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公务接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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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灶来客接待制度
1、机关来客一般在内部食堂接待,派餐程序为接待领导(不允许机关一般同志)向党政办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后,由党政办按规定开具派餐单,持单按标准招待。对不执行派餐制度随意招待、不打招呼自行招待、超标准招待的,由招待人自己承担费用。特殊情况需安排到外面就餐的,需由具体接待人员或分管领导请示书记、镇长,获批准后由办公室开具派餐单方可安排。
2、接待标准:人均不超过25元/人。具体为:来客4人以下四菜标准不超过100元;4—6人四菜一汤,标准在120元以内;6-8人六菜一汤,标准控制在160元以内;8-10人八菜一汤,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主要领导决定。
3、接待程序:各口来客,首先安排人员到办公室登记,领取派餐单。餐后由陪客领导签字,否则不予报销。各口办、食堂经营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派餐单,一经发现,该单按作废处理。月底由办公室将派餐单汇总,送主管领导核实后,镇长签字入账报销。
4、实行对口陪客。除主要领导参于陪同和镇里统一安排的大型活动招待以外,各口按业务性质划分对上联系的县直单位由各口办分别负责接待。
5、陪客原则上不超过两人,严禁一客多陪,严禁大吃大喝、私客公待、无客聚吃、超标准招待。
接待制度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严禁用公款宴请和有关工作餐的规定》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建立和健全反腐保廉监督约束机制,特修订水利局接待制度:
一、在来往接待中坚持热情而不过分,好客而不铺张的原则。
二、实行对口接待。在接待中坚持工作餐制,一般情况下接待来人在食堂用餐。确需在外接待的人员,一般情况下到指定地点就餐,坚持四菜一汤,不准上海参、鲍鱼、燕窝;不准喝洋酒,每围席控制在叁佰元以下。陪席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人。
三、不准到上级领导机关所在地利用公款宴请领导机关工作人员。
四、不准利用各种学习、培训之机用公款宴请其他单位人员。
五、在接待过程中不准利用公款进入歌舞厅、发廊和一切娱乐场所。
六、严禁变换手法请客送礼和接受礼品。
接待制度
一、来人接待
1、来人时,要按照一起身、二让坐、三倒水、四询问、五解答或办理、六送客“六个环 节”的顺序操作,态度热情,语气平和。
2、需引见领导的,经报告后予以引见。未能与领导取得联系的,于当日内报告领导。
二、接打电话
1、办公室及值班科室要坚守岗位,确保办公室电话畅通。
2、接打电话时,要使用文明用语,语调高低适中,态度谦虚,语言清晰,简单明快。要将来话单位、来话人、来话时间、内容记清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及个人。凡会议通知,要记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会期、参加人员及要求,及时告知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处理。
三、来人招待
1、招待标准本着厉行节约、严禁浪费、杜绝不正之风的原则,对来客确需招待的,从严掌握,严格按市里规定的招待标准办理。
2、招待安排:单位来人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按要求安排,并将餐后明细送主要领导审阅,严禁假公济私、损公肥。凡违反规定,私自安排的自行负责。
3、确因工作原因耽误就餐,经主要领导批准,安排加班餐,标准按每人8元执行。
行政单位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的有关组织纪律,树立窗口形象,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窗口工作人员因故需要晚到或提前(或中途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应当事前向所有窗口负责人请假;窗口负责人或当事人向大厅值班长请假。临时请假一般不超过30分钟。
二、因公需要请假的,应当在事前做出书面申请,由窗口负责人签署意见,1天以内(含1天)报行管办副主任批准;1天以上报行管办主任批准。
三、因私事请假1天以上(含1天)的,实行双向请假制度。无论是窗口工作人员或者窗口负责人,均应事前向原单位报告,凭原单位批准的书面请假条,报行管办批准(特殊情况可由窗口部门分管领导与行政管办行政审批科电话联系)。
四、工休假、探亲假、产假、产后哺乳假等向原单位请假,报行管办备案。工作人员请假后不得影响窗口工作,需要派人顶岗的必须由原单位派人顶岗。
五、只有一个人值班的窗口,其窗口工作人员无论何种原因请假,均实行双向请假制度。经原单位同意并由原单位派人顶岗后,行管办方可准假。
六、窗口工作人员的病假以符合医保规定的医院出具的证明为准。
七、违反以上规定的,视为旷工。
八、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由行管办定期向所在单位通报,并在行政审批网站上公
信访接待制度
信访接待制度
一、信访工作原则
市**局信访工作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新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信访受理范围
1、对全市水利、水电、水保、堤防等本行业的建设和意见。
2、对全可能发生的水灾害、灾情、险情的报告。
3、对单位或个人破坏、侵占水利工程设施行为的除直接向检察机关投诉外,也可通过信访途径反映。
4、对我局执法人员或公务人员在行政执法、公务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向纪检监察举报、投诉外,也可通过信访途径反映。
5、对本行业政策范围内的其他合理要求等,属于信访接待范围内的事宜。
三、信访方式
1、可采用电话、书信、传真或走访等形式。不行越级访、重复访、集体上访应事先沟通,多人反映的共同问题,代表人数不应超过5人。
2、上访人不得高声喧哗或无理取闹,不得影响机关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做到手续齐全、文明上访。
四、办理时限
1、灾情或影响人民生产生活的问题,立即向分管领导回报并会同有关科室,立即办理、答复。
