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督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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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室工作制度
督查室负责督促区委常委会、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区委召开其他会议决定、决议、意见的贯彻落实;督查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的事项的落实情况;文秘资源网 承担部分领导讲话、文件起草、材料把关、专题调研等文字工作;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活动和服务工作。
一、例会和学习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科室人员例会,总结工作,安排任务。
2、每年开展两次集中交流谈心活动,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增强团结,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3、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平时以自学为主,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论述,报纸、杂志登载外地的先进经验,督查工作的业务知识等。每人都建立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建设学习型科室。
二、督查工作制度
(一)督查方式
1、转办。应由下级党委或职能部门办理的督查事项,转发下级党委或职能部门办理,并随时了解情况,检查办理结果。
2、协办。涉及若干部门的督查事项,指定牵头单位负责,并做好协调工作,必要时请领导同志出面协调。
3、自办。不宜转办的督查事项,由督查室自行办理,或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办理。
4、调查了解情况。重要督查事项下达后,区委督查室要通过各
督查室工作制度
督查室工作制度
督查室负责督促区委常委会、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区委召开其他会议决定、决议、意见的贯彻落实;督查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的事项的落实情况;文秘资源网 承担部分领导讲话、文件起草、材料把关、专题调研等文字工作;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活动和服务工作。
一、例会和学习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科室人员例会,总结工作,安排任务。
2、每年开展两次集中交流谈心活动,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增强团结,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3、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平时以自学为主,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论述,报纸、杂志登载外地的先进经验,督查工作的业务知识等。每人都建立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建设学习型科室。
二、督查工作制度
(一)督查方式
1、转办。应由下级党委或职能部门办理的督查事项,转发下级党委或职能部门办理,并随时了解情况,检查办理结果。
2、协办。涉及若干部门的督查事项,指定牵头单位负责,并做好协调工作,必要时请领导同志出面协调。
3、自办。不宜转办的督查事项,由督查室自行办理,或牵头组织有关单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根据规定,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分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分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分局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局领导每年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2次督查。
(二)分局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根据规定,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督查督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分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 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分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 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分局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局领导每年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2次督查。
(二)分局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查岗位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xx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根据规定,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督查督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 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分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 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分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 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分局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局领导每年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2次督查。
(二)分局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
政府政务督察工作制度
一、责任制度。督察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件件有部门承办,事事有专人负责。对一些重大事项,要报请领导研究或组织有关部门督察。
二、审批制度。省州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的重要事项,呈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阅批;省州政府办公厅(室)交办的事项,呈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阅批;省州有关部门及办公厅(室)交办的一般事项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重要事项,呈请办公室主管领导同志阅批;一般事项由督察室领导主任审定。
三、检查制度。 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采取不同方式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承办的上级转办、交办的工作任务要记录在案,定期进行督察,以免积压或延误;对督查室发出的各种督办通知,每周要进行回查,避免造成查而不办的现象。
四、报告制度。 对列入督察的事项,要按照工作程序,认真、准确、及时办理,并及时向领导报告;每年年中和年末要及时汇总督察事项办理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五、通报制度。 及时掌握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督察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及时指出,进行指导,督促改进;对工作不认真、不得力等造成损失的,要查明原因,报请市政府对相关单位进行批评。
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市民政局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对外宣传制度
(一)负责机构及职责
浏阳市民政局对外宣传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外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宣传的内容和对象
宣传的内容:宣传的内容除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外,还包括我局有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内容:浏阳市民政局工作职责、关于政务公开的规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各科室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标准与要求以及办事依据、纪律、程序。
宣传的对象:浏阳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党政机关、民主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全体人民群众。
(三)宣传的形式及措施
宣传形式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编发信息、简报,或通过浏阳政务服务网、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和群众宣传有关内容。 民政工作宣传要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宣传内容要及时准确。
二、社会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把局机关及所属各部门的工作
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对外宣传制度
(一)负责机构及职责
浏阳市民政局对外宣传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外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宣传的内容和对象
宣传的内容:宣传的内容除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外,还包括我局有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内容:浏阳市民政局工作职责、关于政务公开的规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各科室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标准与要求以及办事依据、纪律、程序。
宣传的对象:浏阳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党政机关、民主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全体人民群众。
(三)宣传的形式及措施
宣传形式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编发信息、简报,或通过浏阳政务服务网、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和群众宣传有关内容。 民政工作宣传要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宣传内容要及时准确。
二、社会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把局机关及所属各部门的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经常性教育,使其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依法行政,廉洁奉公,提高办
民调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原则
一、依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二、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调解工作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二、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程序
一、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二、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三、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汇报制度
一、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二、每季向党委会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三、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四、每月向司法局汇报工作情况。
登记制度
一、受理民事、经济纠纷应填写登记表;
二、调解民事
民调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原则
一、依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二、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调解工作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二、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程序
一、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二、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三、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汇报制度
一、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二、每季向党委会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三、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四、每月向司法局汇报工作情况。
登记制度
一、受理民事、经济纠纷应填写登记表;
二、调解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