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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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计划ppt
一、加强《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
《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在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和人民调解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今年是《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第二年,加强《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结合典型的调解个案,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表达和满足自己的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结合本街道实际,把学习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作为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首先对专兼职调解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再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提升《人民调解法》的社会影响力。
二、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街道、社区调委会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三级调解网络,调整调解组织组成人员,提高调解组织的战斗力,充分发挥街道、社区调解组织,化解疑难复杂纠纷,为民排“忧”解“难”的工作实效,活跃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增加自身活力。
三、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0xx年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必须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进一步发挥街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排查矛盾的能力和作用,主要加强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
关于开展企业人民调解工作调研的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企业人民调解工作调研的情况汇报
扬州市司法局:
根据扬司基(2004)6号文《关于开展企业人民调解工作调研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及时进行了布置,并组织相关人员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我市目前各类型企业,如合资、股份制、民营及未改制的集体企业进行了走访、座谈和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我市企业人民调解基本概况
我市工业基础雄厚,各类企业密集,散布于城乡,其规模和效益遥遥领先于友邻县市。全市现有200人以上大中型企业55家,其中200~300人的有7家,300~1000人的有41家,1000~2000人的有5家,2000人以上的有2家,职工数与企业数基本呈正态分布。55家企业中,建有调委会的有29家,约占52.7%,其余26家一方面是新建企业,另一方面企业资产重组后未建。
二、 当前我市企业矛盾纠纷类型
新的时期,企业的矛盾纠纷的内容和形式呈现集中性与多元化交错的新特点,新的矛盾纠纷不断产生,矛盾纠纷的对象也在不断外扩。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矛盾纠纷中家庭、婚姻、邻里等纠纷占较大比重。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人的价值取向发生改变,社会各阶层利益格局
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顺河回族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平安河南建设纲要》精神,以实现“四个领先”、“六个不发生”和“争创全省综治先进市”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的持续平稳,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的优势,确保我区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实现平安顺河发挥我们的应有作用,现将我局2010年度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
局成立了以郭玫局长为组长,各司法所长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32个社区和35个村委成人民调解工作成员,并于每月25日上午9点,我局召开各司法所所长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局长亲自主持会议,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掌握工作动态,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增长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对辖区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使矛盾或纠纷势头早发现、早预防、早调解、早处理,杜绝或减少矛盾激化,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2010年5月7日顺河区召开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议宣布《顺
关于人民调解与人民陪审工作的情况汇报
调解是我国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和谐司法的重要内容。它是一种植根于我们历史文化传统并经过长期司法实践证明有效的解决纠纷方式,不仅符合当前社会大众的价值观念和诉讼意识,也体现了中华民族追求自然、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理想。
当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加快,随之而来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也不可避免。而人民法院调解作为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重要方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也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的追求与期待。
一、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
民事案件诉讼调解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主持调解的一种具有法律后果的诉讼活动。按照我国现行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调解贯穿于民商事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一旦调解成立,就对诉讼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其中一方不能适时履行,即可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也是诉讼调解不同于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地方。
诉讼调解既是人民法院的审判方式,也是结案方式之一。其直接结果就是导致案件审理终结或当事人撤回起诉。它能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双方的对立情绪,也因为调解是非判决形式,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签字认可的,故而大
司法所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总结
根据市、区司法局的关于扎实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的要求和部署,**司法所积极组织开展了百日会战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在活动期间共排查了各类矛盾纠纷6起,成功化解6起,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街道领导高度重视
自人民调解百日会
战工作开展以来,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街道主要领导在听取司法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情况汇报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要求政法、综治、司法行政部门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投入到“百日会战”活动中。二是在信访、政法专项工作会议上,要求街道信访、综治及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与司法所、社区两级调委会密切配合,把人民调解百日会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任务来抓。三克服经费困难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专项支出;四是要加大对《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宣传力度,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五是把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度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百日会战”工作开展较好的集体、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二、司法所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工作
