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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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学毕业生实习管理办法
为了吸引、选拔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到本公司工作,规范大学生实习制度,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制订以下办法:
1.实习须具备的条件
①原则上要求是本科或本科学历以上大学生,在校品学兼优;
②由学生本人提交实习的书面申请,经相关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与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③实习生在到岗实习前须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实习生个人情况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④实习生须提供一年内的健康体检证明,若无则由公司安排实习生进行健康体检,费用公司承担。
2.实习时间的规定
①为实习在一段时间内能取得一定效果,实习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最短不少于一个月;
②考虑到公司作业需要,实习期间每次请假时间不得长于5天(5个工作日),累积不超过15天(15个工作日);5天以上和累积超过15天需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同意。
3.实习期间的待遇
①工作日提供免费的工作午餐;
②不享有正式员工的相关待遇,一般情况下不提供补助;如实习岗位需要,可以由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为实习生申请基本生活补助,建议200-400元/月或10-20元/天。
4.实习工作的要求
①尊重金鹃公司的文化和理念,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②由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
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保障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4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令第162号)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市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廉租住房的保障和管理。
第三条 市建设局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主管部门,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本市市区廉租住房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负责市区廉租住房申请的受理工作。区建设局、民政局负责市区廉租住房申请的核查等具体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等部门,按照《关于印发揭阳市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府办[]85号)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市市区廉租住房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区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由市房产管理局会同有关行政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新建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建设廉租住房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按廉租住房政策给予
《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近日,《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出台,以进一步健全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强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配售管理,下面是详细内容。
《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细化明晰《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5号)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配售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资格准入
(一)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资格准入严格按《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5号)规定执行。
(二)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职责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管理工作。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完善住房保障、房地产、民政、公安、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增强准入资格审核信息的准确性,提高监管工作效力;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区民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收入审核工作。社区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委托,通过入户调查、组织评议、信息查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城市低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在九十年代初吸收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社会住房保障体制,是我国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必不可少的一项社会制度。下文是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欢迎阅读!
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应当遵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规定。
第三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管委会委员中,市人民政府负责人,房改、财政和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人民银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代表,法律、金融和住房等方面有关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单位代表占三分之一。在管委会中,中央国家机关、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和北京铁路系统的委员占三分之一。
第四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负责承办管委会决定的有关事项,依法履行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及执法监督等职责。
管理中心设立中央国家
武汉市施工渣土清运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市实施施工渣土清运管理暂行规定,那么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下文是武汉市施工渣土清运管理暂行规定,欢迎阅读!
武汉市施工渣土清运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渣土清运管理,维护和改善环境卫生,建设文明卫生城市,根据《武汉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施工,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和市政工程施工。
第三条 在本市城区施工和清运、消纳、调剂施工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由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对施工渣土清运、消纳、调剂实行统一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配合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做好施工渣土清运管理工作。城市管理部门应对规定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大型重点建设工程,应由施工单位持施工许可证、图纸、概算和与施工渣土清运者签订的合同,到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登记,签记卫生责任书,共同核定清运渣土数量,领取施工渣土清运许可证。其它施工,由施工单位和个人到所在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第六条 施工渣土可由施工单位自行清运,也可由施工单位委托环境卫生部门所属清运单位或其它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清运。
第七条 清运路线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清运单位和个人清运施工渣土,应严格按确定的路线驶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研讨会方案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研讨会方案
为推动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健康发展,正确运用政策法规,规范行为,提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销售水平,特制订会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18号)、国家四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77号)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503号)为指导,以《**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号)为学习内容,以掌握政策、法规为重点,保证提高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建设、销售人员的素质。
二、会议活动安排
(一)时间:
XX年10月 日至 日,共 天时间。
(二)地点:
待选
(三)参加人员:
1、**市管辖区内各经济适用住房行政管理人员;
2、开发企业负责人1名和主管建设、销售副总各1名。
(四)会议内容:
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政策;
2、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法人招投标政策;
3、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程序;
4、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程序。
共分四个课时(时间及研讨安排详见
《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定了《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为贯彻《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大政发〔20xx〕53号),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按本实施细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第三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条件
申请保障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请人为单身的、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申请人为孤儿的(以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以下类同),须年满18周岁。
我市中低收入水平,按照20xx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为30,238元。
(一)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保障家庭成员中作为申请人的需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
2、申请保障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以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以下类同);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所有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拥有住房面积的总和,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继承
中心库房管理办法
厂 中 心 库 房 管 理 办 法 中心库房管理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厂内各单位生产成本的重要环节,是按照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内容,保证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为降低成本、保证质量,中心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为分厂做好服务,严格把关。 1 中心库是厂内各单位材料、产品的统一管理库,统一代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中心库必须严格执行物资纪律以及政策、规章、制度。 2 中心库对各分厂、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分别独立建帐。 3 材料的管理 3.1 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材料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材料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3.2 各独立核算单位购回材料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料票,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3 为满足分厂生产现场需要,方便分厂使用,对中心库存放不便的材料,中心库管理人员与分厂材料管理人员共同点收、入库后,可由分厂材
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管理,根据《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酒泉市教育局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的通知》(酒人社〔〕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近年来通过全省统一招考选拔到我县的进村进社、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乡镇卫生院、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农技推广站、基层旅游事业单位、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社保岗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 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选拔招募,由省、市统一组织实施,正式录用后,先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所考录的项目分别组织进行。
第四条 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上岗前,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各基层事业单位人员缺额情况向人社部门提出分配意见,人社部门参考各业务主管部门分配意见综合提出分配方案。对不服从岗位分配的,按相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第五条 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进村进社人员与乡镇(社区)签订就业合同;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合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与县卫生局签订就业合同;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乡镇农技推广站工作人员与县农牧局签订
中心库房管理办法
厂 中 心 库 房 管 理 办 法 中心库房管理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厂内各单位生产成本的重要环节,是按照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内容,保证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为降低成本、保证质量,中心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为分厂做好服务,严格把关。 1 中心库是厂内各单位材料、产品的统一管理库,统一代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中心库必须严格执行物资纪律以及政策、规章、制度。 2 中心库对各分厂、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分别独立建帐。 3 材料的管理 3.1 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材料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材料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3.2 各独立核算单位购回材料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料票,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3 为满足分厂生产现场需要,方便分厂使用,对中心库存放不便的材料,中心库管理人员与分厂材料管理人员共同点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