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与公告的异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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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与公告的异同
1、相同点
它们都属于公开性文件,在有效的范围,了解其内容的人愈多愈好。
在写法上要求篇幅简短,语言通俗易懂、质朴庄重。
2、不同点
内容属性不同。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点;与公告相比,通告的内容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具有鲜明的执行性、知照性。
告启的范围不同。公告面向国内外的广大读者、听众,告启面广;通告的告启面则相对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围内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使用权限不同。公告通常是党和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宣布某些重大事项时才用,新华社、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门也可以根据授权使用公告。而通告则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3、定义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告的范文:
关于对益阳资江大桥施工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益阳资江大桥定于20xx年1月14日至20xx年6月15日对南岸引桥进行施工,施工方式为全封闭施工。
为确保益阳资江大桥南岸引
关于通告与公告的异同
通告与公告有什么异同?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关于通告与公告的异同,供大家阅读参考。
通告的含义
通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种之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通告的定义为: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告和公告二者有一些相似之处,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相似之处是都具有晓谕性和公布性,也就是说,内容都是知照性的,发布范围都是面向全社会。
要想避免二者之间概念的混淆和文体的误用,关键是区分二者的不同。这些区别可大致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内容的重要程度不同。
公告是用来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涉及内容多是国家大事或省市级的行政大事,或者履行法律规定必须遵循的程序。小的局部性事项和非法定的事项,不能采用公告的形式公布。通告是用来发布在一定范围内需要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的,它所涉及的事项一般没有公告那么重大。
2.对发文机关的限制性有较大不同。
公告是一种高级别的文体,只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或法定事项时,才能由高级别的行政部门发布,这一点前面介绍公告的特点时已有阐述。而通告是一种高级机关和基层单位都可使用的文体,不仅行政机关可以制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
公告与通告的区别
公告与通告有什么区别?下面请看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公告与通告的区别,供大家阅读参考。
《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一、公告和通告的区别:
第一,内容属性不同。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点;与公告相比,通告的内容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具有鲜明的执行性、知照性。
第二,告启的范围不同。公告面向国内外的广大读者、听众,告启面广;通告的告启面则相对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围内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使用权限不同。公告通常是党和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宣布某些重大事项时才用,新华社、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门也可以根据授权使用公告。而通告则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目前,公告和通告这两个文种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混乱现象。在报纸杂志中,在公共场所的招贴栏上,常常可以看到某某企业开业的《鸣谢公告》,宣传产品质量的《公告》,等等。无论从哪个角度
公告与通告的区别及范文
公告,是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循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文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公告与通告的区别及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公告与通告的区别及范文
公告,是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国务院20xx年4月16日发布、20xx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公告的使用表述为:“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公布依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等;二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公布依据法律规定告知国内外的有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等。
公告具有其严肃、庄重、权威的特点。它必须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发,所及内容重大而且多能引人关注。公告也具有公开性,它可以由大众传播媒介予以广泛展布。公告由其性质、内容、发布机关来区分,一般分为国家事项公告和司法公告。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循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文体。
本类两种,被称为发布性公文或知照性文告,中心是晓喻告语,就是把欲使接收者知晓的情况、事体、规定、要求发布出去,或者说是告知、关照到有关方面。由于
报告与请示的异同点
报告与请示有哪些异同点?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报告与请示的异同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请示与报告的相同点
1.行文方向相同。请示、报告都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都属于上行文。
2.行文规则相同。请示、报告都是向上级机关行文,不能抄送下级机关。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
3.表达用语相同。请示、报告都要求用具体的事实和确凿的数据叙述,用语要明确,语气要得体。
4.公文格式相同。请示、报告都使用上行文格式,《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并要求标注签发人。上报的公文标注签发人,是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对上级机关负责的重要标志。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公文上报时间又比较紧,则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可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
二、请示与报告的不同点
1.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旨在请求上级指示、批准,需要上级机关审批,重在呈批。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询问,无需上级机关答复,重在呈报。
2.行文时间不同。
请示必须事前行文,须在上级机关作出明确的指示、答复
赠与合同有哪些形式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赠与合同的形式,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口头形式优点是简便易行,广泛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缺点是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尤其是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特点,法律又允许一般赠与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撤销赠与,那么对赠与人就更难有约束力了,因此,口头形式多用于小金额赠与。
(二)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而且还有实体法上的效力,因此,贵重物品或数额较大的赠与,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三)公证形式
公证形式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
劳动合同有哪些种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调合同等等。劳动合同形式一般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劳动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1)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要加入劳动单位集体,遵守劳动单位内部规则,享受某种劳动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就是按照劳动合同的这一分类标准,将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
报告与请示的异同点
行政公文种类繁多,一不注意就会把文种弄错。那么大家知道报告和请示的区别吗?下面就等小编来告诉你们吧!
报告与请示的异同点:报告与请示的区别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所用的一个文种。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从行文方向上看,这两个文种都是上行公文,撰写中都要注意陈词恳切,语气谦恭,有近似的一面。但它们又有明显的区别:
第一,所担负的任务、使命不同。请示要求批复,报告一般不做批复。
第二,使用时间不同。请示要事前行文,一般情况下不得“先斩后奏”;报告通常是在事后或事情进行中行文。
第三,内容繁简不同。请示的公文一般应一文一事,而报告中综合性报告,内容往往涉及到许多方面。
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在报告和请示的使用上把握的不够准确,常常把请示写成报告,或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有的标题就写成“请示报告”,类似这类现象,必须予以纠正。
报告与请示的异同点:报告的一般写法常用的报告大体有4种,即综合报告,专题报告,答复性报告,报送文件、物件的报告。答复性报告要有针对性地回答来文中提出的问题,文字力求简要;报送文件、物件的报告把所报送
劳动合同有哪些种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调合同等等。劳动合同形式一般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劳动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1)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要加入劳动单位集体,遵守劳动单位内部规则,享受某种劳动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就是按照劳动合同的这一分类标准,将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
通告和公告的区别
公告与通告的区别
《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一、公告和通告的区别:
第一,内容属性不同。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点;与公告相比,通告的内容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具有鲜明的执行性、知照性。
第二,告启的范围不同。公告面向国内外的广大读者、听众,告启面广;通告的告启面则相对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围内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使用权限不同。公告通常是党和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宣布某些重大事项时才用,新华社、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门也可以根据授权使用公告。而通告则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目前,公告和通告这两个文种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混乱现象。在报纸杂志中,在公共场所的招贴栏上,常常可以看到某某企业开业的《鸣谢公告》,宣传产品质量的《公告》,等等。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些作法都是不规范、不妥当的,“鱼目混珠”的后果,使得这样两种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失去了其对公众应有权威性和约束力。这种现象应该引起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注意。
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