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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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湖州市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是怎样一个内容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湖州市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湖州市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总 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0号)、《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救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民低(20xx)223号),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救助对象
凡具有市区常住户口的下列困难群众,均可提出医疗救助申请: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对象;
(三)重度残疾人(肢体残疾一级、视力残疾一级、精神或智力残疾一、二级);
(四)特困职工;
(五)重点优抚对象;
(六)区政府规定的其他城乡困难群众。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救助范围:
(一)参与违法犯罪的;
(二)自杀或自残的;
(三)斗殴或酗酒的;
(四)蓄意违章的;
(五)其它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
怀集县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为完善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制定了怀集县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怀集县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广东省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粤民助〔20xx〕1号)、《广东省民政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优抚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的通知》(粤民助〔20xx〕27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肇府〔20xx〕9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重新修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以下简称医疗救助),是指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以及社会指定医疗捐赠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政府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对象(以下简称医疗救助对象)为本县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城乡低保对象;?
(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三)城镇“三无”人员(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
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临时救助制度是我国近几年的一个民生工程,有效补充了低保、医疗救助等制度的救助空白,和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下文是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发挥社会救助兜底线、救急难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xx〕37号)《黔西南州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州府办发〔20xx〕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第三条临时救助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救尽救、及时救助的原则;
(二)坚持制度衔接、资源统筹的原则;
(三)坚持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
第四条 临时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一)家庭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1.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在领取各种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
西湖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根据《西湖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西湖区户籍满一年并在西湖区居住的城乡居民,因突发性事件或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在享受现有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后,家庭生活仍特别困难的;或不符合现有各类社会救助条件,但因各种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救助原则
(一)救急解困;
(二)一事一救;
(三)适度均衡;
(四)公开、公平、公正。
三、救助条件
(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
1、因住房发生火灾,造成家庭成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因遭遇除火灾外的其它意外事故,造成家庭成员伤亡,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已无法查找赔偿责任人或赔偿责任人无力支付赔偿金,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除火灾外的其它意外事故”指溺水、触电、非集体性中毒等。
因水灾、旱灾、风灾等自然灾害,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的,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7号)有关规定执行;
3、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
郑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细则
住房困难符合规定标准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可以得到住房救助。郑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关于印发20xx年郑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新规7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小编收集的20xx年郑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郑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细则:新规
哪些人属于特困人员,新规有了明确的标准。
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那么,啥是“无劳动能力”?该负责人介绍,“无劳动能力”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细则所称的无生活来源。”他介绍,前面所说的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
深圳市宝安区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深圳市宝安区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区临时救助工作,保障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和《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结合宝安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临时救助的范围
(一)户籍困难居民:
1、低收入家庭,包括低保户、低保边缘户;
2、遭受自然灾害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
3、遭受交通意外、疾病、火灾等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家庭;
4、不属于低收入家庭,但家庭有长期患病者或在校学生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5、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非户籍低收入居民:
持有宝安区居住证,申请时在我区连续工作生活一年以上,且申请前连续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超过一年,因重大疾病、突发意外造成困难,医疗自费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非户籍低收入居民。
第三条 临时救助的原则
(一)救助户籍困难居民为主,特别是以救助原籍困难居民为主的原则;
(二)临时救助与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其他专项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三)救急救难的原则;
(四)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
(五)遵守计划生育优先救助的原则;
(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临时救助的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书
一、医疗救助对象
(一)享受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二)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农村五保对象;
(三)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四)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
二、救助方式
城乡医疗救助实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一般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补助资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四种方式。
三、救助程序
个人到居(村)委会书面申请——居(村)委会初审报镇——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具体程序是:
申请:救助对象患规定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一般疾病,个人无力负担昂贵的医疗费用,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由救助对象本人或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申请医疗救助,并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申请表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患者户口簿和身份证,如不是户主本人患病,需户主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3、医院诊断证明原件、患者出院结算单、每日费用清单及必要的病史材料。
4、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和医院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审批:(一)居(村)
城乡医疗救助情况汇报
2012年,医疗救助工作纳入了市定目标管理。我县的医疗救助工作在县领导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建立了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继续实行全面覆盖,方便了救助对象,使“看病难”有所缓解。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切实为困难群众看病提供便利。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工作,成立了桐柏县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一站式”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同时,还组织了相关人员深入乡村、医院进行调研,掌握城乡困难群众患病住院、医疗费用支出、结算等第一手资料,制定了具有桐柏特色的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全面推行了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并且实现了全覆盖。
二、结合实际,分类施救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对救助的范围、救助比例、年封顶线分别反复进行测算和论证,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同步结算实
2020年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全文
新的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出台了,它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一起跟小编看看20xx年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全文,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20xx年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书
城乡医疗救助是指政府为保证困难群众真正看得起病,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给予医疗费用补助的救助。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城乡医疗救助申请书的范文,希望你喜欢。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书篇一
民政部门:
本人,是哪里人,由于公公患有胃癌于X年X月X日病亡,生前由于治疗胃癌把家庭全部积累用完,并借了XX元,本人工作工资不高,且债务累累,因此向民政部门申请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恳请希给予帮助为盼。
此致
申请人:你自己的名字(不是公公的)
年月日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书篇二
民政部门:
我叫陈昌贝,现年23岁;身份证号4210237.家住监利县、新沟镇、交通村五组。电话07163788763
我在20xx年2月15日因做鼻炎手术住进了监利县人民医院,先后将近花去医疗费4000元。手术后效果太差,需要在次治疗。现在都20xx年7月2号了。情况没有改善。每天睡觉堵一边鼻子。导致睡眠非常不好。第2天人没精神。浑身乏力。只想睡觉。却睡不着。我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我不能从事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