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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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居住证管理办法
居住证是中国流动人口在各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持证人具备当地相关条件,就可在就业、医疗、计划生育、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和常住人口同等待遇。下文是长沙居住证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长沙居住证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省会长沙人才发展环境,加快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吸引并鼓励国内外优秀人才来长沙创业和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才,以不改变其户籍或者国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可以依据本规定申领《长沙市人才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第三条 市人事局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市公安局负责《居住证》的发放及其相关管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房屋产权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居住证》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居住证》载明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或者国籍(地区)、有效期限和签发日期等内容。
第五条 《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可分为1年、3年、5年或20xx年。
第六条 《居住证》具有下列
陕西居住证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下文是陕西居住证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陕西居住证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在其他县(市、区)居住的人员;但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除外。
第三条 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遵循优化服务、保障权益、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将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流动人口融入居住地。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可以为流动人口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的信息管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等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民族事务、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工商行政管理、税
吉林省保健用品管理办法
吉林省保健用品管理办法是怎么一个实施内容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吉林省保健用品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吉林省保健用品管理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健用品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规范和促进保健用品行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保健用品的生产、销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保健用品是指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人体皮肤表面,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具有调节人体机能、增进健康或者促进康复功能并列入本省保健用品类别目录的外用产品,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保健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保健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健用品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
第二章保健用品许可
第六条保健用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吉林省保健用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具备下列卫生条件:
(一)具有符合保健用品生产要求的场所;
(二)设备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保健
居住证管理管理条例
居住证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而制定。下文是居住证管理调理,欢迎阅读!!
居住证管理管理条例各方建议
应建户籍自由登记制度
台盟中央建议,积极的进行制度改革,创建农民工同城市融合的制度平台,推进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建设,还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就业权利,改革户籍制度,变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为户籍自由登记制度,彻底消除户籍同福利待遇挂钩的现状,还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社会权利。
统一城乡居民养老医保
居住证管理办法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王海波建议,流动就业人员异地参保面临困难,可通过4种办法完善社会保障管理制度。一是抓紧制订完善跨地域接续社会保险的办法,切实解决流动就业人员难以便利地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二是尽快统一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是尽快出台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衔接的办法,努力把更多新一代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四是待遇计算办法要简洁明了,使参保人清楚参保缴费与自己年老以后的待遇是如何挂钩的,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和农民工参保积极性。
将农民工纳入工会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王俊峰建议,鉴于进城就业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
北京居住证制度
北京居住证制度
北京居住证制度有哪些?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明确了居住证待遇及落户准则等制度。
办事说明: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明确了居住证申领条件待遇及落户准则等制度。北京目前实行暂住证和工作居住证制度。XX年1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北京市XX年将“推行居住证制度”。
享受待遇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1、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2、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
3、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4、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5、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7、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8、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10、机动车登记;
11、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12、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13、办理生育服务证;
14、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陕西省收费证管理办法
加强收费证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下文是陕西省收费证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陕西省收费证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性收费证和经营性服务收费证(以下称收费证)的领取、核发、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收费证的核发、管理工作。
第三条 依法需要持收费证收费的法人单位(以下称收费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分类领取收费证: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证向本级价格主管部门领取,其中国务院部委驻陕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证向省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省价格主管部门委托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领取;
(二)经营性服务收费证向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或者非企业组织批准设立机关的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领取。
第四条 收费证领取程序:
(一)在价格主管部门领取或者政府网站下载标准样式的收费证登记表:
(二)按收费证登记表内容填写并附资质证明、收费批准文件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报送价格主管部门。
第五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权批准机关的收费批准文件对收费单位报送的登记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于15个工作日内发给收费证;不符合条件的,要说明不予发证的理由。
第六条 收费证分为正本
2017北京居住证制度
北京居住证制度北京居住证制度有哪些?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明确了居住证待遇及落户准则等制度。
办事说明: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明确了居住证申领条件待遇及落户准则等制度。北京目前实行暂住证和工作居住证制度。XX年1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北京市XX年将“推行居住证制度”。
享受待遇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1、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2、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
3、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4、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5、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7、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8、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10、机动车登记;
11、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12、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13、办理生育服务证;
14、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落户条件
2017上海居住证制度
上海居住证制度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居住证》积分制度)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第四条(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公安、教育、卫生计生、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天津居住证积分细则
在天津,如何积分入户呢?想必这是很多人都很想知道的问题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天津居住证积分细则吧!
天津居住证积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境内来津人员申办天津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xx〕39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境内来津人员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申领、核查、制发、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居住登记的申请人包括自然人申请人和法人申请人;居住证的申请人为自然人申请人。
自然人申请人是指由本人直接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的境内来津人员。
法人申请人是指组织本单位合同工人集体申报居住登记的用人单位。
境内来津人员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市居住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地区居民除外)。
第四条 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包括区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街道、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社区、村、大型企业、建筑工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受公安机关委托负责具体承办居住登记工作。区县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有条件的社区警务室及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承办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申领、签注、补(换)
江西省居住证制度实施细则:可落户南昌
江西省居住证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居住证满2年且参保,可落户南昌,下面是具体情况,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江西省居住证制度实施细则:可落户南昌
居住半年以上符合三种条件之一可申请居住证
《细则》明确,申领居住证时应提供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以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材料,并列明具体材料名目。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下列权利: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参加民主选举和有关公共决策、社会事务管理;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常住人口同等优惠;国家规定的其他规定。
居住证持证人在居住地享有下列便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子女可以按照规定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在居住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并取得学籍、毕业时具有2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可以参加高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办理居住证满2年且参保可申请落户南昌
南昌市中心城区凡办理居住证满2年并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