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备用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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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管理制度
备用金管理制度
1.本公司各部门零用周转金的划拨采取定额式,各部门划拨1 000元,以供日常零星开支之用。
2.各部门的备用金限用于购置消耗性文具用品及事务性临时开支,其余购置器具修缮或金额较大的开支,均应先行呈准后始得办理。
3.各部门应于每周六抄报本周诸项费用开支,限次周星期一送会计科审核,次周星期三由会计科按各单位核准金额划拨,但开支申请金额较少者,合并至下周统一划拨。
4.各部门按周抄报该部门费用时,应按次序编号填制备用金报表,一式两份,一份自行留底存查,一份送会计科凭以核对。
5.各部门申请核拨时,应将发票或收据贴于原始凭证粘贴页上,在粘贴页右下端应有部门主管、申请人签章证明。
6.索取发票或收据时,应注意本公司抬头、厂家及负责人签章品名、金额、数量等。
7.会计科审核各部门备用金申请,须会同有关单位按其授权范围审核各项费用,并通知单位。
8.各部门备用金账务处理以不设立账簿记载为原则,仅以备用金周报表代替。备用金(现金)报表代替现金簿,备用金(各项费用)明细表代替费用明细账。
9.各部门各项费用应于发生当月报销。
10.本办法未定事项,按惯例或会计一般处理原则办理。
企业备用金管理制度
1.本公司各部门零用周转金的划拨采取定额式,各部门划拨1 000元,以供日常零星开支之用。2.各部门的备用金限用于购置消耗性文具用品及事务性临时开支,其余购置器具修缮或金额较大的开支,均应先行呈准后始得办理。
3.各部门应于每周六抄报本周诸项费用开支,限次周星期一送会计科审核,次周星期三由会计科按各单位核准金额划拨,但开支申请金额较少者,合并至下周统一划拨。
4.各部门按周抄报该部门费用时,应按次序编号填制备用金报表,一式两份,一份自行留底存查,一份送会计科凭以核对。
5.各部门申请核拨时,应将发票或收据贴于原始凭证粘贴页上,在粘贴页右下端应有部门主管、申请人签章证明。
6.索取发票或收据时,应注意本公司抬头、厂家及负责人签章品名、金额、数量等。
7.会计科审核各部门备用金申请,须会同有关单位按其授权范围审核各项费用,并通知单位。
8.各部门备用金账务处理以不设立账簿记载为原则,仅以备用金周报表代替。备用金(现金)报表代替现金簿,备用金(各项费用)明细表代替费用明细账。
9.各部门各项费用应于发生当月报销。
10.本办法未定事项,按惯例或会计一般处理原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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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镇政府机关车辆管理,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镇政府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管理的原则、范围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及上级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厉行节约、保障正常工作开展”的原则,实施本制度。
2、车辆管理的范围:凡属镇政府机关、计生站、企业站所属的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二、车辆的管理和调度
1、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的范围是公务用车,其它私人事务一律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3、镇机关所有车辆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如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车的,必须上报党政办公室,经领导签批后由专职司机凭签批意见出车。
4、镇机关所有车辆,在晚上和公休日必须停放在镇政府院子内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5、因工作需要夜晚及公休日用车的,需事先向镇主要领导请示,经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进行登记后方可用车。
二、车辆的使用
1、车辆由指定专职司机负责开车,其它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驾驶。
2、公务车不得借给非本单位人员使用。如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或不用专职司机私自出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的,不论所办的事为公事或私事,均由违
市政府水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 水、电应由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抄表和核算度数。
第二条 抄表员和收费员应分开,最后由两人核对应收金额和实收金额。
第三条 单位水电表要与私人水、电分清,路灯、公共水龙头要入专门的电表、水表。
第四条 各户电表、水表要统一由有资质的单位校表一次,然后进行封表,需要维修或校表的须报经办公室或水电管理人员同意后才可开封,否则当偷电处理。
第五条 每幢楼要设立水、电费公开栏,将各户水、电费每月列表公布一次。
第六条 应由镇政府支付的水电费由抄表员、收费员每月将度数、金额列表并签字后送书记或镇长审核。
第七条 抄表员负责检查各用户的用水、用电情况,各用户必须配合,发现有偷电、偷水或私拉乱接行为报党政办公室处理。
政府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对镇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驾驶服务。
第二条 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凭用车申请单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三条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第四条 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即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条 每周四上午为镇政府安全日,在册驾驶员必须准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第六条 交通违章罚款不予报销,对交管部门下发交通违章通知书者,每次扣除住勤费、交通费总额的10%。
第七条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事故的性质分别处以扣减住勤费、交通费和罚款的处罚。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XX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6%处罚。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4%处罚。
