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的常见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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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常见错误析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xx年1月1日施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就“发文字号”的用法、格式、标准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发文字号”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多少不规范的现象和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搭配虚字。如:“×政字〔〕第2号”、“×发字〔〕第35号”,这里的“字”“第”均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多余字,应删去。规范化的用法是:“皖政〔〕2号”(即安徽某某人民政府xx年度发的第2号文件)、“皖发〔〕35号”(即中共安徽某某委xx年度发的第35号文件)。
二、要素颠倒。《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第四款已明确规定:“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实质上等于指定了“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三要素排列顺序。但个别地方和单位在使用&ldqu
“发文字号”常见错误析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XX年1月1日施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就“发文字号”的用法、格式、标准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发文字号”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多少不规范的现象和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搭配虚字。如:“×政字〔〕第2号”、“×发字〔〕第35号”,这里的“字”“第”均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多余字,应删去。规范化的用法是:“皖政〔〕2号”(即安徽某某人民政府XX年度发的第2号文件)、“皖发〔〕35号”(即中共安徽某某委XX年度发的第35号文件)。
二、要素颠倒。《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第四款已明确规定:“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实质上等于指定了“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三要素排列顺序。但个别地方和单位在使用“发文字号”时,并没有按以上指定顺序排列,三要素位置颠倒。如:“(76)榕银农字第85号”,这一“发文字号”,不仅年号不全、“字”“第”多余、“括号”用错,而且年份前移,是错误的。规范化的用法应是“榕银农〔1976〕85号”。
三、年号不全。如“×政发〔97〕8号”、“×政秘〔86〕6号”,这里的“〔97〕”“〔86〕”是指199
公文写作常见错误辨析
尽管国务院、国电公司的《公文处理办法》及国家标准《公文格式》对公文的种类、格式、行文规则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在我们一些电力企业尤其是基层部门,写作公文还经常存在各种各样的错误。究其原因,主要有:①对上述规定、标准不熟悉,也没有好好学习,基本上是个门外汉;②对最新的规定、标准不了解,仍然沿用旧的、不规范的写法;③写作态度不够认真,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的要求去做;④文字表达能力较差,又没有反复推敲认真修改。明确了错误原因,就可以根据自已的具体情况,有的放矢地加以解决,避免写作错误的产生。
下面,对公文写作中一些常见错误及其改正办法作一简要介绍:
一、文种不明
即从公文的标题上看不出属于哪种公文。例如“关于接待德国×××公司总裁访问的事”这一标题,就没有表明是“函”,是“请示”,还是“通知”;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又如“汇报电力标准化工作”这一标题,不仅没有文种,
2015常见的辩论逻辑错误
一、自相矛盾
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自相矛盾”是一切逻辑错误中最严重的一种,它指的是思想、言论中的自我否定现象。一个理论必须是逻辑自恰的,就是说任何理论体系都不允许包含逻辑矛盾。有一种逻辑推理叫做 “归谬式”推理,即由一个假定如果能合乎逻辑地推出互相否定的结论(逻辑矛盾)来,就能证明该假定是错误的。
二、偷换概念
偷换概念是违反同一律对概念运用的要求的逻辑错误。
三、偷换论题,避实就虚,攻其不意
偷换论题是违反同一律对判断运用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辩论中最常见的表现有两种:1.故意回避对方的问题,王顾左右而言他;2.故意歪曲对方的观点然后加以振振有词的“批驳”,然后宣布自己“得胜”。
四、以偏概全
以偏概全是指仅根据少数事例得出一般性结论的简单化的归纳方法。由于任何实例都不难找到,因此在严肃的科学思维中,仅仅靠例子只能提出初步的假说,而不能证明任何严肃的科学命题。
五、机械类比
在运用类比推理时, 仅仅根据两事物为数很少的又不具备典型性的共同属性,就推断类比对象具有与已知属性相关性程度不高的另一属性, 这种错误的类推逻辑上叫做
