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贯穿政府工作的主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现将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及时召开xx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创建法治政府的要求和全市xx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研究制定了《开江县依法行政xx年工作安排》,明确了今年创建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步骤和具体措施。各乡镇、各部门从规范决策行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服务职能等方面全面推动了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升决策水平。一是修订完善了《开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今年,共审查、修改重大行政决策34件次,有效防范了法律纷争的发生。二是注重听取公众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都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今年共通过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征求意见16次。三是充分发挥决策咨询机构的作用。充实了法律顾问团力量,完善了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对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由法律顾问团实行票决制,即:顾问团成员对重大、疑难的法律问题先进行充分讨论,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根据讨论情况提出几种方案或意见,由参会人员投票选择,获得多数人支持的方案或意见作为法律顾问团的最终建议意见。事实证明多数人的意见合法可行,没有一件引起法律纷争。四是制定出台了《开江县机关事业单位重大合同管理办法》,加强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法制审查。今年,共审查县政府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与其他主体签订的行政、民事合同118件次,有效防止了合同纠纷的发生。五是对较大信访案件处理,要求法制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提供法律服务,促使部门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问题,减少重复上访、群访、集访的发生。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政令合法。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原则,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截至11月,共审查发布规范性文件62件。三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再次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65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00件,拟修改的33件,宣布废止的32件。四是按有关规定及时将发布、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结果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主动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五是开展了规范性文件评估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对《开江县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和《开江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进行了评估。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服务职能。一是对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进一步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我县现有行政审批144项,公共服务134项,比清理前减少103项。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制度。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5593项,办结25477项,按时办结率达100%,现场办结24894项,现场办结率达97.71%。各乡镇均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开通了电子政务网,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对非涉密政府信息一律实行网上公开。今年以来,县政府各部门公开信息9630条,比上年增加3947条;乡镇公开信息6924条,比上年增加6227条。四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完善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对突发应急事件做到了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五)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的同时,更加重视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各部门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制度、执法流程和执法人员信息公示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案卷进行了评查,共评查案卷118卷,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32份,有关单位及时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了整改。二是建立了协同监督机制。县政府法制办与县监察局、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三部门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范围、监督方式、配合程序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三是依法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1件,因当事人投诉而立案受理7件,在工作检查中发现问题而立案4件。其中:决定撤销的2件,决定变更的2件,决定维持的2件,协调后撤回投诉的5件。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共性和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发出了建议书,限期整改,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维护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专门监督。审计机关加大了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监察部门加强了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确保政令畅通。123
(六)抓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复议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在去年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构的基础上,调配了4名专门办理行政复议事务的工作人员,其中3名具有律师资格,为行政复议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人才保障。二是加大投入,不断改善行政复议办公场所和办案设施。在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设立了行政复议接待室、案审室、档案室。购置了行政复议必要的车辆、摄像机、录音笔等办案设施设备,保障了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建章立制全面履职,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完善了行政复议受理、审理、错案责任追究和行政复议意见书等制度。四是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召开了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发放了行政复议便民卡,扩大了行政复议的影响力。五是规范了文书的制作和案卷的归档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按时报备报送。六是我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省、市政府的检查验收,并获一致好评。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3件,其中,决定撤销的2件,确认违法的1件,决定变更的3件,决定维持的4件,协调后撤回申请的13件。复议后,当事人提起诉讼1件,法院予以了维持。
(七)做好行政调解和应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构建大调解体系的要求,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充分整和调解资源,建立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行政调解工作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县政府建立了行政调解中心,各部门和乡镇建立了行政调解室,全县共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员80余名,行政调解工作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实现了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至11月底,全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共受理矛盾纠纷1103件,其中行政纠纷429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674件,调解结案927件,调解成功率达84%。调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48件,其中行政纠纷35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13件,调解结案43件,调解成功率90%。二是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涉及政府及部门的诉讼日益增多,面对诉讼,我们积极应对,调查案情、收集证据、查找法律依据,积极应诉。截至目前,涉及县政府的案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有效地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八)启动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我县于今年7月印发《开江县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级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明确了清理、审核、公布等各阶段的工作任务;9月下旬,组织对全县各乡镇、各行政部门具体负责行政权力清理的工作人员就行政权力清理审核的原则、范围、标准、方法和步骤作进行了统一培训。截至11月,共有47个部门上报行政权力清单,审核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九)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各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团专家为县政府和各部门举行法制专题讲座37期。举办了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和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班,共培训领导干部216名。二是积极开展了“xx”普法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起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今年,我县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培训,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第一季度通过调阅案卷、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年审,并将年审情况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公告。11月中旬,认真组织了本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共有293人报名参加此次考试。四是提高政府法制机构成员业务素质。为开阔视野,借鉴提高,我县积极派员赴成都、海口等地参加《行政强制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集体土地拆迁与违章建筑处理、化解行政争议纠纷、规范行政执法等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学习。县法制办和县法律顾问团坚持每周一法学习制度,由县法制办和县法律顾问团成员轮流主讲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领导干部不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有的重权利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导致片面强调行政相对人应尽的责任,忽视行政机关应尽的责任;有的只重视行政管理,忽视法律的规范、引导功能,导致执法水平不高。
(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违反法律程序,滥用执法权力,将执法作为谋取个人利益、部门利益或地方利益的手段,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持证执法、不亮证执法和随意执法的现象。123
(三)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强。一是行政执法监督缺位。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活动数量偏少、范围偏小,将主要精力放在了执法任务较重的执法单位,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滞后。在监督中偏重于事后监督,忽视了事前和事中这两个最重要的环节。三是行政执法监督不够严格。受各种原因的限制,对于违法行政行为,对事处理得多,对人处理得少,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或错案责任追究力度有待加强。
三、xx年工作安排(一)继续推进法制理念教育。按照《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继续坚持和推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转变行政理念。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观念和意识,积极营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真正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一要充分征求意见。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二要进行合法性论证。重大事项决策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并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要依法予以修改,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三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未经县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着力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一是强化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在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总体责任目标基础上,进一步分解、细化此项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更为科学、具体的考核办法,逗硬考核,严格奖惩。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对相关制度不健全或制度建设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坚决予以整改纠正。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三是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对违法公务员作出处理,力争达到惩戒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
(四)进一步抓好行政复议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继续加大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改善行政复议办公场所和办案设施,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和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格按照复议法规定时限进行立案审查、送达、审理,并在法定时限内做出复议决定。三是严格依法办案,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
(五)认真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继续搞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摸清权力底数,编制运行流程,建立裁量基准,明晰职责分工,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动态管理机制。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流程图进行审核、确认、编码,汇编成册,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当前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相适应。积极组织法制工作人员参加多层次业务培训与调研,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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