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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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对仍不落实整改的单位,有权决定临时停工整改,并及时通报上级领导。
二、 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三违”现象,有权对“三违”人员进行罚款处理。
三、 负责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日工作“三检”制度的落实。
四、 发生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对待事故,参加重大和一般事故的调查,检查原因,分清责任及时上报。
五、 参加每月的月检考核工作。
六、 对分包或大包施工队伍安全资质的考核及日常的工作检查。
七、 及时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会议精神,做到上情下达。
八、 监督项目部安全值班日制度的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企业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亲自带头自觉执行,并经常或定期检查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奖优罚劣。
4、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亲自指挥、调度。
8、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工作。
9、 亲自主持并批准全厂安全生产规划、计划,确定全厂的安全生产目标。
10、 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1、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置、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
社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全面贯彻区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社区结合全辖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社区主任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的副职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直接责任人,其他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社区设专职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
二、宣传及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综合管理本社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形势,拟定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规划、年度考核、奖惩办法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负总责。
三、综合协调管理本街道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承担社区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办公室日常业务。负责本街道各类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工作,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信息。参与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协助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各类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组织开展辖区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关系到公司长远利益,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领导在各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 总经理的职责:
一、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保证公司安全经费开支,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三、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响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四、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批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
卫生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为主管责任人,病区科主任、科室科长为部门安全责任人,班组长为岗位安全责任人。各级领导共同担负着中医院安全生产责任。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院领导与卫生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院中层干部与院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负责,按照领导责任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各级领导对所主管部门,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各级干部在开展管理工作的同时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整改,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各部门领导要坚持安全生产日查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排查和整改,向领导汇报。
六、特行部门领导,要特别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对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毒麻剧药品、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七、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各部门领导积极采取救援措施,消除事故在萌芽中。如果发生重大事故,部门领导在积极组织救援的同时向上领导汇报,向“119”报告
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各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具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第三条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第四条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五条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第六条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七条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企业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领导班子及其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中层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三同时”审查,不经过“三同时”审查的项目不准施工。
2、企业进行新、改、扩建设项目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做出项目可研报告,由有资质的评价部门做出预评价报告,经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资质部门做出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并经市级以上安监部门审查合格,给予批复后,准许组织施工建设。
3、企业要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有施工记录,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部门进行施工监理。
4、建设工程竣工后,要由资质评价机构,进行验收评价出具验收评价报告,还要由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组,进行竣工
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制度
在以往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及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职责与责任,但在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中的安全控制职责作出了规定, 并以法规的形式提了出来,是对以往法规、规范及合同关于监理单位职责规定的进一步延伸。根据该条例的要求对本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的现场安全控制方法初步要求如下:
一、条例对监理单位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按照该条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14条):
(1)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监理。
条例第26条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条例第57条规定了监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内容:
一工厂主管安全职责
1对工厂的安全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管理工厂的安全专职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组织审定工厂制定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5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并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制定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发生;
6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安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业务知识。
二质检部安全职责
1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2编制或修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时,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条件要求;
3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应尽量采用无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
4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三机电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工厂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维修劳动保护措施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