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会法实施办法
“贵州省工会法实施办法”相关的资料有哪些?“贵州省工会法实施办法”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贵州省工会法实施办法”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北京市工会法实施办法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北京市工会法的实施办法,欢迎阅读!
工会的含义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利益是对立的,工人们在反抗资本家压迫和剥削的斗争中,认识到必须团结起来,联合起来,才能适应同资产阶级斗争的需要,才能维护自身的利益,取得斗争的胜利,因而,根据工人阶级斗争的需要,便产生了工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
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保障工会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工作,是工会的一项基础性任务。为了保证组建工会的顺利进行,新《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针对一些外商投资企
山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
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下文是山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欢迎阅读!
山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最新全文
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依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关联法规:
第三条 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四条 工会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动员和教育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使职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
第五条 各级地方总工会、地方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
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可以建立工会。
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应建立工会。乡村集体和城镇集体企
贵州省消防条例
消防的目的是为了使得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火灾威胁时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下文是贵州省消防条例,欢迎阅读!
贵州省消防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增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消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
民航、港口、航运、铁路的主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
广西森林法实施办法
我国森林总体面积大,但覆盖率小、森林经营水平低、人均占有资源少、以森林为主体的生态和环境仍在恶化。下文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欢迎阅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森林管理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不断扩大森林资源,实现自然生态良性循环。
第四条 森林资源实行分类经营管理。按照森林的主要用途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
乡(镇)林业工作站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林业工作的机构负责辖区内的林业管理工作。
第六条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收取、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森林经营管理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及时、全面
广东省计量实施办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属于地方行政法规下文是广东省计量实施办法,欢迎阅读!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促进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计量活动和实施计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 从事计量活动应当遵循科学规范、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的原则。实施计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省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发展计量事业,支持计量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计量科学技术和计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计量保证体系和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第二章 计量单位与计量器具
第六条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
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下文是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欢迎阅读!
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遵循突出重点、全面防御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听取本级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在本级财政预算和物资储备中安排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加强抗震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第五条 省、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应当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有地震监测台站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其他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可以建立
北京市实施工会法办法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天然的职责,工会权是公认的基本人权。下文是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欢迎阅读!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给予支持,提供必要的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职工户籍、就业期限、就业形式等为由,以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手段,阻挠和限制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不得对参加和组织工会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本市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做好职工服务工作。
第四条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和物质利益。
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
山西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
山西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是怎样的一个实施内容呢?下文是山西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欢迎阅读!
山西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最新版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xx〕34号)及《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晋发〔20xx〕23号)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厅字〔20xx〕16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贫困退出的指导思想: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脱贫实效为依据,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确保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如期有序退出,到20xx年全省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贫困群众和全省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三条 贫困退出的实施范围:全省58个贫困县以及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
第四条 贫困退出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对稳定达到脱贫标准的要及时退出,新增贫困人口或返贫人口要及时纳入扶贫范围。注重脱贫质量,坚决防止虚假脱贫,确保贫困退出反映客观实际、经得起检验。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制定了《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市、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市、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业务。财政、审计、工商、安全监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工伤保险管理工作。
第四条 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的银行建立统一的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的银行设立工伤保险基金收入过渡户、支出分户,不设财政专户。
工伤保险费由市和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
浙江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
殡葬管理一直是近几年的热门话题,国人对于殡葬的态度从最开始的讳莫如深到现今的不断关注,殡葬改革在这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下文是浙江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欢迎阅读!
浙江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在殡葬改革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章 火葬管理
第四条 建有火葬场的市、县都应推行火葬,除少数交通不便的山区、海岛外,都应当划为火葬区。未建有火葬场的市、县,对交通方便、人口稠密、耕地较少、邻近有火葬场的乡镇,也应当划为火葬区。
火葬区的具体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第五条 凡在火葬区范围内死亡的,遗体都应当实行火化。遗体火化后,骨灰可以寄存;也可以深埋,不留坟堆;也可以安葬在指定的公墓内。严禁将骨灰入棺土葬。提倡将骨灰撒入江河湖海或深埋植树纪念。
第六条 对应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