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保护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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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电力设施保护细则
近日,电力设施保护细则被完善,情况如何,小编带你来看一下!
目前,220千伏高压线路已经遍布城乡,保护电力设施非常重要。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单位和个人在电力设施周边和保护区内私拉乱接、违章施工、线下种树,执法部门处理的难度很大。
据介绍,如果先有线后有树,而树木所有人或管理人未及时修剪树木时,电力企业可以修剪并不补偿相关费用。但当供电部门进行修剪时,常常遭到阻挠,而相关法规对此并无处罚条款。另外,供电公司没有执法权和处罚权,对危及电网安全需要修剪的树木,只能与相关单位及个人协商处理。但是,愿意主动修剪、移植树木的单位及个人很少。虽然我市有电力执法办,但人手较少,对处理线下违规种树的行为力不从心。
为此,程春素建议完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实施细则,成立由多个部
门组成的电力综合执法大队,强化执法力度,堵住线下种树的违规行为。
附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1999年3月18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令第8号发布 根据20xx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修改)
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
电力设施保护专员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计划与总结。
2.负责检查电力设施保护情况,落实“乡包片、村包段、户包杆”的三级管理模式,起草检査清况通报和工作汇报。
3.负责提出电力设施隐患整改方案并督办落实。
4.负责做好电力设施保护人员的业务培训。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会议,主要是分析研究当前电力设施遭受破坏的严峻形势,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通告》精神,切实增强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保护电力设施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电力设施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刚才,大家共同学习了市政府《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通告》,观看了破坏电力设施的典型案例,市电力局、市公安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行为讲了很好的意见,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保护电力设施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电力设施是电力生产顺利进行的承载体,是电力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命脉作用的关键组成部分,是加快经济建设和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事关国家经济运行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重要批示,要求依法严肃处理破坏电力设施的人和事,市政府分管政法的领导在破坏现场召开办公会,对破坏行为当场处理并责成公安机关进行了查处。XX年4月3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通告》,对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危害电
试论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
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电网日渐加快建设步伐,电力设施与市政建设,民用建筑,城市道路拓宽改造,绿化等矛盾日益突出,因施工中思想麻痹而导致的过失外力破坏设施案件逐年递增,盗窃电力线材及电能屡禁不止,甚至大有回潮之势,使我公司的线损大幅度上升,仅去年城北公司外力破坏15起,1—8月就遭到外破10起,盗窃线材8730米,直接损失高达103848元,窃电数额度达40万元以上,由此可见,在新的形势下,我们面临如何进一步发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在电力生产、经营、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并确立其应有的地位及发展方向的课题。笔者认为因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调整工作重心和策略 在电力企业中,以生产、经营、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这个中心开展工作是保卫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电力保护工作中则应着重强调这一点。然而,随着电力企业的改革,政企分开,现代企业制度已经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工作难度加大,行政权利取消,义务范围增加,保卫机构精简。因此,沿用老办法、旧模式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必须调整工作重心和策略。所以只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技术防范,深化人为防范等措施才是该项工作的发展方向,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调整工作部
关于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引言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输电线路电力设施是电力工业发展的物质基础。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重视电力设施的保护,先后制定颁布了多项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为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在局领导的积极努力、关心和支持下,XX年成立了余姚市供电局线路运行工区,线路运行工区通过五年来做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得余姚市35kv、110kv高压输电线路电力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诸多复杂社会因素的影响,几年来,随着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了余姚电网安全,也给余姚市的经济建设、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和我局供电可靠率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进一步做好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创建和谐稳定的供电环境,在局系统全体党员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之际,本人利用35kv线路巡视的同时,深入到线路现场进行对输电线路电力设施的保护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本调研报告调查分析了当前工区对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遇到的困难,剖析了原因,并对实现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群防群治提出了具体建议。
二、现状调查
余姚市地处宁绍平原,东海之滨,历史悠久,是河姆渡文化的发祥地,人文荟萃,
2013年度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这次会议的安排,下面,我就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精心组织,服务大局,公安机关对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持续保持了强力打击的高压态势
XX年,市公安局以全省打击“三电”(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犯罪专项行动为载体,按照全市保电会议的总体部署,特别是,围绕XX年奥运安保工作,与有关职能部门和“三电”企业紧密协作,精心组织,采取了以下五项主要措施强力推进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公安局把精心组织开展这项专项斗争作为提高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大事来抓,各级公安机关层层建立了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工作方案,为专项打击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专项斗争行动中,我们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从认识、领导、力量、措施、宣传、督导、保障、考评等八个方面落实措施,实行目标管理,并采取了对重点地区挂牌整治、挂牌督办案件等措施,切实提升了打击此类犯罪的成效。三是重点治乱,堵塞渠道。我们以堵塞违法犯罪分子盗窃电力设施的销赃渠道为抓手,以严密废旧
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报
县综治委“三电“办:
根据综合治办[XX]6号《关于在全县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公民对 “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法律意识,我公司按照县综治委“三电”办统一安排部署,集中人力、物力,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在5月份集中开展了“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电信、电力、广播电视设施,事关国计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公司充分认识到“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把“三电设施保护工作”列入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为了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了专门人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为了指导集中宣传月的顺利开展,镇综治委牵头多次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了单位负责人会议,由党委领导主持并部署安排宣传月活动工作。
二、形式多样,宣传氛围浓厚
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集中宣传活动,重点是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法律意识,“三电”关系你我他,保护工作靠大家,在宣传活动中,我公司采取多种形式:一是召开全
电力班组宣传稿件
电力工人是我们生活中经常见到的人,那么电力班组宣传稿件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力班组宣传稿件,欢迎阅读。
电力班组宣传稿件1
随着天气的逐渐变冷,时间已悄然进入了十一月份,随之而来的电力二班每年一次的大修工作正式拉开了帷幕。
本次检修是150MW CCPP机组投产后的第二次大修,计划检修时间长达42天,检修项目共40余项,其中包括敷设电缆、仪表的校验、设备改造等大项目,电力二班全体员工克服新员工多、检修项目繁琐等诸多困难,夜以继日的奋战在工作现场。现场环境较为恶劣,虽已是冬天,工作在最一线的他们也早已是汗流浃背,分分秒秒与时间竞争着来完成当天的检修任务。
我们能看到在检修现场,有这样一群年轻的身影,他们就是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新生力量,刚刚接受完三级安全教育的他们,就积极的投入到检修的氛围当中,刚刚迈出校园的他们尽管还显得十分青涩,但工作起来却不含糊,凭借着初生牛犊不怕虎一般的韧劲去接受这些新鲜事物,为此次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贡献出自己的力量。都说人多力量大,我更想说团结才是力量!新员工们在师傅们的苦心栽培下成长的很快,
在检修过程当中,他们每天都能接受到新的知识来充实自己。此次检修时间长,检修项目较多,检修任务繁重,但是大家从来没有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气象设施,是指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和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
本条例所称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第三条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实行分类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设有气象台站的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做好本部门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无线电管理、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
浙江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的通信事业快速发展,通信网络的容量越来越大,促使各运营商大量建设通信设施,同时为了能够将通信网络延伸到农村,各运营商建设了许多离中心城区很远的通信设施。下文是浙江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欢迎阅读!
浙江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畅通,提升通信服务水平,促进通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适用本规定。
广播电视设施的建设和保护适用《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设施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危害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处理好通信业有关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推进通信设施建设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共建共享;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通信设施保护职责,并将通信设施保护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