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深基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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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深基坑管理规定
为规范深基坑的管理,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上海市深基坑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市深基坑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 确保建设工程的进行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道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 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深基坑工程的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管理工作。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本市鼓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投保深基坑工程一切险和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第二章 前期准备
第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
《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全文
为了保护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制定了《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道功能,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保护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城市建成区内的河道适用国家、省、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的规定,但应当遵循防汛统一调度和水资源统一管理。
第三条 市、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的河道主管机关。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河道管理工作。
第四条 河道管理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大沽河、小沽河由市河道主管机关直接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大沽河管理机构负责。其他跨区(市)和区(市)边界河道,在市河道主管机关的组织协调下,由河道所在区(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非跨区(市)和区(市)边界河道,由所在区(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或者由所在区(市)河道主管机关委托河道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日常管理。
第五条 河道名录及起止界
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因建设需要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适用本条例。
前款规定的区域内因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市人民政府及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各县级市(以下称县级市)人民政府决定的其他搬迁项目需要迁让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青岛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
青岛市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内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管理工作。
各县级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辖区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
建设、规划、土地、公安、工商、物价、文物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房屋拆迁工作。
第五条 城市
青岛市果菜订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收购果菜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果菜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乙方全年向甲方交付各种果菜 公斤,其中: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合计
品种
数量
保护价
合计
分月分旬交售果菜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果菜收购价格:甲方以不低于保护价的价格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果菜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 质量要求
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2. 。
三、收购时间、地点与方式
果菜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甲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交售量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 %。
收购地点: 。
青岛市劳动合同
签约须知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4.用人单位应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劳动合同空白之处应协商一致后填写,不需协商之处可以写“无”或划掉。
青岛市劳动合同
签约须知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4.用人单位应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劳动合同空白之处应协商一致后填写,不需协商之处可以写“无”或划掉。
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
托人甲(出卖人)
委托人乙(买受人)
居 间 人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青岛市果菜订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收购果菜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果菜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乙方全年向甲方交付各种果菜 公斤,其中: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合计
品种
数量
保护价
合计
分月分旬交售果菜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果菜收购价格:甲方以不低于保护价的价格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果菜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 质量要求
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2. 。
三、收购时间、地点与方式
果菜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甲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交售量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 %。
收购地点: 。
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
托人甲(出卖人)
委托人乙(买受人)
居 间 人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