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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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针对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的生理特点,在工作任务分配和工作时间等方面所进行的特殊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XX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细则解答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细则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立法由于没有科学界定女性特殊生理差异而导致保护失当,忽视女职工的多元化需求,法律责任不完善,缺乏对男性生育劳动保护权的保障,忽视女职工及其家庭照顾子女的需求。下文是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依法保护女职工在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完善和落实生育保险政策,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应当协助和督促本单位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六条 用人单
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调查研究报告
《北京市“十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颁布实施后,面对深化改革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如何进一步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为了了解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等六家单位于XX年7月-XX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联合调查。这次调查旨在进一步促进xx《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xx第9号令)和《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市政府第40号令)的落实,进一步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企业经营者及领导管理层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完善北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提供依据。
一、基本概况
(一)调查采取以问卷调查为主的方式进行,问卷分个人问卷和企业问卷两种。在全市各种经济类型单位中以1%的比例抽取1100家和5000名职工。另外还选取了100家个体工商户和200名女雇工。调查共发放企业问卷1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73份,有效率为89.4%;发放职工问卷5200份,回收有效问卷为4977份,有效率为95.7%。
(二)本次调查内容分为六个方面:女职工就业保障(包括劳
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示范企业促进项目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女职工劳动保护示范企业促进项目,是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事之一。项目中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巩固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宣传培训、女职工权益维护三个方面工作。日前,连云港市妇联前往连云港市总工会并深入部分用工企业,对连云港市该项目的实施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分析和思考。
一、主要做法
1、不断深化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制度。一是坚持女职工专项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同步推进;二是融入整体工作目标推进;三是指导基层工会主动与行政方平等协商,按照女职工特殊权益新法规,及时调整修订女职工专项合同相关条款,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目前,全市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4834家,覆盖女职工24.3万人,
2、大力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学习宣传。在全市组织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统一下载排版竞赛试题和答题卡,分发到各级工会。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及答题活动。通过举办知识竞赛、举办培训班,开展送题上门、答题讨论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女职工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知晓度。
3、扎实开展女职工权益维护专项督查。2019年9、10月份,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及其子女的健康发育和成长,提高民族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女职工保健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注意女性生理和职业特点,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保护女职工的各项政策和法规。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
第二章 组织措施
第四条 本规定由各单位分管女职工保健工作的行政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医疗卫生、劳动、人事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及有关人员共同实施。
第五条 县(含城市区)以上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实施本规定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 各单位的医疗卫生部门应负责本单位女职工保健工作。女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厂矿应设兼职妇女保健人员;女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厂矿,在职工医院的妇产科或妇幼保健站中应有专人负责女职工保健工作。
第三章 保健措施
第七条 月经期保健
1.宣传普及月经期卫生知识。
2.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健全相应的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对卫生室管理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女职工每班在100人以下的单位,应设置简易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
一.目的
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减少和预防职业病、工伤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
三、内容
3.1劳动保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劳保用品。
3.2公司安全组根据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出《劳保用品发放配发标准》,下发于各个部门并且每年进行更新,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及时更换。
3.3劳保用品的采购执行《采购控制程序》,由采购部依《分供方评审程序》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估,提供一般劳保用品的供方必须具有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合格证,提供特殊劳保用品的供方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安全鉴定证。(特殊劳保用品经营单位须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资格认证)。
3.3公司对产生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配置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的使用期限为一年,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使用期限为两个月。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超过使用期限未损坏的,使用人继续保留使用,损坏后再进行更换。
3.4劳保用品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品时履行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根据厂工会统一部署的以“和谐贵铝,健康职工”为主题“安康杯”竞赛活动计划的总体要求,以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条例,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发挥工会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履行劳动保护工作中的协助监督检查作用,切实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本着生产与安全密不可分的关系及企业改革的需要,通过各种安全教育、培育企业安全文化、创新安全理念、突出公司特色。现就一年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及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情况
1、统一思想,齐抓共管
为了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持久深入地开展,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高全公司员工工“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的目标,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处处讲安全、想安全、保安全、要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根据总厂《关于开展以“和谐贵铝,健康职工”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成立了由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康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
2、活动形式多样,以活动捉安全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了安全互联网。
中国女职工产检休假有关条例规定
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xx年4月28日发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xx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其中与女职工产检休假有关条例如下: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
女职工礼仪培训
要成为一名女职工了,你们知道自己要培培训什么礼仪知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女职工礼仪培训,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哦!
女职工礼仪培训
女职工形象礼仪
女职工服饰选择技巧
1、服饰与颜色的搭配
一个人和颜色有特别大的关联,一个人穿得再名牌、东西堆饰得再多,如果颜色不对,搭配得乱了,人们就会评价“这个人好像挺有钱的,但挺土”。色彩是管理人的品位的,和谐了你身上的多色组合就漂亮了;不和谐就紊乱、不舒服、显得品位低下。
服装的风格和特征往往首先是通过色彩的视觉幻想形成的,合理而和谐的色彩组合常常能带来奇异的视觉效果,令人耳目一新。一般来说,颜色有深浅和冷暖之分。深色显得安定、沉着,浅色显得文雅、大方;冷色显得沉静、严肃,暖色显得热烈、奔放。各种颜色如果搭配得当,能够把你打扮得更加妩媚动人。
主色调服饰搭配:这种配色可采用各种对比色,但要确定一种起主导作用的主色。主色应与整套服饰及基调相一致,主色在整套服饰中应占大比例的面积或较重要的位置。辅色的选择也要符合服饰的全体基调。
同种色搭配:这是一种最简便、最基本的配色方法。同种色是指一系列的色相相同或相近,由明度变化而产生的浓淡深浅不同的色调。同种色搭配能够取得端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