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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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为了规范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活动,完善立法程序,制定了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活动,完善立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为前提,从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第四条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法规的制定活动。
第二章 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
第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制定地方性法规。 第六条 下列事项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规:
(一)法律规定由市人民代表大会规定的事项;
(二)本市需要制定法规的特别重大事项;
(三)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自身活
2021年《阳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制定了《阳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xx年《阳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欢迎大家阅读。
20xx年《阳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阳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8号)
阳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xx年1月22日通过的《阳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xx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xx年4月1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第三条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基本原则,适应本市实际需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四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二章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和法规起草
第五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
2021年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为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了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20xx年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欢迎大家阅读。
20xx年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20xx年2月20日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xx年3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潮州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第三条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立法原则。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从实际出发,具有针对性、可执行性。
第二章 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和法规的起草
第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
第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向社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驻本市的全国
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近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下面是详细内容。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下列地方性法规作出修改:
一、北京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一)将第十三条修改为:“严格控制征收、占用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工程外,其他建设项目禁止征收、占用基本农田。”
(二)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征收、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必须依法支付征地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删去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八条中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四)删去第二十九条。
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若干规定
(一)将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对方以正当理由和合法途径要求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时,有关部门应当拟定提供方案,并经单位负责人和保密工作机构审查。属于本机关、单位业务范围内的事项,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同级保密工作部
广西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xx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十二届第6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xx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xx年11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促进条例》,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41件地方性法规作如下修改:
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删去第二十九条中的“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
二、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十六条第一款中的“接待外国人到国家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的”。
将第二款中的“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上述活动的人员”修改为&ldquo
《泸州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全文
《泸州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共八章71条,主要内容包括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条例草案的起草、内容等。经泸州市人大官方网站公布,截至1月28日,共收集到修改意见19条。根据反馈的意见,经认真研究,市人大采纳了3条修改意见。以下《《泸州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全文》由中国人才网为您提供,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规范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规定,结合泸州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和报批地方性法规,对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和审查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发挥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四条(原则)
地方立法应当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地方性法规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体现地方特色。
第五条(本市立法权限)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审批性批复的审批程序
1、申请
申请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按照国家认监委发布的指定计划等相关信息的要求,向国家认监委提出书面申请。
2、初审
认监委认证部根据公示条件进行筛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可作为认证部初审程序的技术支撑单位),对申请机构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初审要求的,提交专家委员会评审;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初审时间为自受理申请机构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3、指定评审
(1)国家认监委认证部牵头在10个工作日内确定专家委员会成员(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认可机构、认证机构以及其他技术机构可以向国家认监委推荐专家委员会候选成员,国家认监委根据评审对象和评审领域的不同,确定专家委员会成员)
(2)专家委员会对申请机构的评审采用会议讨论、听证、文件调阅等方式。根据需要,专家委员会可以建议国家认监委组织对申请机构进行现场调查。
(3)专家委员会对申请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充分考虑相关领域行业发展特点、生产企业分布、认证制度与其他监管方式有效衔接等因素,保证认证制度有效实施、资源合理利用、便利认证委托人。评审应当结合申请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相关声誉、信誉等情况,在成本效率分
学生寄宿常规制度
根据广大学生家长的要求,充分利用学生空余时间,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方便,解决课堂上的遗留问题,初三实验班和普通班部分学生实行寄宿制,为使学生寄宿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1、严格挑选寄宿生,凡要求在校寄宿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学生和家长有强烈的愿望的;第二,遵守校纪班规表示好;第三,班主任同意。
2、成立寄宿生管理机构:初三年级组长为教务主任,挑选两名工作负责、热情高、懂管理的教师为班主任,并聘请相关科任教师任教。值班教师负责学生就寝纪律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3、量化学生管理
(1)凡寄宿生一律在校食宿,未经寄宿班班主任批准,任何学生不准出校园玩耍、买零食等。
(2)严格作息时间:学生人人第一节晚自习一直到第二天早自习按作息时间作息,不准迟到、缺席或加夜班,值班教师及时清查学生人数,对迟到或旷课学生及时通知班主任并与学生家长联系。
(3)严明就寝纪律:a、熄灯铃响后,寝室内必须保持绝对安静,杜绝闲谈、看书、吃零食;b、不准二人同床睡,不准乱扔纸屑、果皮,不准乱拿他人东西,不准在寝室洗脸、洗脚;c、早晨起床要做到准时,并叠好被子及时参加晨操。
(4)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
学生寄宿期间不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制定了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
第三章 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范围和要求
第四章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罚则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确保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
第四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家鼓励、扶持有关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科技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科技成果,提高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科技水平。
第二章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
第六条 国家对从事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放射性核素浓度或者比活度大于国家确定的清洁解控水平,预期不再使用的废弃物。
第三条 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贮存和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处理,是指为了能够安全和经济地运输、贮存、处置放射性废物,通过净化、浓缩、固化、压缩和包装等手段,改变放射性废物的属性、形态和体积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贮存,是指将废旧放射源和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临时放置于专门建造的设施内进行保管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处置,是指将废旧放射源和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最终放置于专门建造的设施内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第四条 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减量化、无害化和妥善处置、永久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核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放射性废物的有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