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小区车位管理办法

“西安市小区车位管理办法”相关的资料有哪些?“西安市小区车位管理办法”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西安市小区车位管理办法”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西安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2-07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防雷减灾工作利国利民,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非常重视防雷减灾工作。下文是西安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西安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规范防雷减灾活动,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陕西省气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减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市防雷减灾管理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的防雷减灾工作。

  临潼区、长安区及市辖县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规划、建设、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第四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第五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领导,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技术和雷电防护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负责雷电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业务,制作和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天气

小区车位管理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2-07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为了加强小区管理和交通秩序特制定车位管理制度。本文是小编整理的小区车位管理规定,仅供参考!

小区车位管理办法一

  为了加强小区管理和交通秩序特制定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凡本小区有车辆的业主,请主动到门卫室登记、领牌(车牌押金10元),凭牌出、入。

  2、外来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对其必须进行登记、发临时停放牌,凭其出入小区。

  3、车辆应按小区相关规定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4、车辆停放好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5、停车时,应按小区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6、小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本小区环境卫生的活动。

  7、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小区内。

  8、禁止无牌摩托车进入,业户及访客摩托车、自行车请于指定位置存放,并锁好防盗锁。

  9、凡进入车场内和车库内的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进入小区内的车辆必须执行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违者拒停。

小区车位管理办法二

  1)小区内停车场为收费停车场

西安市小雁塔保护管理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2-07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西安市小雁塔是国务院公布的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国早期密檐式塔的代表作,是唐代长安城(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国际城市)遗留至今的标志性建筑之一。下文是西安市小雁塔保护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西安市小雁塔保护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小雁塔的保护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小雁塔的保护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小雁塔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范围为准。

  第三条 小雁塔的保护和管理,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小雁塔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确保小雁塔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 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是小雁塔保护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小雁塔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小雁塔的保护管理工作。

  国土、建设、环保等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小雁塔保护工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小雁塔的保护,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 小雁塔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保护职责。

  小雁塔不得转让、抵押,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或者利用其进行经

西安市大雁塔保护管理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2-07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大雁塔慈恩寺无疑是唐代佛教的标志性佛教建筑之一,在唐长安佛教的历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下文是西安市大雁塔保护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西安市大雁塔保护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大雁塔的保护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雁塔的保护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大雁塔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范围为准。

  第三条 大雁塔的保护和管理,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大雁塔保护与宗教活动场所的关系,确保大雁塔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 市宗教行政管理部门是大雁塔保护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大雁塔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大雁塔的保护管理工作。

  文物、国土、建设、环保等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雁塔保护工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大雁塔的保护,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 大雁塔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保护职责。

  大雁塔不得转让、抵押,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或者利用其进行经营性活动。

  第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大雁塔的义务,并有权对

西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2-07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良好的驾驶员培训市场,离不开各方面的努力。有了主管部门的积极监管,市场机制的调节,科技的推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培训质量才能得以保证。下文是西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西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及驾驶员继续教育的活动。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及市辖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管理工作。

  公安交通管理、工商、税务、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相关工作。

  第五

西安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2-07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是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和关键。公共机构节能(又称政府机构节能)是节能工作的重要领域,对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要的表率示范作用。下文是西安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欢迎阅读!

西安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最新版

  第一条 为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以下简称节能)工作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主要包括:

  (一)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二)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性单位;

  (三)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有关组织。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在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

西安市森林资源保护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2-07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我国森林总体面积大,但覆盖率小、森林经营水平低、人均占有资源少、以森林为主体的生态和环境仍在恶化。下文是西安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办法,欢迎阅读!

西安市森林资源保护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落实相关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森林资源,是指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本办法所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是指相关责任主体在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森林采伐利用和林地林权管理,以及林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责任。

  第四条 本市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度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网格化管理制度。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负总责。

  开发区管委会应当配合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做好开发区范围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市和相关区、县人民政府

西安市养犬管理规定

标签:文库时间:2025-02-07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想知道西安市养犬的相关管理规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西安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西安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及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的行政区域,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所属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地区和文物古迹、风景名胜游览区为重点限制养犬区。

  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行政区域内重点限制养犬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限制养犬区。

  市属各县的重点限制养犬区和一般限制养犬区由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四条 市公安部门是本市限制养犬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卫生、农业、工商、市容等行政管理部门应按其职责,协同管理。

  第五条 本市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第六条 重点限制养犬区内,禁止从事犬类交易、养殖、举办犬类展览;禁止个人养烈性犬、大型犬。

  重点限制养犬区内经批准个人可养小型观赏犬。

  烈性犬、大型犬和小型观赏犬的分类,由市公安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确定并公告。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2-07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车辆管理制度是为了使车辆管理统一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的使用,最真实的反应车辆的实际情况。下文是车辆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车辆管理办法一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内部车辆出入小区凭证出入,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进行核实登记试行临时收费管理,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3、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4、非业主车辆在停放小区过夜时,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按照公司临时或过夜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5、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6、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7、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

  8、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9、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10、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

西安市房屋租赁合同

标签:文库时间:2025-02-07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3篇西安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西安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篇一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

  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西安市区(县)路室,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按约定交付给甲方。并进行房屋登记交割---详见《房屋交割清单》;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并再次房屋进行交割,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