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积金提取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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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房屋租赁合同
昆明市是灵秀而迷人的,它三面环山,南濒滇池,湖光山色,天然成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昆明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昆明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昆明市五华区圆通北路86号冶金研究院17栋9号 ;共 7 层 第 3 层。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xx年_7_月_15_日至_20xx_年_7_月_16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贰 千 壹 百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 半年一付 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
昆明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化厂家生产的,用于建设工程中的各种砂浆拌合物,是我国近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建筑材料。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昆明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昆明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广应用预拌砂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推动建筑业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拌砂浆包括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
干混砂浆,是指水泥、干燥骨料或者粉料、添加剂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其他组分,按照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经计量、混合而成的混合物,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者配套组分拌和使用。
湿拌砂浆,是指水泥、细骨料、矿物掺和物、外加剂、添加剂和水,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运至使用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拌合物。
第四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预拌砂浆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预拌砂浆生产、销售、使用的统一监督管理,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全文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制定了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关于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吧。
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草案)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安全工作,适用本条例。
学校安全属于公共安全,包括学校及其周边和学校组织校外活动中的学生、教职工生命健康安全、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学校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学校安全相关工作。
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管理权限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办法,督促学校
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借款人):_____(以下称甲方)
委托人(配偶):_______(以下称乙方)
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房公积金贷款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储蓄代扣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自营资金住房贷款帐号:___________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号: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帐号:_____________
单位按月住房补贴帐号:_______________
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以下称丙方)
甲方和乙方提供经单位签章的《委托提取住房资金申请书》,委托丙方按照《_________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委托银行按月提取住房资金用以偿还贷款的有关规定》,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以下合称住房资金),并将资金划入甲方代扣账
不购买公积金承诺书3篇
公积金,一般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购买公积金承诺书,仅供参考。
不购买公积金承诺书篇一:
本人入职时, 公司已向本人告知并要求应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及缴存住房公积金,但由于个人原因,经慎重考虑,本人自愿放弃企业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本人对此承诺的风险已有了充分的理解,本承诺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被隐瞒、被欺诈或被胁迫的情况,由此而引起的风险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本人申请不购买社保及缴存住房公积金日期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承诺人(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不购买公积金承诺书篇二:
致:
经本人慎重考虑,本人不愿意缴纳住房公积金,故请公司不要为我办理住房公积金,不得在我工资中扣除住房公积金费用。本人承诺:因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本人愿意放弃因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向公司主张的一切权利。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不购买公积金承诺书篇三:
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全称)
本人_________(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入职贵司,本人已经明确认可并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想要知道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吗?下文是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第二章 提取条件和对象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六)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八)本人、配偶
2021年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20xx年3月12日昆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xx年5月30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下文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昆明市的最新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xx年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爱国卫生工作,增强公民卫生意识,提高全社会卫生水平和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强化社会卫生意识,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保障人民健康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的社会卫生活动。
参加爱国卫生活动是每个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地方负责、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使城乡卫生水平的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
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城市规划"是规范城市建设,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改善城市水环境,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7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xx〕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项目立项、土地利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移交、运营维护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海绵城市建设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注重规划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2020最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行为,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 号)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管理主体)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第四条(提取原则)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可以按照本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和其他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每年度均可以按照本规定提取一定额度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
第二章 住房消费情形和提取额度
第五条(住房消费提取情形)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住房(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下同);
(二)支付房租;
(三)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四)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的住房;
(五)其他住房消费。
第六条(可提取时间段)
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
2021年《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
为加强环滇池生态区的保护,制定了《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xx年《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20xx年《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令
第136号
《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已经20xx年3月2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xx年4月27日
第一条为加强环滇池生态区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环滇池生态区是指滇池一级保护区和环湖路临湖一侧以内的滇池二级保护区中的禁止建设区。
第三条在环滇池生态区内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环滇池生态区的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实行市级统筹、属地管理。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官渡、西山、呈贡区和晋宁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沿湖县区人民政府”),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应当加强对环滇池生态区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环滇池生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