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相关的资料有哪些?“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新细则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是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在城市化进程中所遇到的特有问题。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欢迎阅读!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最新版
第一条 为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市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下列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违反建筑废弃物和建筑散体物料运输管理的;
(二)违反生活垃圾清扫、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的;
(三)违反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的;
(四)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设施擅自张贴、设置横额等宣传品,或者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等违反市容管理相关规定的;
(五)违反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
(六)其他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
第四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据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下列违法行为行使处罚权: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
《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全文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保障地下管线的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制定了《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保障地下管线的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及其档案信息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概念界定﹞ 本条例所称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城市地面以下,用于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照明、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交通信号等管线(含附属设施)、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及其相关的地下空间设施。
本条例所称的地下管线综合管廊,是指城市地面以下用于容纳多种公用设施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延伸至地面的附属设施)的构筑物。
第四条﹝基本原则﹞ 城市地下管线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协调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五条﹝部门职责﹞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水利、公安、人防、广播电
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几个突出问题思考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作为xx鼓励推广的一项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普及试点。这项工作的理论、法律依据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总的原则和方向,其实现有赖于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则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首选突破口和关键切入点。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可以更好地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全面推行探明路子,积累经验。为此,《xx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XX]17号文)明确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代表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但是,由于现有法律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仅有原则性规定,在具体内涵、机构性质、地位、职能以及管理体制、运行方式等方面均没有法律明文界定。相应地,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试点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实践中认识不一、运行程式不一,“瓶颈”问题较多的现象。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地规范,势必影响该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当然,这些问题作为试点成熟前的“阵痛”是有其必然性的,试点工作的目的,就是在探索
《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制定的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晒香菜、放孔明灯都可能被处罚,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
(20xx年11月23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xx年12月16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活动。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辖区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管理,是指对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卫生等公共事务和秩序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 城市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公众参与、依法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
第五条 城市管理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属地管理,建立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的管理体制。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及时报告本区域内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情况
没有滥砍滥发,就没有沙尘暴。没有污水排放,就没有河水脏黑。没有一次性用品,就没有成山的垃圾。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城镇环保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镇环保范文】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将步入新的发展时期。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涵。坚持和把握为人民管理城市的总基调,下定决心,瞄准目标,坚持不懈推进新时代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新路,有助于明确新方向,创造新经验,建设美好城市。城市管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最为密切,城市管理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理念,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立足创新和与发展优化城市管理思维和布局,努力让城市成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
一、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的城市环境问题
城市发展进入新时代,首要目标就是让人民生活得更美好。过去粗放型、运动式的城市管理模式已经完全不适应新时代要求,必须走集约型的现代智慧城市治理模式,以高科技信息手段为依托,聚焦城市环境中的现实问题,树立智慧城市新思维,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从数字城管实现向智慧城管的跨越。以“互联网+城市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计划报告
一、健全城市管理综合协调长效机制,营造齐抓共管城市管理工作的整体合力
(一)健全城市管理委员会高位协调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提请市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我市“市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督导考核,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街道社区具体落实,市民群众自觉参与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发挥高位协调职能作用,确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与城市管理有关的重要事项;协调各成员部门、单位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二)健全层级考核机制。修订完善《**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根据201x年《市委工作要点》要求,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依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落实城市管理考核奖补资金制度。积极履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健全城市管理日常考评机制和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市直职能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有关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数字化、网格化、精细化城市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平台,提请市政府批准成立“
2020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计划范文
xxxx年是学习贯彻落实xx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陕西东大门建设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跨越发展之年。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以督查督办、检查考核、评比排名为抓手,以执法队伍建设、市容市貌整治、建筑工地管理、村居民建房管理为重点,积极创新管理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执法形象,促进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努力实现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陕西东大门做出积极贡献。
xxxx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各项工作突出落实“严、细、实、好”四个字。即执法要严、管理要细、作风要实、效果要好。真正做到执行法规严肃,执法办案严谨,城市管理注重细节,力求精益求精,执法队伍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各项工作力求效果明显、亮点不断、领导认可、市民满意。
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
1、狠抓学习教育培训。今年的学习培训要以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核心,结合城管执法法律及业务工作,通过分层次、分专业、多
陕西省环境卫生条例
大家知道陕西省环境卫生条例是怎么一个具体内容吗?下文是小编收集的陕西省环境卫生条例,欢迎阅读!
陕西省环境卫生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市、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和开发区、科技园区、工矿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
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的具体范围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主管全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
2020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计划
xxxx年是学习贯彻落实xx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陕西东大门建设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跨越发展之年。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以督查督办、检查考核、评比排名为抓手,以执法队伍建设、市容市貌整治、建筑工地管理、村居民建房管理为重点,积极创新管理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执法形象,促进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努力实现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陕西东大门做出积极贡献。
xxxx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各项工作突出落实“严、细、实、好”四个字。即执法要严、管理要细、作风要实、效果要好。真正做到执行法规严肃,执法办案严谨,城市管理注重细节,力求精益求精,执法队伍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各项工作力求效果明显、亮点不断、领导认可、市民满意。
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
1、狠抓学习教育培训。今年的学习培训要以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核心,结合城管执法法律及业务工作,通过分层次、分专业、多形式、制
陕西省村民选举条例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下文是陕西省村民选举条例,欢迎阅读!
陕西省村民选举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选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直接选举、差额选举的原则。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具体职数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由村民会议根据本村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民政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所需的经费,由本级财政解决。
第二章 选举工作机构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换届时,县(市、区)、乡(镇)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