2、对本行业的建议、意见或其他一般性信访事项30日内办理或答复。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第三条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
行政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政单位自身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
第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条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六条 行政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七条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八条 行政单位会计应当按照业务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第九条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
群众来访接待制度
1、镇群众接访中心和各村、镇级单位群众工作办公室负责群众来访的日常接待工作。
2、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所反映的问题,仔细阅读来访者携带的材料,准确掌握来访目的。
3、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接待来访群众服务工作,按照事前预约或来访时间顺序,逐人(批)安排接待。
4、对接访受理的信访事项,当时能处理或解释清楚的问题,做到当场办结;因需调查、协调或其它原因不能当时办理,必须明确具体处理方式和时限,并告之信访人。
5、对到县及县以上大规模非正常集体上访事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负责答复信访群众,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6、责任单位参与接待的人员为首访责任人,不得相互推诿,激化矛盾。首访责任人负责该上访事项的处理、办结、息诉息访工作,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矛盾上交。重大、疑难、复杂事项及时请示汇报,需与其他单位协调解决的,及时、主动协商沟通。
7、及时整理群众来访反映的各类问题,认真分析,分类汇总,做好群众来访信息上报工作。
公司来宾参观接待制度
(一)兹为促进公共关系扩大宣传效果兼顾公司机密特订定本办法。
(二)参观种类:
1.定时参观:先以公文或电话预先约定参观时间与范围。
(1)团体参观:机关学校或社会团体约定来厂参观者。
(2)贵宾参观:政府首长社会名流以及国内外各大企业负责人经公司允准来厂参观者。
(3)普通参观:一般客户或业务有关人员来厂参观者。
2.临时参观:因业务需要临时决定来厂参观者。
(三)接待方式:
1.团体参观:凡参观人数能在会客室容纳者,均以烟茶招待,否则一律免于招待,至于陪同人员由管理部协调有关单位决定。
2.贵宾参观:按公司通知以咖啡、西点、冷饮、烟茶或其他方式招待的,并由公司高级人员陪同或由有关单位简报。
3.普通参观:以烟茶招待的,由管理部或有关部门派员陪同。
4.临时参观:同普通参观。
(四)参观规则:
1.贵宾参观及团体参观:由公司核准并于参观前三日将参观通知单填送各工地管理部门,以凭办理接待,如事出至急先以电话通知后补通知单。
2.普通参观:由各部经理核准,并于参观前一日将参观通知单填送工地,以利接待,但参观涉及两个部以上者,应比照团体参观办理。
3.临时参观:由各部经(副)理核定,并于参观前一小时以电话通知各工
业务员接待制度
一、首访客户
1、电话来访客户
按轮接顺序接待客户(安排由行政人员负责接听电话)。
2、房展会客户
房展会每天结束后各自划出最有希望的客户,并确定客户的负责人(须阐明客户情况),余下客户则由销售经理平均分配。
3、自来客户
(1)、以登记轮接表为准,(与登记的质量无关,留姓名者就算接待客户,若成交客户没有出现在“轮接表”上则佣金作为公共基金)。
(2)、不愿意登记轮接表的客户,(包括只拿单片、随便看看、市调中介者)都不算作轮接。
二、再访客户
1、本人在现场则由本人接待,但不计作轮接,结束后仍回轮接位。
2、若客户先后来访时间相隔超过一个月以上,并且业务员在访客登记表上不列为意向客户,由其它业务员接待并下定的,佣金全部算后一位业务员的。
3、本人在接待老客户的同时,有新客户来访,则由下一位当职轮接业务员接待,结束后仍回轮接位。
4、本人不在现场(向销售经理交待过),则由当职轮接业务员接待,该业务员不算接待过客户,结束后仍回轮接位。
5、本人不在现场,向销售经理指定业务员接待的,销售经理当尽量让被委托业务员接待,若被委托业务员无法操作时,由销售经理委派。
6、老客户来访提及业务员姓名,但其本人不在,其它业务员有义
信访接待制度(两则)
机关信访接待制度
1、对基层和外来办事同志的接待,要按接待规范、程序办事。
2、团中央书记、团省委书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团中央、团省委部门负责同志,由对口部门接待;各省、市、区、地、县团委来访者归口接待;新闻记者,由宣传部及有关部门接待。
3、群众来信来访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并作详细登记(登记表附后),视其要求和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与各部门工作有关的,交有关部门处理;重要信件送领导阅,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
4、处理群众来信必须认真负责地给予回复,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5、接待工作用车,按机关车辆使用规定执行。
6、接待工作程序规范:
(1)接待来访者要做到热情招呼、主动让座;送茶到手、认真接谈;准确记录、耐心解答;周到安排,礼貌话别。
(2)接传电话要做到电话铃响、及时去接;姿态端正、礼貌在先;通话和气、规范用语;传呼到人、传达记录。
信访接待制度
一、本局范围内的信访工作由法制办受理。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态度友好、语言文明,提倡依法信访文明办信。
三、对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不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范围的信访案件,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