4、机件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金额10%处罚。
镇政府接待用餐管理制度
为了使我镇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接待用餐管理制度:
一、接待工作要本着“热情、周到、得体、大方、安全、节约、凭能力、按标准”和“对口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积极做好接待工作。
二、镇政府的接待要提前请示书记或镇长,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凭接待卡负责接待;属各部门接待的要提前请示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待。各部门负责接待的客人,接待经费由各部门负责。
三、需要开工作餐的,原则上在镇政府饭堂就餐;如特别重要接待餐,经请示书记或镇长后,可到到镇政府指定的饭店就餐。
四、开工作餐要本着“厉行节约、对口对等”的原则,严格控制陪餐人员,非有关人员不开工作餐。
五、严格执行宴请标准。原则上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每餐不能超过40元,副处级至副科级领导干部每人每餐不能超过30元。村干及一般干部因公需开工作餐的,每人每餐不能超过10元。不能随意超出标准,特殊情况要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如擅自超标准接待的,餐费由经手人自理。
六、工作餐及宴请所用的酒、水果等,原则上应是本地土特产,严格控制名酒、名贵菜谱,不上香烟。
七、边远山区的村干因参加会议或其他公事,当日不能来回需
政府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一、政府机关卫生基本要求
1、每周一、五或逢节假日,各部门要彻底清扫卫生区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
2、每天必须打扫办公室及部门所负责的楼道卫生,并保持环境卫生的洁净。
3、不允许在室内外乱丢纸屑、果皮、烟头等污物,不允许随地吐痰。
4、个人着装要整洁,搞好个人卫生。
5、要爱护室内外花草树木及公共卫生设施。
二、检查内容
(一)对环境卫生的检查:
1、清扫的是否彻底,有无遗漏;
2、是否将垃圾倒进指定地点。
(二)对办公楼内卫生的检查:
1、墙壁是否清洁,有无明显的污迹;
2、楼梯扶手是否清洁。
(三)对办公室卫生的检查:
1、地面是否洁净;2、桌面是否洁净;3、日光灯是否洁净;4、门窗是否洁净;5、办公室内墙壁是否干净;6、垃圾是否清理干净;7、办公室物品摆放是否整齐。
三、检查方式或处罚办法
由政府办公室负责召集部门有关人员,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对各部门室内卫生、楼道卫生和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特别差的,对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清扫,卫生打扫好的在机关通报表扬。累计有3次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当年不能评为文明科室。
镇政府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对镇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驾驶服务。
第二条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凭用车申请单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三条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第四条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即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条每周四上午为镇政府安全日,在册驾驶员必须准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第六条交通违章罚款不予报销,对交管部门下发交通违章通知书者,每次扣除住勤费、交通费总额的10%。
第七条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事故的性质分别处以扣减住勤费、交通费和罚款的处罚。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XX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6%处罚。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4%处罚。
4、机件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金额10%处罚。
茶楼管理制度
茶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茶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
借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借款及销帐过程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以规范借款业务的基本程序。二、范围本程序管理文件规范公司借款业务,适用于会计部、结算中心及发生借款的各部门。三、相关程序及制度·资金使用计划制度(p3-z4-1·现金管理制度(p3-z4-2·银行存款管理制度(p3-z4-3·费用报销管理制度(p3-z4-6·结算中心管理制度(p3-z4-8四、业务流程1、借款环节管理涉及部门及岗位
岗位岗步骤说明借款人填制《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支票)》,注明资金用途,如为出差借款,应填写《出差报告单》,附于请示报告单之后,交部门部长。使用资金在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原则上应使用支票部门部长对于金额在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的借款,审核相关单据,由借款人交总经理;
对于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借款,如已列入《周付款计划》,检查申请使用金额与计划是否一致,核实一致批准该借款;如申请使用金额超出计划,审核有关单据,由经办人交主管副总;如该借款未列入《周付款计划》,审核有关单据,由经办人交主管副总主管副总审批金额超出《周付款计划》或未列入《周付款计划》,且在一万元以下的借款总经理审批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借款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