(一)司法所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
组织市“首席人民调解员”考试情况汇报
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稳定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向应用型、技术型人才的方向进行改革,市司法局成立并组织了全市“首席人民调解员”考试,主要考核考生人民调解的专门知识和与人民调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有关人民调解的业务能力,同时也为基层司法部门提供对人民调解员的评价标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今年全市报名参加“首席人民调解员”考试总人数为3918人。在市司法局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市局基层工作处在全市共设置6个考点、135个考场,派出市巡视员20余人,组织500余名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参与工作。经过市、区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市局基层工作处严密组织,执考人员辛勤工作,整个考试秩序井然,于3月1日顺利完成。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整个考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参考人员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极大的关注。为此,市司法局专门成立了以李云雄局长为组长的“首席人民调解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宣传组、拟卷评卷组等机构,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2月25日至29日,方道茂副局长带领市局基层工作处负责同志到有关区及各考点进行督察,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全市13个区和6个考点领导高度重视,确保了考试工作
村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我张泉村是一个地处深山区以林果为主要收入的小村。现有201人,四个自然村,15名党员。虽然山区偏远人员居住分散,但家族裙代关系复杂,各类民事纠纷时有发生。为了减少群众之间民事纠纷的发生,维护村庄正常的生产、生活、,促进张泉村三个文明及新农村建设,我张泉村于XX年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几年来,调委会在大城子镇党委和地方司法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其间,共受理民事纠纷24起,调解成功23起,调解成功率90%以上,防止纠纷激化2起,接待法律咨询64人(次)。为维护张泉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我村的改革和发展,为稳定群众队伍,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发挥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应有的作用,村调委会先后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建立调解网络,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自村调委会成立以来,就配备了较强的力量,随着机构和人员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充实。目前村调委会主任由村支部书记王东风担任,委员由支委赵克信、王玉琴担任。村调委会下设调解办公室,配备了两名专职调解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各自然村均以生产队长为调解员。目前全村有调解信息员4名,形成了发生纠纷有人管,有人问,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有力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全镇的平安和谐成为亟待解开的课题。xx镇调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几年来,镇调委会共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xxx余起,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多次被嘉兴、海宁市委、市政府评为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
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镇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今年6月25日,大华村某卫生室为一名患者输液,输液完毕后不到2小时患者死亡,当晚死者家属、亲戚等10余人在卫生室要求当值医生赔偿,死者亲属情绪激动,话语难听,并扬言要抬尸到庆云卫生院。23时许我们接到卫生部门情况通报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主动为双方当起了“老娘舅”,在调委会的努力下次日早晨8时许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
人民调解工作考察报告
赴江西学习人民调解工作考察报告
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进一步开拓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经区政府同意,十一月中旬市司法局基层处有关同志,及区司法局机关、基层司法所一行20人组成学习小组,赴江西南昌等地开展为期5天的考察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和交流,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于完善和进一步开拓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颇有助益。
一、南昌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先进做法
南昌市作为江西省的省会城市,全市共建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897个,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9706个,基本形成了较完善的调解网络。近三年来,南昌市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6847件,调解成功16443件,成功率达97.6%;防止民转刑纠纷115件249人,制止群体性纠纷械斗53起1527人,劝止群体性上访92起1855人,基本做到了“小矛盾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真正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直以来,为着力解决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规范化建设问题,该市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批转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2016年县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尊敬的xx、各位xx委员:
在即将迎来建国六十周年之际,xx副主席一行来检查和调研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感谢县政协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调研组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就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健全机制,提升素质,人民调解成效显著
近年以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夯实基层、打牢基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调解网络,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连年调解纠纷均在7000件以上,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了大量的刑事、民事、治安案件以及信访和集访苗头,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仅XX年1—8月,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081件,调解5154件,调解成功5058件;纠纷调解率达98%,调解成功率达95%;防止民转刑67件12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9件281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79件1194人次。
(一)注重强化保障,切实加强领导,夯实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