县明源燃气电厂是我县煤焦化园区中使用焦化工业废气发电的大项目,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由于工期短,该单位所用的大型燃气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未办理告知手续便仓促上马。我局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通知该厂负责人特种设备未经告知审批不能安装、使用等相关法规,责令其立即停止安装。企业很不理解,认为我局故意刁难,延误工期。本着对投资人负责、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失的原则,我局立即成立了现场服务小组,实行驻厂监管,对企业负责人耐心细致的讲解法律法规,以及违规操作带来的不可逆转的损失,企业负责人有所动容。我局又积极联系市局、省局相关部门对该单位特种设备已经安装部分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测,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拆除,恢复原状,并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资质进行了验证,对后续工程安装中的每一道程序进行了现场严格把关、监检,确保不出丝毫差错,工程如期完结。在明源燃气电厂的点火仪式上,襄城县县长苏建涛说:在园区的项目建设中,质监局驻厂监管的做法很好,值得各单位学习!明源燃气电厂的厂长激动地说:质监局的服务真是太及时了,避免我们少走了很多弯路!为了表示对质监局的感谢,一次性拿出了10万元作为服务咨询费。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我们寓监管于服务中,赢得了企业的欢迎和政府的信任。
二、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和《标准化法》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的期待、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也看到,自身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许多方面的工作还有未做到位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1、宣传贯彻不到位,导致少数企业质量意识淡薄。一是由于我们宣传工作做得还不够充分,导致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一些管理人员的产品质量和法律意识不强。他们对产品质量管理知识、产品标准知识匮乏,将精力绝大部分放在产品的市场销路上,对企业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做得很不到位。如,少数企业内部化验室形同虚设,没有对产品的质量起到过程监控和出厂把关的作用。二是由于我们专职监管人员少、经费不足等原因,使得我们的监管和处罚未完全到位,这导致了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有了喘息的机会。
2、投入力度不到位,导致质检能力跟不上地方经济发展步伐。由于历史原因,我局的技术机构存在检测设备大都陈旧老化、人员文化程度普遍低下等现实困难,虽然近几年在设备投入、人才引进、人员培训方面情况有所好转,但与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相比还不能完全适应。客观原因是,近几年我局背负着沉重的债务负担,虽然经过几届班子的不懈努力,债务负担有了很大的减轻,但仍有小部分欠款,加之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在逐年增加,对技术机构的投入显得力不从心。主观原因是,人员受教育程度较低,受传统工作方式影响较深,进取意识不强,创新能力不足。这导致了我局质检机构的质量检测服务范围、服务能力未能有效改善。
3、企业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有待加强。主要是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质量管理机构不健全,质量预警机制尚未建立。
4、质量监管体制还不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有待在实践中逐步健全。主要是如何更好地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小作坊、小企业、小商店的监管,还有待探索相应的监管方式和手段。
三、下一步贯彻落实打算
《产品质量法》和《标准化法》的贯彻实施对经济建设、人民生活和民族形象有着重大战略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两法,我局今后将做到:
1、创新对两法的学习宣传形式。
我们将继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对两法的认识,促进工作创新,扩大扩大质量宣传和监管队伍。另一方面,创新宣传方法,如开通质量咨询热线、结合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对群众、对消费者宣传两法,使他们认识到标准化工作是加强质量管理,推动“质量兴县”、“质量兴企”的重要基础,是正确把握和处理企业竞争与管理的有效途径,从而增强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要广泛宣传标准化生产的作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标准化方面的宣传,运用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向企业、向社会作广泛宣传,引导更多的服务企业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现规范服务和健康消费。 123
2、进一步抓好技术保障能力建设
通过自筹和向上争取项目经费等方式,增加对技术机构的投入力度。通过激励机制和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鼓励职工不断提升质量检测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质量检测项目的扩张和为全县提供更多更好的检测服务奠定基础。2010年我局拟在水泥、人行道方砖、铝塑门窗、下水管道、建筑钢材、建筑涂料、出租车计价器、汽车检测线车速里程表、燃气表等项目上,有针对性的建标和认证,以满足不同行业检测检验的需求,满足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提升我县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3、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保障机制。
以“质量和安全年”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质量安全整治力度,下大力气解决一批质量安全领域中影响群众生活生产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提高监管有效性。重点抓好食品、特种设备、重点产品和“十小”行业的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拓展监管视角,延伸监管触角,及时排除质量安全隐患,不断消除监管盲区,确保不出现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加大质量监督抽查等经费的保障力度,切实加大质量工作经费和技术装备的投入,把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监督抽查等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专项保障。
4、继续打击制假售假行业和假冒伪劣产品。
继续深入“打假”,持续保持“打假”工作的高压态势,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掺假使杂等违法行为的产生,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促进产品质量提高。严格依法查处无标准生产行为,执行无效标准、废止标准行为,不按标准组织生产、销售产品行为,不按标准要求包装产品、标注有关信息的行为等。严厉打击可能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危害的质量违法行为。并坚持突出重点,查办大案要案,办出声威,促进企业提高执行标准的自律性和对产品质量的重视,努力维护两法的严肃性。
今天,县人大到我局视察,对我局的工作是一次很好的促进和鼓励,我局将以此为契机,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优秀的工作成绩贯彻落《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相信在县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我局的质监事业能取得更好更大的进步,为促进襄城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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