公文写作常见错误
尽管国务院、国电公司的《公文处理办法》及国家标准《公文格式》对公文的种类、格式、行文规则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在我们一些电力企业尤其是基层部门,写作公文还经常存在各种各样的错误。究其原因,主要有:①对上述规定、标准不熟悉,也没有好好学习,基本上是个门外汉;②对最新的规定、标准不了解,仍然沿用旧的、不规范的写法;③写作态度不够认真,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的要求去做;④文字表达能力较差,又没有反复推敲认真修改。明确了错误原因,就可以根据自已的具体情况,有的放矢地加以解决,避免写作错误的产生。
下面,对公文写作中一些常见错误及其改正办法作一简要介绍:
一、文种不明
即从公文的标题上看不出属于哪种公文。例如“关于接待德国×公司总裁访问的事”这一标题,就没有表明是“函”,是“请示”,还是“通知”;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又如“汇报电力标准化工作”这一标题,不仅没有文种,连题意也不清。应该根据这份文件的内容与目的,或者把它改为公文类的“(发文单位)关于电力标准化工作的报告”,或者改为事务类的“(发文单位)电力标准化工作总结”。
二、生造文种
一种情
关于辩论场上常见的逻辑错误
一、自相矛盾
逻辑、思想、言论中的自我否定现象,常见于一支队伍对立论没有统一,或者部分队员对立论没有吃透的情况。这种情况很好理解,不需举例。
二、偷换概念/偷换前提
将辩题的前提和定义偷换成与公众认可的定义不相符的前提和定义。他有以下几种情况: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5,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举例:“生之恩不如养之恩”,“生”应该解释为“生育”,却被解释为了“生命”。
三、攻击辩题、避实就虚、栽赃、偷换辩题
偷换论题是违反同一律对判断运用的要求所犯的错误。而最常见的“栽赃”有两种:1.故意回避对方的问题;2.故意歪曲对方的观点
辩论场上常见的逻辑错误分析
逻辑错误指思维过程中违反形式逻辑规律的要求和逻辑规则而产生的错误,下文为大家介绍辩论场上常见的逻辑错误,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一、自相矛盾
逻辑、思想、言论中的自我否定现象,常见于一支队伍对立论没有统一,或者部分队员对立论没有吃透的情况。这种情况很好理解,不需举例。
二、偷换概念/偷换前提
将辩题的前提和定义偷换成与公众认可的定义不相符的前提和定义。他有以下几种情况: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5,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举例:“生之恩不如养之恩”,“生”应该解释为“生育”,却被解释为了“生命”。
三、攻击辩题、避实就虚、栽赃、偷换辩题
偷换论题
毕业论文写作常见的错误
(一)选题和观点方面的问题
1、选题过大。2、选题过难。3、选题陈旧。4、标题含糊。5、标题太长。6、基本观点错误。
7、观点片面。8、观点不鲜明。
(二)结构方面的问题
1、结构不完整,不平衡。2、结构松散,缺乏条理。3、论证不得力,缺少逻辑性。4、结论写作不当。
(三)材料方面的问题
1、材料脱离论文的主题。2、材料不够典型。3、材料不够真实。4、材料不新颖。
5、表达材料的语言不精确。6、注释错误。
(四)文风方面的问题
1、废话连篇。2、华而不实。3、半文半白。4、语言无味。5、故弄玄虚。6、语言死板。
优良文风要有三个基本要求:准确性、鲜明性、生动性。
如何避免PPT演讲常见的6个错误
大家现在都知道,无论是上公开课,还是去参加大型的演讲,都不采用以前老式的板书,而是通过一个生动的PPT课件来实现,从而增加板书的美感,动态的效果。小编总结了PPT演讲常见的6个错误以及如何避免的方法。
第一、文字太多
很多人犯的另一个主要错误是往每一页幻灯片上填太多的文字。挤满了文字的幻灯片对观众来说是个噩梦。如果观众开始阅读这样的幻灯片上的文字,他们就不能同时听你这个演讲者说话。实际经验表明每张幻灯片上不要超过5个要点(我常常只写3点),每一点不要超过5个词。如果你有更多的要点,把它们分别安排在不同的幻灯片上。
第二、文字太小
投影到屏幕上的幻灯片文字常常都太小了。你可以这么来测试,走到房间的后面,也就是在你演讲时观众坐的最远的位置,打开有最小尺寸文字的幻灯片,如果你不能轻松看清,那么观众也一样。你就必须调大字体尺寸(我建议最小的字体也至少要35-40号)。此外,在幻灯片上用像Arial那样的无衬线字体(优于像Times Roman那样的衬线字体)也是个好方法,在屏幕上它们更容易被眼睛识别。
第三、照念每个字
当他/她看着屏幕照念幻灯片上的每一个字,这显然是无能的演讲者的标志。从演讲技能角度来看这很糟糕,因为演讲者失去了和观
公文写作常见错误例析
发文字号编写不当
发文字号简称文号,又称公文编号,是发文机关同一年度公文排列的顺序号。它是一份公文特定的标志,正式公文均应标注发文字号。它为检索和引用公文提供专指性较强的代号,为管理和统计公文提供依据。XX年1月1日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以下简称“新国标”)规定:“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l不编为001),不加‘第’字。”在实践中人们不严格按照规定编写,常出现以下错误:
1、机关代字混淆。
机关代字是发文机关全称的简缩语,就是选用最能反映发文机关本质属性的字词作为本机关的代字。每一个机关都有自己的代字,也只有一个代字。如国务院制发公文,其代字为“国发”,四川省人事厅发文,其发文字号为“川人”。但若简缩不当易造成混淆,起不到代字作用。如“华东师范大学”,它的代字不能写成“华师大”,因为另外还有“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如用“华师大”就不能分辨,而应写为“华东师大”。同样,“南京大学”的机关代字不能写成“南大”,因为另外还有“南开大学”,“河南大学”的机关代字不能写成“河大”,因为另外还有“河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