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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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正版」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重新修正了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正版】,欢迎阅读。
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1998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冀人常[1998]63号通过 1998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公布 根据20xx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xx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属于乡(镇)、村集体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村农民以生产资料及其它资产集体所有制形式建立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
河北省邮政条例
保障公民通信权,实现邮政普遍服务,是邮政行政立法的使命。下文是河北省邮政条例,欢迎阅读!
河北省邮政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的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邮政业的规划、建设、服务、市场、安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省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邮政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邮政设施建设,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鼓励快递企业发展,满足社会需要。
第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邮件、快件收寄和运递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业发展规划、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并由有关部门编制相关专项规
《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全文
近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已于9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详细内容。
《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20xx年7月29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扶贫开发,是指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通过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帮助扶贫对象脱贫和可持续发展的活动。
第三条农村扶贫开发应当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发挥扶贫对象主体作用,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巩固脱贫成果。农村扶贫开发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实现共同富裕。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负责农村扶贫开发目标确定、资金投放、任务分解、监督考核等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农村扶贫开发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必须要靠政府的强力调控干预。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欢迎阅读!
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干旱、暴雨(雪)、连阴雨、雷电、冰雹、高温、低温、寒潮、霜冻、冰冻、冻雨、大风(沙尘暴)、台风、龙卷风、大雾和霾等所造成的灾害。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的防御工作,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成立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机制和责任制,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科学与技术是伴随着人类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完善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又进一步增强了人类的实践能力。下文是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欢迎阅读!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从事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科学决策与管理、技术创新与服务、成果转化与推广、科学技术普及与交流、人才培养与引进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应当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学发展指导方针,围绕实施科教兴冀、人才强省战略,构建特色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河北。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领导,将科学技术进步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协调机制,整合科学技术资源,研究解决科学技术进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落实促进自主创新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活动。
第六条
河北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城市绿化作为城市结构中的自然生产力主体,在城市生态系统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城市绿化建设倍受各国政府的关注。下文是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优美、清洁、文明的现代化城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城市绿化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按其规定执行。
第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城市绿化法律、法规;
(二)参与编制城市绿化规划,负责制订年度绿化计划;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城市绿化工作;
(四)负责对城市绿化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和申报工作;
(五)依法查处违反城市绿化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
甘肃省殡葬管理条例
殡葬管理一直是近几年的热门话题,国人对于殡葬的态度从最开始的讳莫如深到现今的不断关注,殡葬改革在这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下文是甘肃省殡葬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甘肃省殡葬管理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殡葬管理和服务,推进殡葬改革,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树立殡葬文明新风,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殡葬管理坚持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列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建立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和殡葬管理执法队伍,将殡葬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卫生、公安、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宗教事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市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其他特困人员提供基本殡葬免费服务。
第七条 县
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
随着农机作业委托在我国的兴起和发展,一方面大幅度提高了我国农业生产效率,增强了农业整体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促进了社会分工的发展和进一步细化。下文是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机管理,维护农业机械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农副产品加工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动力机械及其它作业机械。
第三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机管理、生产、销售、科研、教育、推广、维修、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对农机事业的投入,推动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机管理工作。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有利于生产,方便群众的原则,做好各项农机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农机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农机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农机
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
为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的综合效益,对江河、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和滞洪区的管理,各地出台了河道管理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
20xx年9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道的保护、治理、利用和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河道包括江河、湖泊、水库库区、人工水道、行洪区。
第三条 河道的保护、治理和利用,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遵循全面规划、严格保护、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河道保护和治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河道保护、治理和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河道管理实行按流域统一管理和区域分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流域管理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河道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河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我国正处在剧烈的社会转型期,急剧增加且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对既有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的进一步发展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下文是河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欢迎阅读!
河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大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防范,重在治本。遵循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当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做好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稳定。
第五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具体组织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